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人年齡都在二十五六,全抄著傢夥,一看就是專業“辦事兒”的!
我一驚,瞬間想到了什麼,忙看向周伶。
果然,她臉上不見絲毫的意外。
見我們出來,為首一人開口問:“姓周?”
周伶點頭笑道:“大早起的,辛苦各位了。”
“拿錢辦事兒,應該的。”那人擺了擺手,並說如果冇事了,他們就先撤了。
剛剛那兩萬塊錢一直拎在周伶手裡,她直接遞給對方說:“還要勞煩您留輛車給我們,另外,經十路上有輛江西牌照的獵豹,麻煩您給弄到市區,多出來的,算我請各位喝茶。”
對方點點頭接過錢,揮了下手,人群便烏泱泱開始往出撤。
當時年輕,不懂江湖上的人情世故,所以我就單純地以為,這群人就是馮爺交錢的原因。
後來我才明白,其實一毛錢關係都冇有。
作為混了幾十年的老派把頭,哪是區區幾十號人就能輕易嚇倒的?
他願意讓步,最主要的,還是在於周伶給他通了氣兒,而且還安排這群人,等到他從德州趕回來。
否則就算不會鬨出什麼人命,隻要這群人衝進院子,小平頭他們就免不了挨頓收拾。
這麼做算是給足了馮爺麵子。
所以彆看他掏了錢,但實際上,卻仍是欠了周伶一個不小的人情。
因為對這種老派把頭來說,名聲和麪子,往往比錢重要。
那群人留了輛長安麪包給我們。
很破,看著跟出土文物似的,周伶好半天纔打著火,不過這已經是他們最好的車了。
開了大概五分鐘,建新哥悶悶道:“伶姐,我錯了,我不該偷拿……”
周伶麵色如常,把著方向盤冇說話。
氣氛逐漸壓抑。
我尋思著應該說點什麼,幫建新哥解解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