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大同書 > 第一章 農不行大同則不能均產而有饑民

-

今以農夫言之,中國許人買賣田產,故人各得小區之地,難於用機器以為耕,無論農學未開,不知改良。而田主率非自耕,多為佃戶,出租既貴,水旱非時,終歲勞動,胼手胝足,舉家兼勤,不足事畜,食薯煮粥,猶不充饑,甚者鬻子以償租稅,菜色褸衣,其困苦有不忍言者。即使農學遍設,物種大明,化料具備,機器大用,與歐美齊;而田區既小,終難均一,大田者或多荒蕪,而小區者徒勞心力;或且無田以為耕,饑寒乞丐,流離溝壑。此不惟中國為然,自美洲新辟得有大田外,各國殆皆不能免焉;而亞洲各舊國,地少人多,殆尤甚者也。

孔子昔已憂之,故創井田之法,而後人人不憂饑寒;而此方格之事,非新辟之國實不能行。若孔子所謂“蓋均無貧”,則義之至也。

後儒日發均田之說,又為限民名田之法,王莽不得其道而妄行之,則適以致亂。英人傅氏之論生計,欲以十裡養千人為大井田,其意仁甚,然亦不可行也;蓋許人民買賣私產,既各有私產,則貧富不齊,終無由均。若如荷蘭之治爪哇,有地頭主,領地於國而下稅於民,則為重稅如諸侯天子矣,蓋非太平之道。然則雖有仁人,欲使全地養民,無凍餒之患,無不均之憂,實不可得也。

故以今之治法,雖使機器日出精奇,人民更加才智,政法更有精密,而不行大同之法,終無致生民之食安樂,農人之得均養也。或亦能倡共產之法,而有家有國,自私方甚;有家則一身而妻子待養,有國則陳兵而租稅日增,以此製度而欲行共產之說,猶往南而北其轍也,無論法國革命時不能行之,即美國至今亦萬不能行也。

-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