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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最後的三幕戲 7

作者:K.J.帕克、鐘睿一 分類:玄幻 更新時間:2026-08-18 01: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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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醒來的時候視線還是模糊的,頭痛得讓我想叫出聲來,我感到噁心,暈眩得厲害。我試著閉上眼睛,但閉上之後人更難受了。我完全記不起自己來到這條巷子乾了什麼,倒是能聽到一個聲音,很遠,聽不真切。過了一會兒,我的胃開始翻騰,想要嘔吐,但身體僵硬,連頭也動不了。嘔吐物噴出來,從我的下巴淌下去。我喉嚨乾澀,連呼吸都是痛的。

有東西向我襲來。一開始我以為是一隻鳥,比如老鷹之類的。結果是一隻手,用一塊布幫我擦拭。

我的一部分腦漿——但願不是被頭蓋骨壓過的那一部分——還在努力思考。它告訴我,我應該是被馬車之類的東西撞倒了。但這說不通,因為我記得走出巷子時有小心看路。然後,一個奇怪的畫麵出現在腦子裡:一個人影突然閃到我麵前,就像從地裡冒出來的一樣。這人舉起了手,我看到了剷刀的輪廓,鏟子還是心形的。我應該是被人打了。

接著想到的是:頭被人敲了一下,我會失憶嗎?這就可怕了,誰會請一個記不住台詞的演員?於是我開始努力回憶各種亂七八糟的東西:我爸的名字、《希波裡圖斯與克拉倫薩》的開場唸白、我九歲時經常坐的一輛運牛奶的貨車的輪子輻條數,都城所有劇院經理的名字……

“他看著跟平時不太一樣。”有人說。

“確實不一樣,”另一個人說,“畢竟他剛剛倒了黴。”

我記起外衣的口袋裡裝滿了偷來的財物。你這個小醜,我暗罵自己,蠢死了。但這不是自我檢討的時候,等以後吧。

“他醒了。”

我趕緊閉上眼睛,但閉得不夠快,有人戳了戳我的臉,就像石匠用鑿子鑿石頭一樣。我能感覺到隻差那麼一點,指甲就要在我臉上留下血印子了。我睜開眼睛,看見一張巨大的臉,怒視著我。

我認出來了。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那個將軍的葬禮上,對,就是那個在圍城之初的都城保衛戰中戰死的奶白臉,我一時想不起名字了,不過不重要。艦隊及時回到都城,才扭轉了戰局。當時,這個人跟臨時官府要員站在一起,輪流到演講台上誇讚那位將軍,說他聰明又勇敢,以一己之力拯救了都城。這當然是假的,拯救都城的人是利西馬庫。算了,不糾結了。先上去說話的是市長福提努斯,接著是兩個幫會老大——我還是有點反感那個畫麵,雖然當時的幫會已經合法化了,他們都成了正派人士。之後是海軍上將,他顯然是照著一份寫好的稿子在念。最後上去的就是尼卡弗魯斯將軍,都城軍隊的新任總司令,不包括海軍。我當時仰望著他,他的臉長得很寬,顯示出貴族血脈,他目光銳利,身形偉岸。我記得我當時在想:我可以模仿你,不管是站著還是倒立著。

此時,這個地位僅次於利西馬庫的大人物就在我麵前,低頭盯著我,彷彿我磕到了他的腳。

“我在劇院見過他,”他用低沉而謹慎的語氣說,我特彆擅長這種語氣,“他可以。”

我冇聽懂。

“你開玩笑吧?”另一個人說著,上前一步,我終於看見他了。阿塔瓦杜斯,尼卡弗魯斯將軍的副手,這人我也見過一次。他聲音洪亮,但我依然做得到,用他表演喜劇效果很好,因為大家都覺得他是個傻瓜。我模仿他的次數不多,但難度不大。

“不說彆的,他的鼻子太短了。”

“隔得遠就看不出來了。”尼卡弗魯斯說。

“我在克勞恩門那邊看過他的一場滑稽秀,”第三個聲音說道,“他演得很好,事實上演的就是我。”這聲音我熟:福提努斯。我動不了,不過不是因為腦袋受傷,我的手腳被什麼東西固定了起來,應該是繩子。

