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在這裡,還真的得感謝一下林暈鵝。
她那個單獨賣邀請函的辦法,確實是讓羅紀發了一筆財。
簽售會邀請函這種東西,國內基本冇有對應需求。抽到了門票大部分人來不了韓國,隻能作廢。所以建議拆出來賣絕對是正確的。
最後就是四百多張簽售會的邀請函,全權交給了鄧超群去辦。每張以700美元的價格往外賣,銷售一空。最後賺了差不多30萬美元。
因為買專輯的時候,鄧超群冇有要分成,所以邀請函這邊他要的就多一點。但羅紀還是拿大頭,到手二十萬美元。
這些錢,羅紀話說要分給丁浩宇一半。畢竟嚴格來說,羅紀就是一個二道販子。
目前還積壓了一大批的專輯和小卡,現在賣不出去,以後估計也困難。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