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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捐獻?不 第13章

作者:陳默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5-08-27 17:47:46

而非空口否認。”

法官點頭:“反對有效。

原告方若對證據真實性有異議,應提交相反證據或申請鑒定。

現在,本庭需要你們就證據內容本身進行迴應。”

劉律師噎住了,嘴唇翕動了幾下,卻發不出像樣的反駁。

他求助般地看向身後的張家夫婦。

張父臉色鐵青,張母則眼神躲閃,手指死死絞著手帕。

“法官大人,”劉律師艱難地開口,“即便…即便我的當事人確有行為不當,這也是因病痛折磨導致的情緒失控!

生命權高於一切!

不能因此就剝奪他求生的機會!

被告的道德義務依然存在!”

“道德義務?”

李律師幾乎要冷笑出聲,“我的當事人已經履行了他的道德義務!

他無償地、冒著風險捐獻了造血乾細胞!

是原告方,用自身的放縱和過錯,親手毀掉了這份來之不易的生命饋贈!

現在,他們不僅毫無悔意,反而試圖用謊言、騷擾和訴訟,將自身過錯導致的惡果,再次強加給我的當事人!

這難道就是原告方所理解的道德嗎?”

她轉向法官,語氣沉痛而堅定:“法官大人,法律不應成為縱容惡行的工具。

如果今天,法院支援了這種我弱我有理、我錯但你仍必須幫我的邏輯,那將是對所有心懷善意的捐獻者的巨大傷害,是對社會誠信體係的沉重打擊!

今後,誰還敢輕易伸出援手?”

字字鏗鏘,句句在理。

法官陷入沉思,法庭內鴉雀無聲。

良久,法官抬頭:“基於被告方提交的新證據,本案情況已發生重大變化。

本庭決定:一,準許被告方反訴請求併入本案審理;二,休庭一週,責令原告方就被告方提出的證據及指控進行覈實並提交書麵答辯;三,在此期間,禁止原告方及其代理人對被告進行任何形式的接觸、騷擾或通過媒體發表相關言論。

違者將視為藐視法庭。”

法槌落下。

“休庭!”

陳默走出法院時,感覺外麵的陽光都格外刺眼。

雖然還冇最終判決,但形勢已經徹底逆轉。

記者們這次冇有湧向他,而是追著倉皇離去的張家和劉律師。

李律師走在他身邊,低聲道:“他們不會輕易認輸。

下一場纔是硬仗。

我們需要找到更直接的證據,證明張超的複發直接源於那次酗酒。”

“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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