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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詩 驀然回首

作者:王建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4-17 07: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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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關於林森。\\n\\n認識林森的時候我還是個小孩。那年我12歲。林森14。我們不屬於青梅竹馬兩小那一類型。我們認識得一點也不詩意。甚至是狼狽。每每回憶到那一刻的時候,林森都毫無形象的笑得趴到地上,大嘴張得可以吞下一隻青蛙了。而我恨不得把狂妄的笑的林森給揍成豬頭。\\n\\n那時的我基本還是個好孩子,每天都準時起床按時上學從不遲到,可有時還是會發生點意外的。比如我12歲初遇林森的那天。那天的雨下的很大,而我出門是剛好冇帶雨傘,剛好我又很不習慣等待。於是著雨跑回家了。那天的雨真的很大,彷彿有人端著個臉盆跟在我後麵倒水一樣。終於到小區門口了。估計我是欣喜若狂興奮過度,居然冇看清腳下有一塊石頭!等我反應過來以後我已經很不文雅的趴在一灘泥水裡了。然後我就聽到了林森同學很狂妄的暴笑聲。“真是隻豬!這麼笨,這麼平坦的地麵居然也會摔交。”\\n\\n當然,那時我並不知道他叫林森。我狼狽的爬起來,然後恨恨的盯著他。可惜目光殺不死人,要不然他早就千瘡百孔死無葬身之地了。瞪完他之後我當然逃一樣的跑回家了。可是當我快到家時偶然一回頭的時候,發現他居然跟在我後麵!估計我是看多了小說了,瞬間腦子裡有一萬多種想法讓我驚慌失措然後慌不擇路往家裡跑。回頭那人居然還跟著我。那一刻我很很抱怨為啥老爸老媽要把房子買到7樓。估計我是太害怕了,估計狂奔到了7樓我自以為停在我家門口我開始狂按門鈴。可惜冇人開。身後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了。我欲哭無淚。\\n\\n腳步聲在我身後停下來。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暈過去了。可惜我心理素質超好。“哎!那個笨蛋,你乾嗎站我家門口狂按我家門鈴?”我聽到這個問話的時候差點冇被自己的口水噎死。我回頭看。正是那個嘲笑我的傢夥。我近距離觀察他。他可真高。身材很魁梧。濃眉大眼。穿一身運動服。怪不得我拿他當壞人了。“我……我以為這是7樓。我家在7樓。”\\n\\n我在他的一陣狂笑中飛似的上樓開門回家。 後來我知道了他叫林森,住我家樓下。跟我同校,比我高一屆。後來我開始習慣和他一起上下學,後來我開始習慣有事冇事讓他幫我做,後來我開始習慣有任何事情就找他,彷彿他是我的保護神。高考的時候我考去他所在的大學,我和以前一樣依賴他。\\n\\n十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我們就這麼度過了。我們都在慢慢長大,從懵懂無知到逐漸清晰。我清楚的知道林森對我的感情,可我始終裝作不知。 他始終都不是我心底的那個人。\\n\\nB、遇見。\\n\\n我心安理得的接受著林森對我的嗬護。有時看著他眼裡的落寞,我會想或者我就是他不該遇見的那個人吧。林森很好很好,可始終都走不到我心底。有些事情命裡註定。 我裝作看不見林森看我的眼神。我繼續期待我的愛情的到來。\\n\\n2006年的初夏,愛情終於來臨。\\n\\n那天我穿跟湖水一樣藍的裙子,在校園的東北角的樹陰下看書。操場上有人在打籃球,我不時的抬頭看看他們。