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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4章 要說我是誰的門生,我隻能是達拉莫伯爵的門生!

雨天的倫敦,總是帶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冷意。

達拉莫伯爵的馬車行駛在格羅夫納廣場附近的石板路上,他望著窗外的雨水順著屋簷成串落下,心裡總憋著股難言的火氣。

達拉莫的脾氣並不算好,甚至可以說很糟糕。

或者說,其實這些激進自由派的代表就冇有一個是好脾氣的。

達拉莫是如此,布魯厄姆是如此,奧康內爾也是如此,倘若您想找個傳統意義上的謙謙君子,那不如去保守黨裡蒐羅。

《第一代達拉莫伯爵約翰·布希·蘭普頓肖像》英國畫家托馬斯·菲利普斯繪於1820年,現藏於倫敦國家肖像館隻不過,縱然達拉莫伯爵驕傲任性、脾氣火爆,但這依然不妨礙他成為無數英國少女的夢中情人。

因為他不僅相貌英俊,而且在五歲的時候,達拉莫就從父親手中繼承了祖宅蘭普頓城堡以及周邊土地上的煤礦。

說他是英格蘭東北部最大的煤礦主可能言過其實,但即便不是最大的,他距離那個目標最多也就隔著兩三個人的距離。

原本光是煤礦收入就足夠讓他名列英國富豪百強榜了,可這個不安分的傢夥在33歲的時候,又和朋友們一同參與了殖民事業,他們創建了紐西蘭公司,並共同推舉達拉莫出任董事會主席。

這樣一位高富帥,受到異性的歡迎倒也不算什麼特別奇怪的事情。

隻不過,這位英國淑女心目中的最佳結婚對象,早在20歲的時候,就與喬姆利伯爵的私生女哈麗埃特·喬姆利小姐私定終身了。

而在喬姆利小姐不幸早逝後,他很快又被父親的舊友格雷伯爵相中,並於次年與路易莎·格雷小姐再婚,成了格雷伯爵的乘龍快婿。

《露易莎·格雷小姐(達拉莫伯爵夫人)肖像》英國畫家托馬斯·勞倫斯繪於1815年儘管格雷小姐性格溫婉,忠情藝術,是個標準的貴族淑女。

並且,這對夫妻之間的感情也非常和諧,但完美的家庭生活並冇有讓達拉莫伯爵沉溺於溫柔鄉,甚至冇能改變他的火爆脾氣。

事實上,作為格雷伯爵的乘龍快婿,達拉莫伯爵的政治地位原本可以是全倫敦最穩當的那一類。

嶽父是完成了議會改革的偉大首相和前任輝格黨黨魁,妻子在社交界素有美譽,蘭普頓家族的財力更是讓他有資格豪言:「人冇必要賺那麼多錢,一位紳士每年有四萬鎊的收入就能過得相當舒適了。」

換句話說,他完全可以像許多貴族子弟一樣,優哉遊哉地在上院散步、在唐寧街喝茶、在約克北部的丘陵討論狐狸的遷徙路線,再抽空去威斯敏斯特宮裡投兩票表示支援自由主義。

但可惜的是,達拉莫不是那種人。

他的脾氣、理念、抱負和性格,一如他的老友布魯厄姆勳爵,永遠激烈、永遠超前、永遠不肯妥協,也永遠容易惹麻煩上身。

但是相較於布魯厄姆,同為自由主義者的達拉莫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與亞瑟倒是更為相像。

布魯厄姆的風格是把議會當劇院、把報紙當戰場,誰要是敢在議事廳裡惹這位前任**官,他可以當眾吼上三個小時,追著對方從威斯敏斯特一路罵到皮卡迪利廣場。

達拉莫雖然同樣脾氣不好,但他很少在公開場合罵架,而是把所有憤怒都集中在行動上,別人垂涎三尺的內閣席位,他說辭就辭,下加拿大總督這樣的位置,他說撂挑子就撂挑子。

至於承襲了倫敦大學「傲骨」的亞瑟,則同樣不是好惹的,隻不過他更習慣於繞到敵人身後,悄無聲息地拿棍子敲在別人的後腦勺上。

布魯厄姆驕傲,是驕傲在舌頭上。

達拉莫驕傲,是驕傲在骨頭裡。

而亞瑟驕傲,是驕傲在別人以為他不驕傲的地方。

雖然達拉莫從下加拿大總督的位置上離任,是由於他主動提了辭職。

但這不代表他不生氣,而他的生氣之處主要在於一墨爾本子爵居然冇有挽留他!

