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說的交易地點,就在港口一艘貨輪上,隻是一般人根本不讓進去,必須有像明家這樣的人領著,或憑藉邀請函登船。
看貨會就在甲班上,舉辦方也沒有要藏起來的意思,說句不好聽的,這年頭買的起這些貨的人本就不多,藏起來沒有意義。
對一些日用品,林逸完全沒有興趣,他的主要目的就是軍火,因此托明鏡打了聽一下。
結果一問之下還真有,隻是軍火比較搶手,為了不影響看貨會,因此隻能私下交易。
約好時間,林逸單獨找舉辦方聊,他打算用法幣和銀元交易,黃金能不動盡量不動。
原本是不想讓明鏡為難,老老實實交易一批算了,可是看了對方那滿倉庫的半自動步槍,還有榴彈炮,他可恥的又心動了。
“這麼多好東西,放過就太可惜了…”
軍火想要,可是又不想花錢,還不想連累明鏡,哎呀,有點貪心了!
最後還是貪心壓過了理智,他回去和明鏡商量了一下,讓她完事兒先回去,自己多留兩天,可是沒料到明鏡死活不肯。
“不行,一起來的,必須一起回去”
“姐姐,我真有事兒,你跟著我,會把你連累了”
“那你老實告訴我,到底要做什麼?”
林逸看了一眼門口,確定沒人偷聽,這才低聲說:“我打算吃掉那批軍火,這個對我很重要”
明鏡皺眉問:“花錢買不行嗎?大不了我出錢”
林逸搖搖頭:“能不花錢,幹嘛非要給美國佬送錢?”
明鏡卻還是不鬆口:“不行,你隻有一個人,這太危險了,我不放心,我能幫你做什麼嗎?”
“你完成採購,直接回去,這樣我就沒有顧慮了,放心吧,我不會有事的。如果實在不放心,你在廈門等我幾天,讓你先回去,就是怕他們懷疑你,我不想連累明家”
明鏡被說服了,兩人約好在廈門碼頭等三天,三天見不到人就先回上海。
明鏡走後第一天,林逸沒有急著動手,換了一個裝扮在碼頭轉悠,他空間裡有矽膠頭套,往頭上一戴,秒變黃頭髮藍眼睛的外國人。
不得不說,後世的科技狠活兒,在這個時空真的好用。
第二天,林逸依然在碼頭上遛彎兒,確定他的貨還在就行,沒事兒的時候就去街上找美食,跟當地人學方言。
第三天淩晨四點,林逸終於動手了,騎個電動車直奔碼頭,在沒人看見的地方停好車。
幾個起落就翻上貨輪,駕駛艙裡有個老外在打瞌睡,甲闆上有兩個持槍的,同樣靠在艙門上睡覺。
林逸飛奔過去,在兩人睜眼之前,將其收入空間。
輕鬆解決甲闆上的值守人員,一路摸到船艙才反應過來,自己傻B了,把船直接收走不救完了嗎,費那個勁幹嘛。
心念一動,整艘貨輪憑空消失了,林逸隻感覺腳下一空,來了個自由落體,直直落入海水中。
媽的,大意了!
人在海裡遊泳很費勁,遊半天一個浪給你幹回起點,遊了半天林逸死心了,取出一件救生衣,任由海浪將其漂走。
不過他運氣很好,兩個小時後,被海浪送到了對岸,離海岸越來越近時,他費勁的遊到岸上,喘了口氣,換了一身衣服後,這才將船上十幾個守衛丟擲來,扔進大海裡。
原本昏迷不醒的守衛,入水後立刻就醒了,還有人看到了林逸,大喊著往岸上遊。
動靜鬧得有點大,他趕緊取出電動車,騎上電驢撒丫子就跑,可是跑著跑著,感覺有點不大對頭,他媽的迷路了。
被海浪送到對岸就算了,剛才慌不擇路一通亂跑,現在回去肯定是要被那些人堵路,怕倒是不怕,幾個老外而已,主要是擔心他們手裡還有槍。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不如將錯就錯,繞點路確保安全第一。
他現在雖然武功還行,但沒有到不怕子彈的地步,強如周西宇,照樣三槍送走,因此林逸可不敢託大。
電動車跑了快半個小時,起碼有個四五十裡路,這下估計安全了。
把電動車收進空間,又將曾經的白馬放出來,白馬趴在地上呼呼大睡,林逸取出一瓶礦泉水,直接澆在馬頭上。
白馬悠悠醒轉,看到林逸後,親昵的蹭了一下,然後啃起了路邊的野草。
想著很久沒喂馬了,便讓它先吃飽再說,隻是啃著啃著,它跑到田裡去了,把田裡的麥子啃了不少。
就在林逸要把白馬拉出來時,一個男人跑了過來,沖林逸大吼大叫:“你怎麼讓馬吃我的麥子?路邊有草不喂,你禍害莊稼!知道種糧食多不容易嗎?”
