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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我大三,玩搖滾的,戀愛對於我而言,就像一場遊戲,女友呢,則是無聊時的玩伴而已。\\n\\n在學校,我和幾個哥們兒組建了一個樂隊,我是吉他手兼主唱。平日裡大家出去喝酒、泡吧,身邊都要帶個女孩,但大都常換常新,在我們的觀念裡,似乎隻有這樣纔夠有麵子。雖然明裡不說,大家暗中都在攀比誰的女友最漂亮。所以,我們身邊的女生,總是時常變換著不同的麵孔。\\n\\n和我交往的女生,也都是很看得開的那種。大家共同的信條是“合則來,不合則去”,在一塊兒玩,圖的就是開心。彼此在一起,會覺得很自由、毫無壓力、毫無負擔,完全冇有愛情小說裡那種壓得人喘不過氣的責任與痛苦。很多人說我們在玩弄感情,其實不是,起碼我認為不是。我們談戀愛時也會付出感情,隻是我們不想讓這種感情變得過於壓抑、過於沉重,成為彼此的負擔。\\n\\n去年,一個和我交往的女生告訴我:“你隻適合談戀愛,不適合結婚。”我承認這一點。像我們這樣的人,一切冇個定性,未來對於我們來說等於虛無。我們活得很放縱,也很自我:會為買一個效果器把生活費全花光,然後買一箱蘋果啃一個月;喝醉了酒會打架鬥毆、惹是生非,被派出所關幾天,出來還是無所謂。“冇有安全感”是女生對我們常有的評價。\\n\\n但我們也很懂浪漫,會送大把大把的玫瑰,會為女友寫歌,在她們宿舍前為她彈吉他,會為她安排浪漫的燭光晚餐。我想,這就是我們能吸引她們的地方吧。\\n\\n欣欣是和我交往最久的一個女生,從認識到現在時隔一年零三個月。認識她那天,我坐在未名湖邊的草地上練琴,她則坐在旁邊聽,那段時間我天天練,她就天天去聽,在旁邊也不講話,乖巧而恬靜。以後的日子,每每我們樂隊有演出,她都是忠實的觀眾。後來我得知她是外語係的“係花”,漂亮而聰慧。\\n\\n和樂隊裡的人在一起,大家總是鬧鬨哄的,講些無聊的事,開些無聊的玩笑。而欣欣,總是微笑地坐在我身邊,有一種天生的寧靜與溫柔,和圈中彆的女生都不相同。她瞭解我的一切,也理解我的一切。曾經有段時間,她看了《畢業那天我們一起失戀》後,告訴我:“我們也約好畢業那天一起失戀吧,我覺得那樣很美。”的確,我給不了她幸福,這,她很清楚,我也很清楚。聽了她的話,我撫著她的頭髮回答:“好,一言為定。”\\n\\n現在我們還在一起,隻是因為有了那個約定,我們更珍惜現在每一個在一起的日子。這樣的感覺、這樣的生活讓我們感覺很輕鬆:為愛而愛,而不是為責任、為婚姻而愛。\\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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