覺得生活是這麼詩意這麼美好。陽光透過樹梢悉悉碎碎的撒在我身上,班駁陸離。\\n\\n那天我看《小王子》。莫磊就這樣出現在我生命裡。他不知何時走到我身邊,溫柔的“同學,能借你的手機給我用一下嗎,我手機剛好冇電了。”\\n\\n我抬頭看他。傍晚的陽光灑在他身上,他微笑著,臉上有不可名狀的光在閃爍。他穿白襯衣黑褲子,頭髮隨意的搭在額頭。隻那麼一眼,他便住進我心底。\\n\\n我把手機遞給他。他微笑著接過。過一會兒他微笑著遞迴給我。我捏著小巧的手機,上麵有他的溫度。\\n\\n那個夜晚我一直做夢,夢裡都是粉粉的紅。醒來我一臉飛紅,我知道我愛上那個莫磊了。\\n\\n早上起來的時候手機響了,我接聽。“在乾什麼?出來一起吃飯啊。”是莫磊。溫柔的聲音。\\n\\n我打電話給林森告訴他不必等我吃飯了。林森在那頭哦了一聲。我看不見他眼裡的落寞。\\n\\n我迅速的開始我的愛情。我每天穿漂亮的裙子歡快的走路然後溫柔的對莫磊笑。我開始習慣低聲的說話,我開始習慣做以莫磊為天的小女人。 我開心的帶莫磊到林森麵前。並不是炫耀我的幸福,我隻是希望無論何時林森都可以 站在我身邊。\\n\\n我忽略林森眼裡的一閃而過的疼痛。\\n\\n我們三個人貌似開心的過了一天。 夜晚,我突然接到林森的簡訊。他說笨蛋你真的不知道嗎?在第一次你在我麵前摔交的時候你就進入我心底了,這麼多年我一直都感激上蒼能讓我在你身邊。可是你為什麼不能讓我走進你心底?為什麼我始終都會有離你很遠的感覺? 我握著手機不說話。突然哭了。很多事情,我們都無能為力。比如感情。我隻能選擇裝作不知道。忽略那些給你的疼痛。 林森開始有意無意的疏遠我。我假裝我們還是和以前一樣。更多的時候我和莫磊一起。一起微笑,一起幸福。\\n\\n7月的校園到處都瀰漫著一種憂傷。莫磊和我同屆,我們都還冇有到分離的時候。夜晚我們在一起散步的時候經常可以看到情侶在抱頭痛哭。我們的手握得更緊了。我們都害怕那個時候的到來。 可是林森要畢業了。\\n\\n那些天我惶惶不可終日。儘管有莫磊在我身邊陪著我,可我還是覺得即將失去什麼。\\n\\n林森在電話裡告訴我他要出國的時候,我終於知道我要失去的是什麼了。十年裡我早已習慣任何時候都有林森了。\\n\\n我在電話裡不顧形象的大哭。林森在那邊說以後莫磊會照顧我的,他知道莫磊是個好男人能夠讓我幸福。我隻是哭。 可這些都冇能讓林森留下。 他走的時候我冇有去送他。他說不想看到我哭。他說笨蛋你這麼笨。他說笨蛋,我愛你。一直都愛你。 那天我做在學校的操場上看著頭頂飛過的飛機哭得聲嘶力竭。\\n\\nC、離開。\\n\\n林森走後,我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很安靜。莫磊的確是個好男孩,他會每天陪我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他一直都微笑著看我。\\n\\n林森有時會給我發郵件。他說笨蛋你還和以前一樣苯啊。他說笨蛋你要學習著長大。他說墨爾本的天空很藍他每天走路去學校然後在附近的超市買牛奶,可惜冇有我喜歡喝的光明牛奶。\\n\\n我靠著莫磊的手微笑著看他的郵件。莫磊看著我微笑。我感動起來。我是多麼幸福。身邊有林森,有莫磊。他們都那樣寵溺著我。 可很多時候幸福就那麼猝不及防的被擊垮。 我一直都是神經大條的 人,等我察覺到莫磊的變化時他已經成功的把他從前對我的那些熱乎勁轉移到藝術係一溫柔MM身上了。室友吞吞吐吐告訴我的時候我不說話。我怎麼都不會相信有著那麼溫暖的微笑的莫磊會做這樣的事情。\\n\\n可我還是在食堂堵到他們了。莫磊溫柔的看著他身邊的“小鳥”,那種眼神我很熟悉,柔柔的,可以化出水來。\\n\\n莫磊看到我的時候表情很奇怪。我發現我突然冇了興趣去爭些什麼。我轉身離開。 我坐在宿舍的電腦前百無聊賴的有一搭冇一搭的和林森聊天。手機響了。我懶得接聽。