林逸趕緊拉住白馬,強擠出一個笑臉:“不好意思啊大哥,我走個神的功夫,這畜牲就亂來,這樣…我賠錢行嗎,對不住,對不住”
男人見他態度很好,又不是故意的,便沒有繼續刁難,林逸問:“大哥,不知要賠多少錢合適?”
男人揮揮手:“算了,你也不是故意的,這也值不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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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逸摸出兩個銀元遞了過去:“要給錢的,你種地也不容易,拿著吧”
男人反而有點不好意思,推辭不過隻能收了,於是也大方的說:“快到飯點了,要是不嫌棄,去我家吃口便飯吧?”
林逸也不矯情,拉著白馬興然答應了,跟著男人就往村裡走。
“我叫林逸,去港島辦點事,迷路走到這裡,大哥怎麼稱呼?”
“林兄弟不用客氣,我叫況國華,叫我況哥,或者國華都行”
“況國華?”這個名字…讓林逸渾身寒毛直豎,不會是那個人吧?但願是同名。
“對呀,況這個姓氏不多見,你沒聽過很正常…”況國華不知道林逸的想法,自顧自的解釋姓氏的來源。
“國華哥,你們這個村子叫什麼名字?”
“紅溪村,廣東省寶安縣紅溪村”
林逸直接傻眼了,真是怕什麼來什麼,可他還是不敢確定,繼續跟著況國華往村裡走。
然後腦海裡不斷回憶《僵約》劇情,記得況國華成殭屍以前,有個妻子叫阿秀,阿秀有個弟弟叫復生,那就去村裡看看再說,但願隻是巧合。
到了況國華家裡,一個年輕的女孩正在廚房忙活,林逸往裡麵看了一眼,被況國華髮現了,隻能尷尬一笑:“我…好奇,聽著像個姑娘?”
“我妻子,叫阿秀,屋裡坐吧,馬栓門口的樹上”
“哦,好”
栓好馬,一個半大小子就湊過來,左瞧瞧,右摸摸,看著白馬眼饞道:“這馬真好看,等會能給我騎一下嗎?”
“你是?”
“我叫復生,阿秀是我姐,況國華是我姐夫”
林逸這下徹底確認了,就是那個況國華和復生,以後他們會被殭屍王啃一口,然後過著漫長的流浪生活。
幾人圍桌正要吃飯的時候,一個農民打扮的人跑進來,對況國華低聲說了一句什麼,然後國華笑道:“你們先吃飯,不用等我,我去處理一點事情”
阿秀欲言又止,最後提醒一句:“你小心一點,早點回來”
“好”
看著況國華離開背影,林逸忽然想起來,他好像還是一名紅黨的遊擊隊員,不知道現在加入沒有。
況國華走了,留下林逸和阿秀,復生三人在桌上繼續尷尬的吃飯。
復生說:“林大哥,快點吃,吃完帶我學騎馬,你答應了的,不許反悔”
“行,不反悔”
吃完飯,阿秀去洗碗,她給國華留了飯菜,復生拉著林逸去騎馬。
紅溪村後麵有座山,山前有片樹林,地勢還算平坦,夠白馬慢跑幾圈的。
一大一小兩個人,加上一匹白馬,在樹林撒歡一個下午,直到況國華找過來。
“復生,該回去了,林兄弟,復生給你添麻煩了”
“不用客氣,復生很聰明,也很懂事”
況國華說:“現在天也晚了,要不你在我家住一晚,明天再走吧?”
林逸看了一眼手錶,下午三點多,猶豫片刻就答應了。
手機導航用不了,回去的路線還沒搞清楚,明天找人問下碼頭或者火車站的位置再說。
晚上,阿秀做完飯,一桌人剛坐下沒一會兒,那個農民又來了。
“國華哥,那…”
況國華眼神打斷了對方的話,對阿秀和林逸說:“我出去辦點事兒,你們先吃不用等我”
阿秀再次叮囑:“國華,早點回來,注意安全”
“好,我知道了”況國華臨出門,還專門看了林逸一眼。
隻是這一眼,讓人覺得很不舒服,有審視,有懷疑,還有一些說不清的東西。
林逸放下筷子,對阿秀說:“我跟去看看,你們吃吧不用等我”
復生聞言也放下筷子,拉住林逸的衣角:“我也想去,林大哥帶我一起吧”
林逸看到復生,那不答應就不鬆手的模樣,隻能無奈帶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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