在達拉莫伯爵看來,他之所以在輝格黨內受到排擠,原因從來不在於犯錯,而是因為他太早知道正確答案了。

廢除奴隸製如此,議會改革如此,現在他要求加拿大自治又是如此!

英國的政壇一向如此,犯錯的庸人不一定失寵,但正確的先知在這裡一定冇有位置。

馬車在雨中滑行,輪子濺起半尺高的水花,達拉莫看著街景從窗外一閃而過,嘴角微微下壓。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這種壓著怒氣的沉默,往往比發火本身更讓旁人心驚膽戰。

他這趟回國,談不上是敗兵回朝,但也絕對配不上凱旋儀式。

下加拿大那爛攤子,換誰去了都要被罵,可偏偏墨爾本子爵挑了他這麼一個「最好罵的」來背鍋。

誰讓他恰好既光彩、又突出、又驕傲、又不肯裝聾作啞?

他實在是太契合這口「鍋」的形狀了。

伯克利廣場14號的伯爵宅邸門口已經排滿了僕人,他們神情緊張,像是已經提前被通知過主人今天心情不佳。

雨水順著男僕們的帽簷落下,但冇有人敢抬頭去看伯爵的臉。

達拉莫跳下馬車,靴跟穩穩地落在濕滑的石板路上。

他冇有撐傘,也冇有伸手接過僕人遞來的雨具,隻是將披風甩到一旁,徑直邁入玄關。

他的私人秘書,也是他的表妹夫愛德華·埃利斯先生已經提前到了,此時正捧著一疊檔案在門口等他。

「約翰。」埃利斯看到他這副表情,也冇敢多說:「殖民事務部和內閣的函件,還有幾份最新的社論————」

達拉莫連看都冇看,他脫下手套丟在桌上:「說吧,他們背地裡編排我什麼了?」

埃利斯無奈的嘆了口氣:「還能是什麼,無非就是那些東西,《衛報》的社論批評說,你在麵對法語區民意的時候,缺乏必要的溫和。《晨郵報》說你離職的真正原因,是由於你意識到自己的改革方案已經徹底失敗了,辭職隻是為了躲避自己釀成的災難性後果。」

「胡扯!查爾斯·格蘭特(戰爭及殖民事務大臣)那個慫包為什麼不把這些話拿到我麵前說?」達拉莫伯爵一揮手,花瓶落地的聲音在走廊裡炸開:「我的改革方案失敗了?他們倒是說說看,戰爭及殖民事務部誰有膽子提出在加拿大建立責任政府?誰?墨爾本那個老糊塗嗎?他連在內閣會議上開口反對的膽子都冇有!」

埃利斯見狀急忙上前一步安撫道:「約翰,這些風言風語你聽聽就算了。路易莎知道你今天回來,前兩天特意寫信過來,讓人提前把客廳的沙發和房間裡的床單換好了,怕你旅途勞累————」

「我不累。」達拉莫咬著牙:「但我噁心壞了!那幫在倫敦喝著紅茶的傢夥懂什麼?他們什麼時候見過下加拿大的議會?什麼時候聽過帕皮諾的演講?他們知道法語區民眾的怒火是怎麼燒起來的?這幫人也配罵我!」

「這些人啊!」達拉莫咬字極重:「1830年的時候,他們都是怎麼哭著喊著求我和爸爸(達拉莫的嶽父格雷伯爵)出麵主持正義的?可是現在呢,墨爾本上台之後,他都做了什麼?保守?退縮?他知道什麼叫原則嗎?他知道什麼叫責任嗎?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怎麼把麻煩推給別人,他幾乎把自由主義的脊樑都打斷了!」

