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了,成了網遊裡一級野怪“暴躁的山雞”,血量15,攻擊1-2,是新手出村必刷的經驗包
係統告訴我,想活下去,就得不斷被玩家殺,殺滿一萬次才能轉生
我信了,乖乖死了九十九次
直到第一百次,那個舉著木劍的玩家獰笑著衝來時——
我默默點開了剛覺醒的麵板:
【吞噬進化係統】
【可吞噬目標:玩家、技能、裝備、BUG、管理員權限……】
那一劍落下時,我張開了嘴
新手村頻道突然刷屏:“我操!村口那雞把榜一大佬秒了!”
後來,我吞光了全服玩家的技能,把GM的賬號做成了藏品,用遊戲BUG建起了我的野怪神國
遊戲公司連夜更新補丁:《緊急修複:山雞的逆襲》
我歪了歪頭,在新補丁上啄出一個洞
“下次更新,記得把我設為最終BOSS”
“畢竟——”
“我吞掉的,可不隻是這個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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