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川正彥坐在會議桌一側的皮椅上,雙手無意識摩挲冰涼的實木桌麵。
他的胸口堵著一團沉沉的悶意,就像被窗外連綿不散的陰雲死死包住,讓他感覺有些喘不上氣來。
麗飛集團的總經理助理易小雲說易總在電子研發中心,馬上趕來,把他領到會議室,給他泡杯茶就離開了。
這間會議室,他再熟悉不過。
大半年之前,他也是坐在這個位置,對麵坐著年紀輕輕的易飛。
他們簽定了那場牽動NS
集團新能源與光學兩大板塊資產的置換協議。
彼時他自認為算清了利弊得失,隻當是一場各取所需的公平交易,哪怕對方開出的條件略顯苛刻,權衡過後也覺得尚可接受,從未生出半分吃虧上當的念頭。
半年多的時光轉瞬而過。
回頭再看那場談判的每一處細節,每一句交談,石川正彥隻覺得後背陣陣發涼,心底隻剩一個清晰刺骨的結論。
從四年前註冊、購買專利開始,到大半年前那場技術置換,從頭到尾,都是那個華夏的年輕人精心佈下的圈套。
偌大的NS
集團,上百名技術精英、法務高層,都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
而且是那種讓人有苦說不出的窩囊感覺。
責任也不能全歸咎於他一人,總部雖然對自己頗有意見,蛤並冇有因此而過多怪責他。
明眼人都能看出,是集團內部層層累積的輕視與懈怠,才一步步將NS
推入如今進退兩難的境地。
兩年前,NS
新能源事業部佈局鋰電池專利時發現被人申請,鋰電池正極專利、電解液相關專利被人買斷。
訊息傳回技術中心。
一眾研發工程師隻是短暫頭疼片刻,便草草判定隻是被某不知名公司或某個專利流氓湊巧買斷或申請,到時候花點錢買回來就是。
全世界冇有公司在係統的研發鋰電池。
高層更是直接擱置此事,冇有安排專人跟進溯源,更冇有提前調整研發方案規避衝突,所有人都覺得不過是行業內普通的專利占位,掀不起任何風浪。
大不了花幾百萬美金買回來。
看來起也確實如此,兩年前鋰電的專利並不太值錢,那時候冇人相信能短期內量產。
同樣在兩年之前,又一則預警擺在眾人眼前。
有華夏的一家公司在港城宣佈實現了鋰電池量產。
這次警示比上次更加明確,可集團管理層依舊抱著僥倖心理,冇有提起足夠重視。
他們認為華夏的公司不可能量產鋰電池,隻是個噱頭罷了。
搞條實驗線,湊出塊鋰電就是量產了?
不說彆的,他們生產線都不可能有。
公司華夏辦事處也提供了一份報告,上麵說量產鋰電池的是一家叫飛來電子的華夏的民營企業,該公司拒絕任何人蔘觀工廠,市麵上也冇有相應的產品出現,覺得是在炒作。
雖然後麵華夏辦事處提交了飛來電子公司就是那位發現碳奈米管的趙麗麗的公司。
總公司依舊冇有重視。
發現碳奈米管的確是很偉大的事情,但發現碳奈米管的人一般並不精通鋰電池。
根本不在一個領域。
彼時NS
鋰電池項目已經投入钜額研發經費,搭建起完整研發梯隊,數條中試產線正在組建。
所有人都捨不得停下投入四五年的項目。
隻能選擇性忽略潛在的專利糾紛隱患,寄希望於後續通過專利交叉授權,小額賠償化解所有矛盾。
哪怕是花上千萬美金也是值得的。
即使飛來電子公司真的量產。
在NS
高層固有認知裡,東瀛掌握全球頂尖鋰電技術。
華夏民營企業剛剛起步,工業配套薄弱,技術積累幾乎滑,就算勉強量產,產品效能、迭代速度、產能規模都遠遠無法與NS
抗衡。
根本不足以形成實質性競爭。
無非是搶占低端小眾市場,完全不值得集團調整既定研發與量產計劃。
幾百萬美金輕鬆就可以擺平。
他們不信那些專利會掌握在飛來電子公司,各種跡象也表明,專利是港城的一家專利公司購買申請的。
層層忽視之下,隱患如同深埋地底的藤蔓,悄然纏繞住NS
整個鋰電池項目的根基,等到一切浮出水麵時,早已無力拆解。
半年前,NS
籌備已久的鋰電池量產線正式進入試生產階段。
第一批成品剛走下生產線,一份由飛銳科技全權委托律所出具的律師函直接送達NS總部,白紙黑字列明數十項專利侵權條目,要求NS
立刻終止鋰電生產。
最初收到律師函時,集團一眾高管依舊底氣十足,默認商業專利侵權無非金錢糾紛,大不了拿出一筆補償金達成和解,用錢抹平所有專利糾紛,量產計劃照常推進。
可對方給出的答覆,徹底打碎了他們的僥倖心理。
飛銳科技不要現金賠償,唯一和解條件,便是NS交出全套鋰電池量產產線,完整CCD
圖像傳感技術專利包及產線,磁光盤全套核心技術專利以及一條成熟量產產線,換取鋰電專利侵權豁免權。
這一刻,NS
徹底淪為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魚肉。
法務團隊耗時一週通宵梳理覈對,才驚駭地發現,N整條鋰電池量產鏈路,不是一兩處零星專利侵權,而是全流程全覆蓋式侵權。
從正負極活性材料配方、塗層製備工藝,到電解液調配體係、電芯密封結構、卷繞封裝工藝,每一道核心生產環節,每一項底層材料專利,全部落入飛銳科技早已佈局的專利保護範圍之內。
冇有任何一處可以規避繞行。
擺在NS
麵前的隻有兩條絕路。
第一條,拒絕對方置換條件,徹底推倒投入四五年心血搭建的整套鋰電研發、中試、量產體係,從零開始更換全新技術路線重新研發。
可這條路幾乎行不通。
NS數年來集中全部資源研發當前鋰電體係,內部多輪技術論證早已證明其餘備選路線能量密度低、循環壽命短、量產成本居高不下,完全不具備商業化量產價值。
重新研發至少還要再投入數億美金經費,耗費三到五年週期,屆時全球鋰電市場早已被競爭對手瓜分殆儘。
NS會直接徹底退出新能源賽道。
第二條路,直接全盤放棄鋰電池這個潛力無限的新興賽道,徹底捨棄已經投入的所有設備、研發經費、人力成本,主動退出市場。
可鋰電池是NS集團未來十年重點佈局的增長核心業務,牽扯上下遊數十家配套合作廠商,集團董事會絕不可能接受主動放棄項目的結果。
這條選擇從一開始就直接被否決。
除此之外,還有第三條微弱的出路。
提起專利無效宣告申請,推翻飛銳手中壟斷整條鋰電產業鏈的專利。
可法務團隊多方調研取證後得出結論,這條路同樣走不通。
飛銳手中鋰電專利,並非所有都是自主單一申請,而是幾年間持續從全球各地實驗室、小型研發團隊、獨立發明人手中批量買斷收購。
專利溯源鏈條完整清晰,創新依據充足,宣告無效的成功率無限趨近於零。
一旦訴訟失敗,NS
還要承擔钜額訴訟費用與額外侵權賠償。
即使他們獨自申請的專利,想申請無效也幾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