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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書 第五章 獨商與公商之比

作者:(清)康有為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01 1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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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業言之,商人各自經營,各自開店用夥,無能統一,於一地之人口,所需什器,不能得其統算之實。即能統算,而各店競利,不能不預儲廣蓄以待人之取求,所儲蓄者,人未必求,人所求者未必儲蓄,不獨甲店有餘而乙店不足,抑且人人皆在有餘不足之中。夫有餘於此,則必不足於彼,於是同一物也,不足則昂湧,有餘則賤退,雖有狡智億中致富之人,而因此敗家失業者多矣。夫既有贏虧,則人產難均,而一切人格治法即不能平;敗家失業,則全家之憂患疾病中之,甚且死亡繼之而人不能樂。即在百物有餘,壅積久,必**,商人好利。必不輕棄,飾欺作偽,仍售於人,雖有律限,不能儘察。以**之食物藥物與人,則可致疾病而衛生有礙,以**之機器與人,則其誤害之大尤不可言矣。即自食物、藥物、機器外一切用器之**者,誤人誤事,作偽生欺,豈可令其存於天壤而為太平之蠹哉!且zhengfu即能查察,餘貨不售,則必棄之,是為暴殄天物。以一店之餘物已不可言,若合大地之商店餘貨而統算之,其為恒河沙無量數,殆不知加幾零位而不能儘也。當太平之世,大地全通,生人繁殖,需用物品益為浩繁。夫以生人之數無量而大地之產有涯,今以一人之用品計之,如一日需食粉質幾何,肉質幾何,糖質幾何,銷料幾何,需衣布帛幾何,絨料幾何,皮料幾何,需用木料、竹料幾何,金料、石料幾何,羽毛料、草料、骨料幾何,丹青料幾何,藥料幾何,機器幾何,萬品千彙為人所需者,出之於地,作之於人,皆有定數,而徒供無量之**棄擲,非徒大地不給,亦治大地統計學為國人謀利益者所大失策也,愚謬甚矣!孔子為大同之策曰:“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其藏於己。”夫既親其親、子其子而有私產,則雖欲不藏於己不可得也;既藏於己,則雖欲不棄於地不可得也。夫以全地商店久積有餘之貨皆當棄地者,而一一移而為有用,以供生人之需,其所以為同胞厚生者增幾倍哉!以此為恤貧,複何恤貧之有?故不本於大同而欲治商業者,不可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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