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換了彆人。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可能形容的就是眼下的這種局麵吧。
說了這麼久的女孩,卻忘了說她的名字,她叫徐念初。
亭子事件的最後,徐念初纏著林北要了他的聯絡方式。接下來的時間裡,不知是命運的使然還是緣分如此。他們總能在某個地點相遇,一來二去林北也不再是那副模樣,兩人漸漸的熟悉。
而我也在這段時間裡看著他們越來越熟悉,女孩很明顯是喜歡上了這個憂鬱的男孩子。
或許有的愛情就是一見鐘情,再見傾心。
林北有時也會呆呆的看著她的眼睛。說實話,看到這一幕,我這個鬼當時就吃醋了,經常拿嘴去咬林北,甚至把腳塞進林北的嘴裡。
當然,肯定是影響不到林北的。就這樣兩人交往越來越頻繁,最後順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作為林北曾經的女朋友,我成了他們幸福的見證者。
我看到徐念初帶著林北去很多的地方,看了很多風景。林北也變得越來越像以前那樣陽光了,我看著昔日的少年再次回來,為他感到無比高興。
隻是,我也會在夜晚看到他盯著窗外發呆,不知道在想什麼,或許是在想我吧。時間就這樣一天一天的過去,我發現我的身體也變得越來越淡。
直到有一天我聽到林北自言自語到,“周玲,我要忘記你了。”
後來,林北帶著女孩見了父母敲定了結婚的日子在之後某一天裡結婚了。我看著台上林北幸福的模樣,身體越來越淡,直至徹底消失。
其實在這段時間,我也想過那封信到底應不應該寄給林北。後來,我終於想明白,我希望的是林北幸福,而不是將這份悲情帶給林北,讓他傷心痛苦,用信將他束縛在原地。所幸那天我把它燒了,所幸隻有我知道我的不幸,也所幸我的林北你是幸福的,我的眼睛會代替我陪你走完這一生。
但為君故,沉吟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