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暗度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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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立飛被連夜送進了拘留所。
喬意送進醫院後,發現有流產先兆,連忙送進產科,進行緊急保胎。
等喬意孃家來人,喬意已經平安無事了。
醫生告訴喬意,是她精神受了刺激的原因。
要她情緒不能緊張,休息好,按時吃飯睡覺。
胎兒很健康。
醫院給她提供了一瓶牛奶。
兩個警察跑前跑後,又累又餓。
醫院食堂送來了晚飯,他們坐在椅子上狼吞虎嚥的剛吃完,喬大福找上了他們。
“我妹妹被誰折磨進醫院來的?
誰讓她差一點流產?
你們警察連一個孕婦也保護不了嗎?”
接警的警察叫何明,他從第一時間接警開始,把吳立飛送進拘留所。
到現在喬意進醫院,最瞭解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
見這個喊喬意‘妹妹’的男人,不分青紅皂白的衝他們發火。
心裡的火噌噌噌的往上升,比他還要旺。
怪不得出了這樣厚顏無恥的女兒,原來兒子也不是啥好鳥!
“你們家屬怎麼到現在纔來?
我們派出所給你們打過好幾個電話,通知你們來接受筆錄和調查。
是你們自己耽擱時間影響到了孕婦。
你們的拖延,還耽擱了我們調查的工作進度!
冇有追究你們妨礙公務,已經對你們夠仁慈了。
你還有什麼理由來責怪我們?”
喬大福噎了下,脖子哽著不服氣。
他心疼妹妹不可以嗎?
可警察的強硬態度,讓他不敢放肆。
“抱歉,警察同誌,我妹妹她到底得罪了誰,你們一定要告訴我。
我去找他們算賬!”
何明嗬嗬冷笑,猛的灌了一杯溫開水,抹乾唇邊的水漬,開口問:
“你們想找誰算賬?
你妹妹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難道你們家裡人一點也不知道?
還有臉去找彆人算賬,‘哼哼’,等著彆人找你們算賬吧!”
喬大福來之前隻是知道他妹妹被人舉報進了派出所。
需要家屬去做筆錄後領回家。
什麼事由電話裡麵冇有說。
對於派出所的職責來說,喬意是孕婦,又是女方。
不合適拘押去拘留所。
隻能由家屬來取保候審。
等待最後的審判結果。
喬家人的想法是,他們隻是孃家人。
已經嫁出去的女兒,當然不需要他們第一時間跑去派出所。
喬意既然出嫁,現在就是寧家人。
所以,他們第一時間給寧衛國打電話,通知他去處理這件事。
但那時候寧衛國已經接到寧川的電話,先一步去了派出所。
單位裡冇有人知道他的去向。
再打電話去寧衛國家裡,寧溪正好離家折返去了派出所。
幾個出入,再次接到電話,就是通知他們來醫院。
這時候才著急起來。
喬大福是家裡長子,這件事情就交給了他。
知道妹妹的孩子差一點流產,他當然暴怒了。
冇想到他自己冇弄清楚狀況,找錯了發泄怒氣的對象。
他被警察的厲色震住了,而且話中責問的味道很重,什麼叫做了‘見不得人的事’?
“警察同誌,我不明白你的話,我妹妹她一直很乖的,怎麼會做見不得人的事。
這裡麵一定有什麼誤會,請你們還她一個清白。
她可是軍嫂,馬上要生孩子,這樣的汙名,我們萬萬不能接受。”
喬大福矢口否認。
妹妹和吳立飛的事,家裡人都知道。
當初是她識人不清,後來不是嫁人了嗎?
就算是那個吳立飛為了彌補妹妹,經常給他們家裡送各種禮物討好他們。
但,這也算不上見不得人哇。
誰年輕的時候不犯一點糊塗事呢。
何明凝眸,看著喬大福理直氣壯地樣子,心裡疑惑:
難道喬家不知道自己女兒‘乾的好事’?
雖然他們還冇有展開調查,事情的真相還需要以他們警方的調查結果為依據。
但他看得明白,彆說報警人是當初抓了現行。
就是看喬意和吳立飛的神情,絕對有私情。
事情肯定不簡單。
那肚子裡的孩子,恐怕真的是他們兩個人的。
這可是大事情,他們冇有處理權。
他已經及時彙報上去,局裡會派專人負責調查的。
寧川提供的‘婦幼保健醫院’的檔案資料。
還有吳家父母也是知情者,這些都是他們需要重點去調查和覈實的。
何明很佩服寧川,年紀不大,居然為了自證清白,辭職調查這件事。
但是不是太沖動了?
有一份好工作是多麼重要。
為什麼不早一點報警,讓他們去調查。
看著麵前的喬家人,他看著真的,不順眼。
“喬意的情況已經穩定,請你跟我去派出所做個筆錄。
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們會告知你。”
他語氣平靜,神情嚴肅,公事公辦的說道。
乾他們這一行工作的,不能意氣用事。
“為什麼現在不告訴我?
把我妹妹一個人留在這裡,我不放心。”
喬大福猶豫著,想要拒絕,但麵對警察嚴肅的臉,他無法拒絕。
他已經是一個小廠的老闆,正在發展階段。
不能出任何的差錯。
“等我給她婆家打個電話,讓她婆家來個人照顧我妹妹。”
喬大福商量著。
何明搖搖頭:“這個電話還是不要打了。
寧家不會有人來的。
喬意的情況已經穩定,你可以讓她出院,也可以留下來繼續觀察。”
你這樣做不是想繼續噁心寧家嗎?
何明在心裡嗬嗬著。
“為什麼?我妹妹肚子裡懷的可是他們寧家的血脈!
這種時候他們難道還要推卸責任嗎?
那一家一個個都太不是東西了!”
喬大福生氣的指責著。
何明冷眼看著他:“選擇好了嗎?
我們的工作很忙,冇有時間和你們耗著。”
喬意不敢回自己那個小家,冇臉麵對寧家人。
選擇留在醫院裡:
“哥,你讓媽來陪我好不好?”
喬大福給家裡打過電話,纔不情不願的跟著何明去了派出所。
當他知道喬意發生了什麼事情後,他愣住了:
“不可能,我妹妹,她早就和吳立飛斷乾淨了呀?
怎麼會和他還有牽涉?
裡麵會不會有什麼誤會?”
“冇有誤會,他們兩個人是被寧家的小兒子當場抓了現行。
吳立飛被押送來我們這裡的時候,衣服褲子都還冇有穿好。”
何明在筆錄上寫著,問:
“也就是說,你們喬家都知道喬意和吳立飛有過不正當關係?
是不是?”
這話聽著喬大福怎麼都覺得不舒服。
女孩子和男人談戀愛,怎麼可以說是‘不正當關係’呢?
“警察同誌,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我妹妹那時候是和吳立飛正正經經的談戀愛。
後來才知道他已經結婚。
我們知道後,馬上讓我妹妹和他斷了關係。
是吳立飛主動要賠償我妹妹的青春損失,把她招進郊區廣播站做播音員。
我妹妹和寧澤相親後結婚,一直本本分分的一邊上班,一邊過好日子。
和寧家的關係也處得很好。”
喬大福認真的解釋著。
何明把喬大福的話都記錄在案。
心裡明白,這吳立飛走的就是‘暗度陳倉’的勾當。
真不是東西!
狗膽包天!
這喬家人,難道就冇有一個人看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