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後的一週,我大姨回來了。
因為梁阿姨已經提前給她透了底,所以她這次回來除了梁阿姨,並冇有通知任何人。
她如天降一般,出現在了我媽和黃正奇鬼混的現場。
那倆人驚慌失措,胡亂的扯著被子往身上蓋。
梁阿姨領著我趕過去的時候,她們已經開始了談判。
我大姨堅持要離婚。
我媽可真牛氣,她完全不在怕的。
不但不怕,她還要我大姨當場簽訂財產分割協議。
並厚顏無恥的要我大姨讓出房子和五金鋪子。
並逼著我大姨讓出房子和五金鋪子。
“這房子和鋪子,本來就該是我的。”
“我纔是家裡的老小,當初招上門女婿,本來就是給我招的,是我把名額讓給你的。”
“現在我不願意了,你都還回來吧。”
一旁的梁阿姨氣得咬牙切齒。
我這才知道,原來招上門女婿是我們這邊約定俗成的一個風俗。
像我姥姥這種隻有兩個女兒冇有兒子的家庭,是可以留一個女兒在身邊,招女婿上門養老的。
當然相應的,留下的這個女兒繼承老人所有的財產。
當年,我姥姥本來是想把我媽留在身邊的。
但我媽叛逆,踩著青春期的尾巴戀上了一個混社會的黃毛,並且非他不嫁,為此不惜荒廢學業,並和我姥姥鬨到要以死相逼的程度。
我姥姥冇辦法,隻好成全了我媽,換成讓我大姨留在身邊。
所以李欣欣生下來就隨我大姨的姓。
而姥姥的房子以及賴以生存的一間五金鋪子,也全部過戶在了我大姨的名下。
冇想到我媽卻如此恬不知恥,要從我媽手裡奪走一切。
她擺明瞭是要我大姨淨身出戶。
見我大姨不說話,我媽一把挽起了黃正奇的胳膊,挑釁道:
“反正我倆的事情全小區都知道了,我也不怕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