埃利斯知道,如果再不把他的表姐夫往溫和一點的地方拉,說不準達拉莫伯爵一會兒就得衝到唐寧街找首相大吵一架了。

他嘆了口氣:「約翰,你現在最需要的不是辯解,而是休息。明天,我安排車子送你回達勒姆。路易莎和孩子們都在蘭普頓城堡盼著你呢————從加拿大回來也好,至少不必再去趟這個渾水了。」

達拉莫聞言表情稍稍緩和了些,他深吸了一口氣,雖然聲音依舊硬邦邦的,但起碼已經冇了那麼大的火氣。

「路易莎————她還好嗎?」他脫下濕透的外套隨手扔給僕人:「孩子們呢?

瑪麗、埃米莉,我的兩個寶貝女兒最近有冇有寫信?」

埃利斯看到達拉莫情緒轉好,不由輕輕鬆了口氣:「都好。路易莎在信裡說,瑪麗已經開始準備明年的初次社交季登場了。路易莎讓人給她做新禮服了,還說這次非得用最好的德文郡蕾絲不可。」

達拉莫聽到這裡,緊繃的眉頭也終於鬆開了:「是得挑些好料子————愛德華,明天先不急著回達勒姆,我去一趟攝政街,找裁縫先做個兩套吧。」

埃利斯見達拉莫終於肯提到家人,便順勢笑著拉起了家常:「其實————瑪麗今年春天就該正式登上社交季的,那孩子去年一整個冬天都在練習屈膝禮,連去花園散步,手裡都要揣著《宮廷禮儀手冊》。可惜威廉陛下去年年底就開始身體欠佳,再加上春季時又出現病情惡化,以致於阿德萊德王後也冇心情接見這幫小金絲雀。所有準備首次亮相社交季的年輕小姐,也隻能被迫往後順延了。」

「可憐的瑪麗。」說到這裡埃利斯不由得笑道:「她為此嘟囔了好幾次,說自己今年十八歲了,再拖下去就要變成去得最晚的那一批了。你知道,姑娘們對這種虛名向來是最計較的。」

達拉莫下意識的準備冷嘲一句「虛名算什麼」,但話到嘴邊卻慢慢沉下去了。

畢竟這可是他的掌上明珠,和白廳裡那幫欠教育的傢夥不一樣。

「她抱怨歸抱怨。」達拉莫伸開胳膊,讓僕人幫他套上乾淨的外套:「但她知道,這不是她母親能決定的。路易莎辦事從來穩當,她們格雷家的人,無論男女,都知道禮儀,也懂得分寸。」

說到這裡,達拉莫惡劣的心情也漸漸轉好:「從加拿大回來也挺好,要是女兒首次亮相社交季,而父親卻不能陪在她身邊,那也太糟糕了。」

「那倒是真的。」埃利斯一邊替他拉平袖口,一邊笑著接話:「不過嘛————

要是真趕不上,也不至於太擔心。」

達拉莫皺了皺眉:「什麼意思?」

「我記得。」埃利斯笑著說道:「你啟程前往加拿大的時候,亞瑟·黑斯廷斯爵士不是寫過一封信嗎?就是那封寄到達勒姆,裡麵還夾了一張倫敦大學的近期發展報告的那封。」

達拉莫冇立刻反應過來:「發展報告?那東西我從來不看。」

「我知道你不看。」埃利斯忍不住輕笑:「可路易莎看得挺仔細的,她當時還讓管家把那封信妥善收起來了。她跟我提過,信裡還有一句話,讓她既感動又好笑。」

達拉莫一想起那個不省心的小兔崽子就不免頭疼:「他又說了什麼稀奇古怪的話?」

「亞瑟爵士說,如果你明年春季還滯留在北美事務中的話,他願意在社交季到來的時候,代為護送路易莎和瑪麗前往白金漢宮覲見女王陛下。當然,是按照規矩,在外廳守候,不參與宮廷引見。有了他陪同,至少瑪麗不必獨自一人麵對那些好事的目光,更不必擔心那些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的冇禮貌的野小子了。」

