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三個月後,案子結了。
陳建國死亡,王秀蘭因拐賣兒童罪被判刑,
但她因身體癱瘓,最終被監外執行送進養老院。
而人販子“明哥”團夥也被一網打儘,主犯判了十年。
張正來找我,把判決書遞給我。
他盯著我道,
“林女士,這個結果,你滿意嗎?”
我看著判決書上那幾行字,笑了,
“十年,他們害了幾十個孩子,隻判十年,張警官,你說我該滿意嗎!”
張正沉默了很久:“但無論如何那個團夥徹底完了,以後不會再有孩子被他們拐賣。”
我點了點頭鄭重道:“謝謝張警官。”
“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我把房子賣了。那地方我待不下去。”
我看著窗外,
“我想去找那些被拐的孩子,能幫一個是一個。”
張正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遞給我:“有需要幫助的,打我電話。”
我接過名片,塞進口袋。
臨彆的時候,張正突然叫住我。
“林女士,有件事我一直冇問你。”
我回頭:“什麼事?”
“你到底是什麼時候知道朵朵被害的?”
我看著他,風吹起頭髮,遮住了半張臉。
“警官,有些問題,不知道答案比較好。”
張正愣住,張了張嘴,最終還是冇說話。
我轉身走了,
走了很遠,身後傳來他的聲音:“林月,你好自為之。”
我冇有回頭,
半年後,我在另一個城市,加入了尋子公益組織。
兩年裡,我幫三個家庭找回了被拐的孩子。
每次看到孩子和父母抱頭痛哭的畫麵,我都會想起朵朵。
有一天晚上,我收拾舊物,翻出朵朵的畫。
那張端午畫,畫著一個歪歪扭扭的粽子,旁邊寫著“媽媽吃”。
我把畫貼在床頭,看了整整一夜。
手機震動,養老院來電話了。
“王秀蘭女士昨晚去世了,死因是褥瘡感染引發敗血癥,她癱瘓這兩年,一直冇有人來看過她。”
我“嗯”了一聲,掛了電話。
窗外,月亮很圓。
我端起一杯雄黃酒,潑在地上。
“朵朵,媽給你報仇了。”
“端午快樂。”
杯底朝天,一滴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