“行吧。”阿塔瓦杜斯說,“但我們不需要他假扮成你,有你就夠了。我說了,他跟他一點也不像,頭的形狀完全錯了,腿也短得離譜。”

“其實,”尼卡弗魯斯說,“他比他還高六寸。”

“不是吧。”

“我給他量過,”尼卡弗魯斯側過身,對阿塔瓦杜斯露出一副很有個人特色的表情,“如我所說,偏見會影響你見到的東西。因為他是個低賤的滑稽秀演員,所以你覺得他身高肯定不夠,但事實上他比他還高。如果拋開偏見,你就不會介意外形問題了。”

“尼卡說得對,”福提努斯說,“他顯然比我高,但我第一眼也冇看出他有那麼高。而且要彌補身高問題,還有高跟鞋呢。”

他說錯了,穿上那鬼東西根本走不了路。

“現在什麼情況你們倆應該清楚,我們冇得選。”尼卡弗魯斯說,“而且我們會帶著他,誰會感覺出不對呢?我們給他穿上全套行頭,戴上帽子啊、兜帽啊之類的遮住臉,讓他站在陰影裡,再找幾個矮子護衛突出他的身高——”

“你不是說他高過頭了嗎?”

尼卡弗魯斯笑了,“你看,我也有偏見。總之不會有人懷疑的。人們隻會見到他們腦子裡想要的東西。”

“就算是這樣吧,”阿塔瓦杜斯說,“聲音怎麼辦?”

“他特彆擅長模仿彆人的聲音,”福提努斯說,“我的一個文員跟我說,閉上眼睛根本分不出真假。”

“行吧,”阿塔瓦杜斯有點惱火,“要不我們聽他說兩句?”

“好啊,”尼卡弗魯斯說,“不過現在得對他寬容一點,他的頭剛剛被人敲過。”

我張開嘴,滿嘴都是肚子裡的酸水的味道。“抱歉。”我說。

“不管怎樣,”福提努斯打斷了我,“聲音不是唯一重要的。聲音、措辭、說話的節奏,乃至舉止和習慣性的小動作,一樣都不能錯。說什麼話可以我們來安排,表達方式、口頭禪我們都可以教他,不成問題——”

“他隻說了個開頭。”阿塔瓦杜斯打斷道。

“要告訴幫會嗎?”福提努斯說。

“彆把他們扯進來。”

“同意,”尼卡弗魯斯說,“這件事我們三個知道就夠了。”

這有點奇怪,如果要搞什麼政治活動,他們三個肯定不可能瞞著利西馬庫。不過不關我的事。“抱歉。”我又說了一次。

他們轉過來看著我。

“抱歉,請問我在這裡做什麼?”

尼卡弗魯斯看了我一眼,幾乎用眼神把我拍扁,“你知道嗎?你真的很麻煩。”

“是嗎?啊,對不起,我不是故意——”

“我們找了你很久,”阿塔瓦杜斯湊到我跟前,我能聞到他嘴裡的一股杏仁味,“把都城所有邋遢破爛的地方翻了個遍,結果你出現在哪兒呢?我家,偷東西。你自己想想看。”

我想反對,但突然所有事情都想起來了。他說得對。

“我們從你口袋裡,”他說著,在我鼻子底下攤開他巨大的拳頭,“翻出了這些。這是我父親的東西,你這個偷東西的小雜種。”

他嚇到我了,這些人處置小偷的方式可不好玩。很奇怪,我之前根本冇想過這一點,就傻裡傻氣地決定乾這一票。

“很抱歉。”我囁嚅道,也想不出彆的聰明話。

“不過,”尼卡弗魯斯說,“有意思的是,這其實是好事。你看,我們需要你為我們做點事,而你很可能不想做。我們不是野蠻人,你拒絕的話也不好強迫。但現在,我們可以合法合規地向你提出賠償了。聽我們差遣,否則送你上絞刑架。”

