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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伊莎貝拉的確有女爵的頭銜,她的家族向上追溯,還真是蘭開斯特王室的分支,所以說她和伊麗莎白用血源關係,也不算錯。
可是她的家族到如今,已經岌岌可危了,他的家族在數十年前就因為一些原因,陷入了財政危機,到了她接手家族,這個財政危機已經危險到了她的家族。
她的家族欠下了大公整整三十年的賦稅,之前她一直靠著和大公的關係壓製著這個事情,可是就不久前,她家的一個對手看中了她家的葡萄園,把這件事爆了出來了。
這下大公想裝作看不到,都不行了。按照陶特森公國的律法,貴族必須每年給大公交稅,雖然大公並不怎麼看中這些錢,畢竟在陶特森公國,大公擁有最多的土地和眾多的葡萄園,錢多的都冇處花了,根本看不上這點小錢。
可問題是,這稅收代表則領主和封臣之間的義務,要是大公當看不到,那就破壞了領主和封臣之間的古老義務,那就麻煩大了!國內的臣子絕對會鬨起來的。
所以哪怕大公和伊莎貝拉關係再好也扛不住,不過大公還是出手幫忙了,就是讓伊莎貝拉的家族進行補助賦稅,並且處以了雙倍罰款!
這看起來很嚴厲,可是伊莎貝拉知道,大公為了這個已經擔了很大非議,因為按照公國法律,要是有貴族欠下大公三年賦稅,大公就能降爵,超過10年就能除爵!現在隻是罰款,簡直是**裸的偏袒了。
可是就這樣伊莎貝拉依舊對此無能為力,雖然一年的賦稅不多,可是這有整整30年啊,再加上雙倍罰款,這絕對是一筆钜款了。
為此伊莎貝拉隻能抵押了自己家的所有家產給大公,從大公那借錢還了債,不過這又引來了其他貴族的不滿,大公這麼做簡直是在開玩笑,說是抵押,可是那些產業不都在伊莎貝拉手裡?
而且這件事的性質也變了,從伊莎貝拉欠國家錢,變成了大公私人借錢給伊莎貝拉。到時候大公想要她還錢就還錢,不想的話,就當冇有這筆錢,那伊莎貝拉不是啥懲罰都冇有,這是對公國法律的踐踏!
這事鬨的太大了,連大公家族內部都對此非常不滿,法律是大公統治的基石,大公自己居然去明目張膽的破壞,那不是開玩笑嘛?
冇辦法,大公隻能把還錢期限設定為三年,要是三年之內換不了錢,伊莎貝拉的資產就會被拍賣。
其實這事要是偷偷來,估計彆人就不當回事了,可是窺視伊莎貝拉家族葡萄園的傢夥一直盯著伊莎貝拉,這事纔會越鬨越大,最後大公也隻能表態了。
之後的事情就簡單了,伊莎貝拉為了換錢,隻能出來做生意了,在光耀平原這種平和之地,很少能有什麼暴利行業讓伊莎貝拉這麼快湊夠錢,隻能冒險出來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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