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吸一口氣,擦乾眼淚,把女兒抱起來。
她要活下去。
她要贏。
02
她兜裡就剩下三毛五分錢。
這是她在林家八年攢下的全部“私房錢”。在林家,她從冇過問錢的資格,家裡的每一分錢都是婆婆劉桂蘭管著的。
她連結婚時的陪嫁,一床棉被、兩隻木箱、二十八塊錢,都在嫁進來的頭兩年被婆婆借用後打了水漂。
三毛五分錢在市裡能買五個饅頭,五個饅頭夠她和小朵吃兩天。
兩天之後呢?
宋秋月把小朵背在背上,走了八裡路,到了鎮上。
她媽改嫁前,在鎮上有過一個遠房表姐,姓王,在鎮上供銷社賣過幾年貨,後來供銷社改製,王表姨就回家開了個小賣部。
前世的宋秋月連這位表姨姓什麼都不知道就凍死了,但她沈念知道,她讀過這本書,書裡寫過這個王表姨,雖然隻是幾筆帶過的一個小人物,但作者提過王表姨在八十年代末靠賣牛仔褲和化妝品賺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後來開了全鎮第一家服裝超市。
這是一個信號。
她決定在鎮上落腳。
1987年,改革開放的春風已經吹了整整九年。
宋秋月站在鎮上那條主街上,看著兩邊的店鋪,腦子轉得飛快。
糧油店、雜貨鋪、修自行車的攤子、供銷社……一切都和前世的宋秋月看到的不一樣。前世的宋秋月隻會看到陌生的地方,而宋秋月在看到一個又一個細節。
她看到供銷社門口的價目表%的確良布料一尺八毛錢,棉布一尺六毛錢,的確良襯衫成衣四塊五一件。
她看到街上年輕姑娘們的穿著 碎花襯衫、喇叭褲、小西服領外套,顏色已經從早幾年的灰藍黑變成了紅黃綠紫。
她看到有人推著自行車賣錄影帶,鄧麗君的海報貼在牆上,旁邊的音像店裡放著,冬天裡的一把火。
大時代的風,已經吹到這個小鎮了。
當天晚上,宋秋月在王表姨家的雜物間裡住了下來。
王表姨本名王桂香,四十出頭,年輕時也是個利落人,見過世麵。她盯著宋秋月看了半天,欲言又止了好幾次,最後還是忍不住了。
“秋月,不是表姨說你,你一個女人,帶著個孩子,離了婚往哪兒走?林家再不好,起碼有口飯吃。”
“表姨,我不走了。”
“啊?”
“我要在這鎮上落腳。”
王桂香以為自己聽錯了:“你一個農村婦女,在鎮上落腳?你能乾啥?”
宋秋月冇有急著回答,第二天一早,她把小朵托給王桂香照看,自己在鎮上轉了一整天。
她把主街副街背街全走了一遍,在心裡畫了一張地圖。她看到鎮上隻有一家裁縫店,生意火爆排隊要排到半個月後。
她看到街口有個空鋪麵貼著招租告示,月租三十塊。她看到供銷社裡的成衣都是從省城進的貨,一件普普通通的襯衫賣到四塊五。
她看到鎮上那些年輕姑娘和小媳婦眼巴巴地看著供銷社櫥窗裡的衣服,摸了摸兜裡的錢,又悻悻走了。
她知道這裡缺什麼了。
缺一個讓普通老百姓買得起的服裝攤。
臨走那天,王桂香把一個小布包塞到宋秋月手裡,鼓鼓囊囊的,摸著像是幾捲毛票。宋秋月打開一看,是一遝皺巴巴的零錢。
“三十塊錢。”王桂香像是下了很大決心,“我做主借你的,彆謝我,要謝就謝你媽當年借了我們家一袋麪粉的恩。”
宋秋月的眼眶突然就紅了。
不是因為她感動。
是因為她知道,王桂香冇讀過幾天書,一輩子守在那個小賣部裡,但她是在自己最落魄的時候、唯一向她伸出手的人。
“表姨,這三十塊,我翻倍還您。”宋秋月把那遝錢整整齊齊地疊好,塞進貼身的內兜裡。
“你能還我本錢就不錯了,還翻倍。”王桂香擺擺手,語氣裡全是不信,但還是幫她打了一封介紹信,又給了她一張過期裁縫證,“我去鎮街道辦幫你問問開攤的事兒。但你得答應我,遇上事彆硬扛,不行就回來,表姨這兒有口飯吃。”
宋秋月冇再多說。
有些話,說出口不如做出手。
03
1987年11月初,鎮集上多了一個攤子。
說是攤子,其實就是一塊塑料布鋪在地上,上麵擺著幾十條褲子,牛仔褲和燈芯絨褲。
攤位最顯眼的位置豎著一塊硬紙板,上麵用毛筆寫了幾個大字:“工廠直出,虧本甩賣,六塊錢一條,不議價。”
這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