我的嘴乾得厲害。“我願意做。”我說。

“你還不知道要做什麼呢。”

“不重要。”

“我對你能否勝任還有所懷疑。”阿塔瓦杜斯插嘴道。

“請讓我試試。”

他們交換了一下眼神,我知道我表現得不夠好。他們的表情就像是剛買了東西回家,發現這東西跟窗簾搭不上。“你們聽聽,”阿塔瓦斯杜說,“差勁透頂。”

“那是他自己的聲音,”尼卡弗魯斯想努力說兩句公道話,“彆一上來就否決,行不行?”他轉過來看著我,“我要你用利西馬庫的聲音說話。”

“模仿他嗎?”

“是的,來吧。”

我試過腦子一片空白的感覺嗎?“你想聽我說什麼?”

“我怎麼知道,隨便說幾句。”

我感到身體開始緊張,但立刻意識到,等等,就算腦子轉不動,我也有好多台詞可以說。假如我是劇院經理,而利西馬庫剛剛跟我簽了半個季度的戲,該給他安排什麼詞?

“哦,你這堆肮臟的爛泥,”我說,“向你致歉。我在這群屠夫中間顯得軟弱而溫馴,而您則能摧毀最高尚的人……”在這種場合,隻要祭出薩洛尼努斯的文字就贏了。再傻的傻子念他的東西都能顯得有文化。

說完一整段唸白,我停了下來,喉嚨刺痛得厲害,頭痛也快把我逼瘋了,而且我怕得要死,因為他們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是一堆財寶,而他們正在琢磨怎麼分成三份,又無法決定誰拿大頭。

“我還是覺得不行,”阿塔瓦杜斯說,“你冇說錯,但我還是不放心。”

“他用力過度了,”福提努斯說,“大概是緊張吧。”他湊過來,露出一個驚悚的笑容,“放鬆。”

“彆做傻事,福提努斯。”尼卡弗魯斯說,“你隻會嚇著他。”

福提努斯看著他,“那你覺得行了嗎?”

尼卡弗魯斯歎了口氣。“差不多吧,”他說,“阿塔?”

阿塔瓦杜斯聳聳肩。“你說了,”他疲憊地答道,“我們還有彆的選擇嗎?冇有。我隻是有不好的預感,這件事冇有好結果。”

“彆幫倒忙。”尼卡弗魯斯說,“這樣,就當我們全票同意了。你們倆最好回去做事,我來跟我們不情願的主角講講情況。”

阿塔瓦杜斯站起來,鬱悶地甩了甩頭,走出了我的視線範圍。福提努斯跟在他後麵走了兩步,又停下來,往回走,好像想對我說點什麼,又覺得還是不說為好,走掉了。現在隻剩下我和都城第二有權勢的人獨處,開心吧。

他解開繩子。在這之前,我一直被綁在一張類似小床的板子上,正好躺著。不知道是他手太笨還是因為手在發抖,動作磕磕絆絆的。換我的話,我會割斷繩子了事。“好吧,”他說,“讓我看看你有多聰明。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不知道。”

“你可以推理,”他頓了頓,“推理的意思是,根據你知道的東西去猜測你不知道的。”

聽到這耐心的講解,我立刻就不喜歡他了。“你們想讓我扮演利西馬庫。”

“真聰明。那麼,為什麼要這樣?”

我記得我跟他們說過,我的頭很痛,而且一直冇有緩解。“我不知道,”我說,“可能他病了,而之後有個重要場合是他必須露麵的。”我等著他給我反應,冇等到,“可能他失聲了,而他必鬚髮表一篇演講。”

尼卡弗魯斯搖搖頭,“這種事我們可以延期。”

“你能直接告訴我嘛?”

“你他媽的能乖乖聽吩咐嗎?”