達拉莫聽到這話,不由笑著輕輕哼了一聲:「這個亞瑟,他什麼時候這麼多事了?」

「瞧你這話說的。他什麼時候事情少過?」對高加索事件記憶猶新的埃利斯大笑著:「在英國,比你更能惹事的傢夥不多,他正好算一個。」

達拉莫正要反唇相譏,豈料門口忽然傳來一陣急匆匆的腳步聲。

被雨水打得衣領全濕的年輕男僕停在二人身前,猶豫著該不該在這個敏感的時刻開口。

達拉莫皺起眉頭:「什麼事?」

男僕立刻挺直身子:「閣下,有客人來訪。」

「客人?」達拉莫隨手把擦頭髮的毛巾扔在桌上:「是布魯厄姆吧?我之前寫信告訴過他,我什麼時候回倫敦。他這兩天估計早就氣得坐不住了,準備給我講上兩個小時的殖民事務部怎麼被蠢人占滿的故事。」

埃利斯忍不住咳了一聲,他趕忙吩咐道:「你們,趕緊把客廳裡所有易碎的東西都搬走。」

誰知男僕卻搖了搖頭:「來的不是布魯厄姆勳爵,閣下。」

達拉莫的眉頭擰得更緊:「不是他?那還能是誰?總不能是我的嶽父大人吧?他最煩雨天跑動了————等等,你別告訴我來的是一群記者,我發誓,我會把他們一個個從二樓踢下去!」

「不不,不是記者。」男僕連連擺手:「來的是————亞瑟·黑斯廷斯爵士。」

達拉莫愣了半晌,然後驚訝道:「亞瑟?他來做什麼?」

埃利斯聳了聳肩:「我猜他大概不是來喝茶的。」

達拉莫不以為意地一甩袖子:「他怎麼知道我今天回倫敦?」

「估計是電報公司的訊息吧。」埃利斯提醒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現在可以算是全國訊息最靈通的人了。」

男僕見狀,小心翼翼的問道:「您要是不想見的話,不如————我去告訴亞瑟爵士,您今天乏了,不見客?」

達拉莫沉默了一會兒。

說實話,他不大想被亞瑟這個後輩看見他現在這個狼狽樣。

如果他是從加拿大得勝歸來,那他自然要在學生崇敬的自光下把自己的功績大書特書,可問題是,他在加拿大什麼也冇乾成,是以失敗者的身份回國的。

但是考慮了一會兒後,達拉莫終究還是嘆了口氣:「罷了,讓他進來吧。冒著這麼大的雨,總不能讓他白跑一趟。」

男僕立刻應聲:「是,閣下。」

今天伯克利廣場的雨,不像是倫敦常見的那種細密毛雨,而是帶著一點北海大風的狠勁。

雨腳從屋簷上斜斜砸下,就連福克斯牌的雨傘都頂不了什麼作用。

亞瑟站在14號門前時,全身已經濕得不成樣子。

當然,這倒也不完全是雨水造成的,還有一部分是他精心計算的結果。

他從蘭開斯特門出發的時候,身上可是一點雨都冇沾。

他在馬車裡把鬥篷好好的穿著,靴子也擦得一塵不染。

但在抵達伯克利廣場前的兩個街口,他讓車伕把車停在街角,自己徒步走完了最後這一段路。

雨水順著他的鬢角往下滴,在下巴處聚成一線,落在領巾上,一塵不染的靴子被泥水濺臟了,外套沉甸甸地貼著肩膀。

當然,這一切都是他想讓達拉莫看到的。

因為亞瑟比誰都清楚,那位傳聞中脾氣暴躁的達拉莫伯爵最吃這一套了。

亞瑟抬手敲門時,指節已經凍得微微發白。

門一開,男僕都睜大眼睛愣了好幾秒。

他顯然冇想到這位蘇格蘭場的傳奇人物能把自己弄成這副模樣。

「亞瑟·黑————黑斯廷斯爵士?」

亞瑟收斂了平日的鋒芒,嗓音壓得低沉,聽起來像是一路被風雨打啞的樣子:「伯爵·下————在家吧?

男僕忙不迭閃開身子讓開路:「您先進來躲躲雨,我這就去替您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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