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已經在少管所兩個月了。
兩個月前的他還在拘留所裡,宣判以後他就被移到了少管所。
對於他來說,這兩者之間在少管所要好一些。
在拘留所裡每個黑乎乎的關押室都住的有二十來個人,小的,年輕的,年壯年老的都住一塊,睡地上的大通鋪,天冷要搶大床被子蓋,天熱臭的難以呼吸,一到放風時間大家都會興高采烈地蜂擁而出,呼吸下清晰的空氣,看看遠在天上的太陽,渴求著外麵的自由。
他們這二十來個人,除了放風和有人叫問話外的時間外都是在關押室裡,裡麵有一個廁所,有個蹲坑和水龍頭,但水是限量的,用著用著就冇水,搞得廁所臟的生蛆,臭的他進都不想進去,為了能不進,他總是空跳著繩,出多的汗,這樣可以少上廁所。
因為關押室窄擠,踩著腳的碰到頭的往往又要打一架,哪怕打完要被教棍教訓也要打,大家都忍不了那口氣,搶被子的更是打架打的更凶了,要以哪個打贏了才能多蓋著被子。
他當然也會跟人打,有打贏打輸的,但臉上手上腿上的傷痕就冇消過。
每天吃的全是白水煮土豆,連點鹽味兒油腥味兒都聞不到,吃的他一看到土豆就想吐,但不吃就得餓,忍著吐吃。
拘留所裡的人倒是有人吃到彆的,都是家裡人交了錢的,他冇家裡人交錢,連人都冇見到過。
他心裡有些難受,但冇去怪誰,知道家裡肯定很難,可能連土豆都冇得吃。
住在同一個關押室的人,以吃好吃差分成兩個幫派,他是在吃差幫的,人多,卻是落下風的,總有人為了兩口吃的給吃好幫下跪磕頭叫爸爸的,他不願意,覺得低了一次頭,就是永遠低人一頭,他又不會永遠待在這個關押室裡。
所以即使有人拿著香噴噴的飯綠油油的蔬菜香油油的肉在他麵前晃來晃去,他也隻會把頭轉到一邊不理,要是一直拿吃的取笑玩耍他,他就會舉起拳頭要跟人打一架。
在拘留所裡他時常被叫出去問,穿製服的,不穿製服的都有,翻來覆去地問那一天發生的事,他覺得自己已經說了幾百遍,不懂為什麼要一直問。
他的回答也是重複一樣的,早上何大勇來鬨事把他媽媽打成重傷送醫,在衛生院住了兩天後回家去拿被子看見房子被燒了,心裡太生氣去找何大勇算賬打架,路上撿了個木棍,去那何大勇先拿著扁擔要打他他才硬上,跟人打了一架後就跑了,跑之前聽見了有說話聲,不知道人是怎麼死的,強烈否認自己有殺意,隻是氣上頭去打人一頓。
他說了太多次了,形成了一種記憶,能說的不帶幾個字差的一遍一遍說。
還有來了個自稱是他的委任律師,是免費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也是反覆問那天的事,以及他的家庭背景。
他都如實作答了,並且問道,“我要多久才能出去啊?”
律師答道,“等開庭看宣判結果吧,好的話應該不會超過三年。”然後給了他張名片,說以後出去了再有情況可以來按地址找。
他就日日夜夜地等待著開庭,好給他個結果,給他個盼頭,讓他的眼睛能看到前方的路。
等到開庭日時,他眼裡都發出了光,但冇有看見家裡人任何一個,看見了當初在那裡的何大勇那個牌友,作為報案人和證人出席的。
據牌友所說,那天看見他氣凶凶地過來,跟何大勇打架過程中用沙石弄壞了對方眼睛,還用拳打了用腳踢了,看見對方要死了就害怕地跑開了,自己也害怕也跑走了,等到晚上心裡過意不去去看看,發現人倒在地上已經死了,之後就去鎮上派出所裡報了警。
他當場反駁他跑的時候何大勇還能大喊大叫,根本不是要死了,且自己也被打了,臉上有傷,那裡的警察看到了拍了照看了傷。
公訴方提起了過失殺人的訴訟,以何大勇屍檢報告,現場勘驗報告,指紋報告,證人證詞,被告人陳訴,走訪人陳訴以證明。
被告人張大江與被害人何大勇存在多方糾葛,以被告人三姐張求兒離家出逃為開端,被害人以自己損失了大量錢財心生恨意上門鬨事,打傷了被告人母親導致其住院治療,並燒燬掉被告人家中房屋,是因如此,被告人氣憤之下產生殺意與被害人展開打鬥,打鬥過程中,被告人損傷了被害人眼睛,且在其心生後怕逃離現場。
被害人致命傷是後腦勺受到地麵猛烈撞擊導致腦內出血致其死亡,被告人無法預料被害者會踩到木棍跌倒導致死亡,但是因傷了被害者眼睛纔會導致踩上了被告人遺留在現場的木棍,因果關係成立,主觀客觀上造成被害人死亡,是為過失殺人情節嚴重行。
他的律師一再否認他有主觀殺意,是以多發事件下產生的氣憤過度,並冇有以殺害被害人為目的而進行打鬥,並著重強調了公訴方所提出的被害人存在嚴重過失以此作為辯護。
並且以他年紀尚小案發時不過十四週歲且已有悔過之心請求法官減輕刑罰。
這番言論得到了檢方,法官的認可。
他在庭審現場念起了在拘留所律師讓寫下的悔過書:
我非常後悔自己的魯莽行為讓一個人死亡,我每天都在心裡責怪自己的錯失,每天都在想著如果再有一次機會,我一定會控製住自己絕不動手,而是以文明合法的手段為家裡爭取利益,每天都在懺悔自己犯下的這個錯誤,每天都在想著家中的父母為自己的擔憂傷心,我知道錯,我認錯,我一定會好好悔改,希望能給我機會。
他念著念著落下了淚低下了頭。
不久後,法官宣判了他以過失殺人一般情形判罰三年,因被害人有嚴重過失且他認罪態度良好減輕一年半,因他為未成年人將交往少管所進行監禁管教,犯罪記錄將被封存。
宣判後,他心裡鬆了一口氣,而且因為他已經在拘留所關押了半年,所以他隻要在少管所再關一年就可以出去了。
他在去少管所之前,向他的律師表達了感謝,在去少管所之後,發覺兩者之間是存在些差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