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賣貴一點
田律師雖然清楚顏竹笙和李珞之間的關係好像不是很一般,但一直都拿不準他倆到底是什麼關係。
所以在給出合同的時候,還是按照正常的條件來給。
尤其像是顏竹笙這樣,主要依靠袁婉青和重燃的作品纔有熱度的歌手,條件其實跟阮琳也差不到哪裡去。
不過考慮到顏竹笙和李珞的關係,田律師還是稍稍做出了改進。
合同期限三年,算是業內比較短的,不過附加了到期自動續約的條款,除非顏竹笙本人提出異議。
然後就是獨家代理的內容。
簽約藝人的所有商業活動,均由重燃文化全權代理。
相關收入的分成比例,音樂方麵考慮到重燃的功勞占比較大,田律師設定了一個三比七的比例。
公司拿七成。
廣告代言則是五五分成。
如果將來有直播打賞之類的收入,則是七三分成,由顏竹笙拿七成。
李珞拿到合同後粗略的看了看,隨後朝田律師說道:“分成比例全都改成七三分吧,竹笙拿七成。”
“我看看。”沒等田律師點頭,顏竹笙就率先把合同搶了過去,看都沒仔細看,就朝田律師伸手要了一支筆,“就這樣吧。”
刷刷刷的在合同簽名處簽上自己的大名,顏竹笙眨著眼睛看向一旁的李珞,一臉認真的說道:“好了。”
李珞:“……你就不怕我把你給賣了啊?看都不看就簽?”
“你能把我賣去哪裡?”顏竹笙歪頭問道,“要賣的話多賣點錢,然後我再自己跑過來,這樣就白賺一筆了。”
“傻乎乎的。”李珞失笑說道,“你確定不改一下上麵的分成嗎?”
“又沒多大區彆。”顏竹笙搖了搖頭,“不想浪費時間。”
“行吧。”李珞把合同拿回來,朝田律師說道,“那就這樣。”
“嗯……”田律師一時有些沉默,好半晌才反應過來。
這大概是他見過的最簡單快速的簽約現場了。
原以為就算兩個人關係再好,應該也不至於一份隨手起草的合同就直接簽約,總得圍繞分成條款啥的磋商一下。
結果李珞這邊倒是還想讓顏竹笙占據的分成比例高一點,而顏竹笙卻一點不介意的直接就簽了……
甚至連合同內容到底是啥都沒看。
話說顏竹笙為啥不直接簽到袁婉青自己的工作室裡呢?
田律師思考著思考著,腦子裡便跳出來這個問題。
不過李珞他們不說,田律師也就不多問了。
反正能賺錢就行。
總不至於李珞腳踏兩條船,同時跟應禪溪還有顏竹笙談物件吧?
想想都不可能啊。
一個是應總的女兒,一個是袁婉青的女兒,除非是李珞瘋了,又或者是田律師自己瘋了。
不然他想都不敢想。
……
吃過午飯後,李珞便在會議室裡準備接待阮琳和呂依蘭。
坐在會議室的首位,李珞看著寬敞的空間,不由得說道:“以後咱們是不是也得搞一個寫字樓的辦公場地?不然招了員工都沒地方辦公了。”
“林姨他們不是把早餐店的店麵裝修成公司了嗎?”應禪溪疑惑問道。
“那地方又用不了。”李珞失笑說道,“就那麼一小塊,要是讓阮琳和呂依蘭她們看到了,還得懷疑咱們公司的實力呢。”
“況且那邊單純就是拿來註冊一下公司地址而已。”
“我主要是怕我爸媽哪天想不開,又要回去乾早餐店,才慫恿他倆把店麵給裝修成辦公室的。”
“現在他倆一個搞火鍋店,一個天天跟崔阿姨出去逛街打麻將,都有自己的事情做了。”
“那邊所謂的辦公室,作用也就發揮完畢,以後讓老爸租出去賺點租金就行。”
“這樣啊。”應禪溪恍然,隨後便斟酌著說道,“那時代天街那邊怎麼樣?樓上也是好多層的寫字樓呢,租金應該比市區這邊便宜多了。”
“嗯……”李珞沉吟片刻,感覺這個提議還不錯,“不愧是咱們的ceo,腦子就是轉得快。”
應禪溪被他誇的微微臉紅,小聲嘀咕道:“這有什麼好誇的。”
閒聊的時候,會議室的門便被敲響了。
呂依蘭帶著阮琳走進來,應禪溪便上前打招呼,主動把控住了場麵。
田律師在一旁作陪,李珞就帶著顏竹笙坐到一邊去,依舊不去打擾應禪溪的發揮。
在此之前,這幾天的時間裡,兩邊其實已經洽談過三四次了。
最終結果敲定之後,呂依蘭總算決定讓自家寶貝女兒簽約到重燃文化旗下。
說實話,相對於整體的公司實力而言,在暑假期間,其實已經有很多遠比重燃文化有實力的經紀公司,私底下聯係過呂依蘭了。
但呂依蘭都沒有同意。
一方麵,是因為阮琳還小,呂依蘭並不著急,還想要待價而沽,簽也要簽一個好價錢。
另一方麵,越是有實力的經紀公司,給出的條件也就越苛刻。
合同年限基本都是五年起步,有些大公司更是動輒七八年的,直接張口就是十年的都有。
呂依蘭又不是要給女兒簽賣身契,怎麼可能同意這種霸王條款。
更彆提那些分成協議,基本都是三七開起步。
二八開一九開更是不少見。
呂依蘭要是簽了,阮琳估計就隻有被人家吃乾抹淨的份兒。
所以這次在接觸了重燃文化之後,雖然他們公司本身還處於起步階段,但卻比較實在。
合同條款相對而言都能接受。
如果是公司內部提供的資源,比如李珞的《小歡喜》《開端》這樣的專案,那麼阮琳的收益就是跟公司四六開,公司拿六成。
如果是公司對接外麵的業務和專案,交給阮琳來負責,則按照五五開來算。
以後如果涉及直播打賞之類的收益,則是六四開。
除此之外,還有一係列比較細節的條款,都還在呂依蘭的接受範圍之內。
而最關鍵的點則是在於,這份合同的年限隻有四年。
也就是說,等阮琳大學畢業的時候,這份合同也就到期了。
等到那時候,到底是要續約,還是再去找大公司賣個好價錢,主動權都在她們自己手裡。
李珞對這方麵並不是很在意,如果藝人執意要走,公司還非要綁著人家,最後隻能兩邊都鬨得不愉快而已。
所以李珞並沒有讓應禪溪限製的太死。
四年時間也差不多了。
按照他的設想,這四年真的發展下去,到時候說不定還是阮琳和呂依蘭求著續約呢。
“這次真的很榮幸。”順利簽約完畢後,呂依蘭便帶著笑意,走到一旁的李珞麵前,伸手跟他握了握手,“還希望重燃老師能多照顧照顧我們家琳琳。”
“她現在可是我們公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