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因為這與苗妙的狸花貓原型有關。
郎奇自有了主人,他跟在沈硯知身邊也觀察到了她如何使用手機,電腦,電視,見得多了,郎奇也無師自通了。
那些新奇的事物,看得他心癢癢的,雖然他是隻文盲妖,電腦用不了,但是電視和平板不需要打字呀。
每每沈硯知不在家時,郎奇無聊就會偷偷打開電視,或者她留下的平板來偷偷刷視頻。
這隻狼妖沉溺於二十一世紀現代世界的花花大世界裡不可自拔,他刷得越多對這個世界瞭解得也就越多。
郎奇知道這個世界的人很喜歡養寵物,其中最受歡迎的寵物是貓狗。
他默默地記住了這一點,苗妙提出要來的那一刻,郎奇不自覺聯想起苗妙諂媚的蹭著主人沈硯知撒嬌,把主人的心全給勾走了。
而且苗妙可是貨真價實的貓!
郎奇默默決定要披好自己偽裝的這一層“狗皮”。
他忽視自己麵前色香味俱全的牛排,高腳杯裡價值不菲的紅酒,爪子按在了昂貴綿軟的絲綢小毯子上,清了清嗓子,失魂落魄道:“阿妙,大城市裡太難了,競爭激烈,幾萬人就為了搶一份工作。”
“嗚嗚嗚,我現在也是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每天要洗幾萬個碟子呢,都是手洗的。”
苗妙對於這一點並不懷疑。雖然他們是妖,但是建國後不準成精,他們擁有了人不能有的超凡力量,那必然會有所限製。
這是平衡,也是公平。
所以,天地間的靈氣相對應就稀薄寡淡的不行,妖怪們修煉極為的慢,甚至用一點法力就會少一點法力。
而變成人身的妖怪,相對應也會有代價,他們的大部分力量會被封印,隻能留一小部分,而這種失去力量的虛無感,恰恰是妖怪們無法接受的。
因而大多的妖怪都是選擇保持妖身。
郎奇要在人類社會找到工作,一定是用的人身吧,難怪他的聲音這麼疲憊,幾萬個呢,苗妙如是想著。
“一個月也就才三千塊,嗚嗚嗚。”
“為了省錢,每天還要睡街頭,被人當成流浪狗。”
“狼的手都要洗脫皮了。”
郎奇越說情感越投入,像是真的似的,舉起了自己毛絨絨的爪子,上麵的毛油光水滑的,一看日子就過得滋潤。
淚眼朦朧的郎奇餘光瞥見,本來欲墜未墜的鱷魚淚一下子就卡在了眼睛裡,他飛速地收回了自己的手,接著心虛地瞄了下半空。
半空空蕩蕩的,他鬆了口氣,感慨道:幸好,他們為了省法力,冇開麵麵通。
“阿妙,你還是先彆來,等我賺了大錢,我再來接你住大房子。”
苗妙心裡的感動如潮水一般嘩嘩的,阿奇真是他最好的朋友,對了前幾天在山裡剛尋到的野山參,我給他送過去吧。
他們是朋友,是兄弟。苗妙覺得他不能讓郎奇一狼承擔了所有的苦,他得去幫著郎奇——洗碟子。
做妖,還是不能坐享其成的。
“啊呀,阿妙。老闆來催促了。我繼續洗盤子去啦,我們下次聯絡。”
苗妙的話也未出口,郎奇就單方麵結束了靈通術,猛灌了身前的紅酒壓壓驚,從沙發上跳下來,在八百平的大房子轉圈。
他這也冇錯,主人那麼好,那些貓的心眼子又那麼多,他提防些也冇錯。
大不了,他多寄點好吃的好喝的回去給苗妙。
他這也是有福同享了。
郎奇在房子裡走來走去,怎麼也靜不下來,他長歎一口氣,望著架子掛著的牽引繩,感慨:他想他的飯票女士了,她什麼時候回來。
“阿嚏——”
沈硯知揉了揉鼻子,山間陣陣的山風隨著天色漸完,涼意更甚,商陸將手裡早就備好的衣裳披在沈硯知身上。
“小知,我們快去室內坐一會兒吧,外邊有點冷起了,要是感冒就不好了。”
沈硯知頷首,牽上商陸的手,正要往前去,樂夜的大嗓門在呼喚她。
“嫂子,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