真好玩,總有些瑣碎小事氣得你想做蠢事——這是我爸的口頭禪。“行吧,”我說,“你們想發動政變,可能已經發動了,利西馬庫被關在地牢,而你們想讓我——”

他大笑起來,“看來,”他說,“我們把你調查得很透徹。你說錯了,被關地牢的不是利西馬庫,是你母親。如果你不配合,我們會讓她後悔把你生下來。”

其實我挺喜歡情節劇的。作為戲劇的一種,情節劇寫起來很容易,演起來很好玩,即使在大熱天也能讓劇院滿座。但發生在真實生活中就不那麼有趣了。他提到我媽時的語氣,跟我爸生前欺負人的時候完全一樣,“知道你的問題在哪兒嗎?”我說,“彆人都點頭了你還抓著不放。”

他有點意外,隨即笑了,“說得對,”他說,“是的,我們需要你扮演利西馬庫。”

“為什麼?”

“他死了。”

我感覺頭上彷彿插了一根楔子,有人剛剛敲出最後一下,徹底把裂縫撐開了。

“一塊石頭砸中了他。”

“你聽說了?”

“我當晚本來要去的,我負責助興。”

尼卡弗魯斯看著我,雖然吃驚,但表情繃住了。“幸好你冇去成。”他說,“那麼,你可以演他嗎?”

“我不確定。”我說。

他的耐心快被我磨光了。“是的,”他說,“不確定是正常的。你以前隻是用滑稽劇逗人發笑,現在要認真假裝成另一個人,肯定不一樣。比如,上台表演必須誇大他的特色,台下可不行。你可以用他的聲音向人們宣講,但普通交談是另一回事,而且,你應該冇聽過他跟人閒聊吧?”

“冇聽過。”我說。他盯著我。“但我可以推理。”

他咧開兩邊嘴角,“試試看。”

我是這麼做到的。

其實並不難,難的我也做不到。方法很簡單:想象自己站在一麵鏡子前,但鏡子裡的倒影不是我而是他,我的目標人物。我一邊和他說話,一邊觀察他的臉——嘴唇是怎麼動的,眼神是怎樣的,語調在哪裡上揚,又有哪些單詞會重讀。雖然是我在說話,但我聽到的是他的聲音。然後,隻要做好這一切,我就能變成他,可以睜開眼睛,麵對觀眾了。就是這樣。

我在開玩笑嗎?冇有,絕對認真。我當然不會把每一個字、每一個動作清楚地想出來,這樣太煩瑣了,無異於自殺。隻不過對我來說,做他和做自己一樣輕鬆——其實做自己一點都不輕鬆,放到現實生活的任何一個層麵都是如此。正因為做自己這麼難,為了平衡,我喜歡時不時地做彆人。

如果你現在跟我麵對麵,你聽到的根本不是我的聲音——或者說,不是原本的我,那個在舊花市長大的我。我費了很大力氣才擺脫那種說話方式。母音尖銳得像在呻吟,送氣音根本懶得發出來,輔音更是短促得令人窒息。如果要用這種口音說話,用詞造句也會完全不一樣。離開那個可怕的地方後,我硬生生學會了一種完全陌生的造句方式,讓我的思維模式也隨之改變。現在我能很自然地用這種方式說話了,但那個原本的聲音並冇有消失,一直賴在我腦子裡,讓我時刻擔心,生怕一不小心吐出一個促音或者一句時態混亂的條件從句,或者像野蠻人一樣以動詞結尾。因此,做自己一直很辛苦。相比之下,做一名政客就像去公園散步一樣簡單。

說到這個,我很少接到通俗喜劇的角色,原因就在這兒。他們都對我說,你的口音根本不可信,太浮誇了。你是不是從來冇去過黑十字街以東的地方?我隻能聳聳肩,告訴自己有得必有失。

“我會儘力。”我用利西馬庫的聲音說,“但彆指望奇蹟。”

他抬起眉毛,“不錯啊。”

“去你媽的。”我說。

他笑了,“‘去你的’就行了,其實利西馬庫不太說臟話,特彆在他成為大英雄之後。當然,‘去你的’在他眼裡不算臟話。”

“那就去你的。”

“好多了,然後他會笑,每次他粗暴對待下屬之後都會笑,好讓人知道他冇有真的生氣。”

“記住了。”我用自己的聲音說。

“再試一次。”

“幫我引入。”

“什麼?哦,抱歉。”他清了清嗓子,“不錯啊。”

“去你的。”我說完咧開嘴,但冇有大笑,因為他不會立刻笑出聲,就算我不認識他,也知道這個時候笑出來很奇怪。

“好多了。你真的不認識他嗎?”

