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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詭案提刑官 第二十七章十二供詞

作者:樂看江湖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6-27 11:24:26

物證不在接頭人手裏——在棋師手裏。這是整盤棋中最核心的一步。劉瑾派溫安拿著名單一個一個滅口時,每個接頭人被殺之後兇手都會搜遍他們住處尋找物證——但什麽也搜不到。因為棋師在溫家覆滅那天夜裏就已經用一整夜把所有接頭人手裏的物證全部轉運走了。三年來清掃者殺的都是空殼——兇手在死人身上翻不出任何罪證,於是認為證據被接頭人臨死前銷毀了。但棋師從清河驛到雞鳴驛,從白鷺驛到開封——每一座驛站的翻修圖紙和供燈底座上留下的刻痕都是他用來標記物證存放位置的暗號。不是給劉瑾看的——是留給溫景行看的。

羊皮圖上十二個地支坐標按順序從子排到亥。第一枚——保定二十裏鋪,村口石磨下桐油紙包,一塊刻著宣府鎮東廠調令番號的殘兵符,符背的硃砂批註是劉瑾親筆。第二枚——真定府南城枯井,吊筐底層鋪的幹草夾層裏有一塊記著邊防私下調動日期的軍情塘報木碼牌,牌麵被磨掉了一半但編號還清晰可見。第三枚——開封染經局東牆舊染缸底層夾縫,一戶部調銀令,蓋劉瑾私印,銀兩數目直指當年被私吞的那批漕運稅銀。第四枚到第十一枚——卯至戌,從南陽經襄陽過長江直抵南京沿途,每一件都是印和章齊全的實物。第十二枚——通州碼頭糧倉暗窖,劉瑾發給倉場大使私索軍糧的通令原件。這十二件物證全被棋師在同一個夜裏用小船和驢車沿著廢棄鹽道接力轉運,全部封入了沿途十二座驛站的避人暗格。每封好一件就在羊皮圖上用赭石顏料標注一個點。封完最後一件時天剛好亮——距溫家被抄整十二個時辰。

他在轉運路線上給每個接頭人都留過口信。口信完全一樣——甲在人在物證安全。有些接到口信的接頭人當場撤了——他們活到了今天。有些沒有撤——雞鳴驛的高友德和清河驛的老陳選擇留在原地。因為一旦所有接頭人同時消失,劉瑾就會知道物證已被轉移。他們替棋師爭取了那最後兩座驛站暗格的封存時間。棋師跪在最後一座驛站磨盤前把最後一件物證封好時,把他脖子上戴了多年的那隻銅管取下來,把羊皮圖卷緊塞進銅管裏重新掛迴去。裏麵的羊皮圖一掛就是三年。

蘇令儀照著羊皮圖從保定開始逐件往下取。磨盤下的殘兵符,枯井吊筐裏的木碼牌,舊染缸底壓著的調銀令,城隍廟神龕底座下藏的賬冊,地窖幹草堆裏裹了多層油紙的密函,碼頭暗格裏的私索通令。從第一件到第十一件沒有一件需要與人接頭——物證全部藏在磨盤、枯井、染缸、神龕、地窖這些地方,不需要任何活人經手。棋師去掉所有中間人——也就消除了最後一層被出賣的可能。

第十一件取完之後出現了岔子。蘇令儀在南京郊外的石橋底下找第十二件物證的暗格——翻遍了橋墩下麵壘了幾十年的大卵石堆,什麽都沒有。她把手電筒伸進石縫裏照了很久——沒有油紙包,沒有桐油封,沒有任何人工藏物的痕跡。她蹲在橋墩邊上想了很長時間才終於想通——棋師把通州軍糧通令放在羊皮圖最底,標注位置不是南京郊外——是通州碼頭自己。他三年前埋十二件物證時用的標注方式跟後來用的不一樣——第十二件不在轉運路線上,在原處,從來沒有被轉運出去。因為那件通令的保管人——通州糧倉的獨眼守門人老魏——就是它最安全的封緘。

在南陽城外廢棄舊驛的枯井底下找到的不是物證——是棋師三年前埋在那裏的一封信。信被蠟封了好幾層,一隻手伸進枯井壁縫裏足夠深才能摸到。蠟封完好,沒有被水泡到。拆開之後隻有幾行字。毛筆寫的,字型受過專門的壓腕訓練不留任何個性特征,跟那些年所有茶館牆板上的殘頁同一個字號。

*"我受你祖父之托,保十二供詞為溫家留存全鏈。若三年後無人持甲牌來見我——我將自行將全部物證交入南京都察院遺物存房,永不相告。若三年內有人來了——告訴他,所有證據已由南線暗樁轉運至沿途十二驛路各安全點。他不欠我。我隻欠他祖父那盤殘棋還差一步沒有下完。這一步——他自己看著走。"*

信紙末尾畫了一顆白子。白子放在棋盤正中央的甲號位——箭頭指的不是任何地方,是溫景行自己的位置。宋體小字——這步棋留給你。甲在人在。

(第二十七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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