肯定是莫磊打來的。\\n\\n手機一直響。我伸手接聽。果然是莫磊。“蕭然,今天……”莫磊頓住不說。我突然覺得有些好笑。“莫磊,你是想求我原諒還是想說分手呢?” “蕭然,我……對不起。”\\n\\n我掛下電話。冇有誰對不起誰。可還是有眼淚刷刷的掉。 我在MSN上淡然的告訴林森我和莫磊分手了。 林森很長時間都不說話。 我把自己溺死在幻想遊戲裡。等我兩眼通紅準備下線的時候,林森發來訊息:笨蛋,對不起,我不在你身邊。 那天我把眼都哭腫了,可我冇有告訴林森。\\n\\nD、hmily,我多麼愛你。\\n\\n大四的時候,我對愛情已經冇有任何幻想,我開始變成好學生。我每天很早起來去學校的木槿花下讀英語,偶爾抬頭看身邊走過的人群。我每天泡在圖書館和那些被我丟開了N久的課本打架。\\n\\n還是經常有男孩子對我說: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微笑著搖頭。在與莫磊的一場戀愛中已經讓我武功全廢。對於愛情,我徹底不去懷念。\\n\\n林森還是經常和我在MSN上有一搭冇一搭的聊天。我很多次玩笑似的問他為什麼不找一個外國的洋女朋友。每每這個時候他都會文縐縐的說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n\\n我還是裝做不明白。不是不想愛,隻是意興闌珊。我繼續一個人在校園裡行走。很多時候我都開始回憶。回憶我與林森這一起走過的路。我堅信是因為我老了。人們說越老的人越喜歡回憶。 我就這樣安靜的生活。畢業後不想找工作,於是拚了命終於考到本校的研究生,繼續過三年諸事不管的日子。我微笑著麵對身邊的每一個人,努力的生活著。\\n\\n我還是時不時的和林森在MSN上閒扯,無關痛癢。時不時有人說要給我介紹對象,我微笑著拒絕。我一直都不需要愛情。以前如此,現在也如此。\\n\\n閒暇的時候我在網上閒逛。某天我突然心血來潮在搜尋欄裡輸入我的名字“蕭然”來進行搜尋。結果真的搜尋出一些網頁。我打開。那些消失多年的眼淚終於回來了。\\n\\n那些網頁全部都叫“寫給蕭然”。我一一打開看。\\n\\n“蕭然,我不知道你什麼時候纔會看到這些文字,或者你永遠都不會看見。我愛你。真的愛你。從14歲就開始了。那時的你是多麼囂張。可我就這麼陷進去了。我知道,你不會喜歡我。可是蕭然,為什麼你不嘗試著喜歡我?為什麼你不可以嘗試愛我?”\\n\\n“蕭然,今天你帶莫磊來和我見麵。你們在一起很般配。我想我應該為你們祝福的,可我還是不能抑製心裡的疼痛。原諒我。蕭然。”\\n\\n“蕭然,我想我真的不能再呆在這裡了。我真的無法安然的看你和莫磊一起微笑。如果可以,我願意離開。有了莫磊,我想你不再需要我了。那麼蕭然,就這麼離開。希望他是真的比我更愛你,我才逼自己離開。” ……\\n\\n這些文章的署名都是hmily。可我知道是林森。嗬嗬。我是多麼傻。這麼多年,幸福一直都在我身邊,可我都做了些什麼。我給林森發資訊:這麼多年,你一直叫我蛋,你還願意叫我笨蛋嗎?你願意一輩子都保護這個笨蛋併成為她的依靠嗎。 發完之後我下線。關掉電腦關掉手機。\\n\\n第二天我獨自一人去了三亞。我躺在三亞的海灘上遲遲不願意回去。我害怕林森無動於衷。當一方開始在乎而另一方卻選擇退出這就是最遙遠的距離了。 回來的時候我照樣是一個人。我像個遊魂一樣走在去宿舍的路上。在門口的時候我看到了林森。\\n\\n他變了。變得高大英俊。他穿米白色的西服,不繫領帶,襯衣的第一粒扣散著。我們眼神交彙的那一刹那,他撲上來抱住我。我反手抱住他。很不文雅的哭了。後來,我知道了他的英文名的意義。hmily。howmuchIloveyou!\\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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