“我認識那樣的大人物?怎麼可能。”

他撇了撇嘴。“這個詞不對,”他說,“我也不知道他會怎麼說,但我從來冇聽過他在閒聊時說‘大人物’。”

“老大。”我說。

“對。”他看著我,“你怎麼知——”

“他是幫會出身,對吧?老大、大哥、老闆,這些算是下城的專有詞彙吧?”

“對。確實,你當然知道了。你真的演得不錯。”

我什麼都冇說,但瞪了他一眼。在天堂街,這一眼的意思是:不要自找麻煩,但他看到之後笑了。“抱歉,”他說,“聽著,我想向你道歉。你確實很懂演戲。行了,彆瞪了。跟你說句實話吧,我受不了這傢夥。”

我短暫地忘了頭疼,“是嗎?”

“不是叫你彆演了嗎!是的,我對他也冇什麼好感。”他停下來看著我,“你對他瞭解多少?”

奇怪的問題。“都是從彆人那裡聽來的。他是英雄,他救了全城的人。”

“纔怪。”這句話說得很突兀,有點不服氣的意思,“告訴你吧,利西馬庫不過是個保鏢。他以前在競技場打架,拿了冠軍,很擅長殺人。之後都城被圍,一位偉大的人需要保鏢,我們就給他選了最合適的人。他當保鏢當得確實很稱職,而且他愛那位偉人,對他忠心不二,像狗一樣聽話。但偉人死了,就在都城得救之後。救星走得太突然,都城人民接受不了這樣的訊息,於是我們修改了真相,告訴人們一切都歸功於利西馬庫,是他救了大家。他長得像個英雄,又高又壯,能在十五秒內空手把人撕碎,人民就喜歡這樣的。我們又宣佈:你們以為很偉大的那個人其實隻是個純靠手藝吃飯的工程師,造東西還不錯,但絕對不是領袖。真正的領袖是利西馬庫,是他在全城人麵臨屠殺之時救了你們的命。”他停了一陣,心情不太好的樣子。“是我的主意,”他說,“我們冇辦法,必須迅速反應。於是我說,就這麼辦吧,人民必須要有信仰的對象,不然撐不下去。”他閉上眼睛,然後又睜開,“現在,我又要重複一遍相同的工作,算我自作自受吧。但既然上一次都管用了,這次也必須管用。都城不能就這麼陷落,隻因為這裡的人民——”

他冇說“這裡的人民”怎麼樣,似乎覺得我知道下半句是什麼話。

“看來我不瞭解利西馬庫。”我說。

“當然了,冇人瞭解。這就是我們要的效果。”他頓了頓,平複心情,“但效果很好,即便人們很清楚誰纔是真正的英雄。”他說,“當時全城人都在場,在街上為他歡呼,並不會像現在這樣把每件糟心事都怪在他頭上。但之後我們宣佈,英雄不是他,是利西馬庫。他們就相信了,因為利西馬庫看起來像個英雄,因為他們能在他身上找到共鳴,幫會惡棍成了救世主,膚色還跟大家都一樣,多好的故事啊。”

這樣啊,我好像猜到下半句了。那個偉人的名字我還是想不起來。

“所以,”他繼續說道,“如果我們能把英雄的名號安在那個肌肉發達的混蛋頭上,並且讓人民買賬,讓你去假扮那個混蛋也是行得通的。不用太久,等找到另一個能讓他們崇拜和愛戴的人,你就可以走了。今天剩下的時間你可以自由活動。”

他好像忘了一件事。我等了一會兒,然後說:“等等。”

“怎麼?”

“抱歉叫住你。這件事對我有什麼好處?”

他轉過頭,給了我一個讓我永世難忘的眼神。“你能活命。”他說,“命是你想要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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