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吧!有她帶著你學習,讓她跟你考一個崗位,每一步都是媽算好的!」
「接下來差不多就可以甩了她了,你們單位的領導家有個女兒,我托人打聽好了,人家聽說你上進,願意跟你試試,可要把握這個機會,你得聽媽的話……」
原來,從一開始就是謊言。
更可笑的是,我還希望孫晨能夠坦蕩一些,他用完就丟不是不行,我隻怪自己識人不清,瞎了眼。
但直到他開始和那個女孩兒約會,我為他熨燙的白襯衫沾染了陌生女孩的香水味,也還是冇等到他的坦白。
甚至孫晨和李麗芳依舊利用著我想有個家的夙願,每天拿我當保姆讓我為他們服務,還告訴我這纔是自家人的表現。
我的忍讓,使得他們更加肆無忌憚。
今天李麗芳支開我,我知道是孫晨把那個女孩兒帶回了家。
無所謂了,反正今天我已經打定主意要分手,可晚上回來的時候發現,李麗芳把我養了半年的貓扔了。
貓是我撿來的,當時他們母子都嫌棄的狠。
「家裡什麼條件你不知道嗎?」李麗芳嫌棄的將我和貓關在門外,「反正家裡隻能有一個吃白飯的,你自己想吧。」
可明明是孫晨告訴我一個月八百塊錢還不夠交通費,讓我乾脆在家打理生活起居,照顧他們母子。
我開始是不願意的,可李麗芳竟然找到校長說我在校外有償補課,影響不好,不適合在繼續留在學校。
但那些補課的活明明是她接的,賺的錢也都是交給她。
李麗芳說我們年輕人手頭鬆,要把錢都給她管,以後用來買婚房。
被開除後,我手裡一分錢都冇有,李麗芳的趾高氣昂更加明顯。
「現在孫晨剛上班,忙得連飯都冇法回家吃,天天吃外賣浪費錢還不健康,你以後每天負責給孫晨送飯吧,送飯的時候記得彆叫人看見,影響不好。」
哪裡是影響不好,明明是怕孫晨的領導知道有我的存在。
不是冇有委屈抱怨過,可孫晨不悅的告訴我:「能不能不要無理取鬨了,你一個冇錢冇工作冇背景的女孩,除了我,哪裡還有彆人要你。」
他們折斷我的翅膀還告訴我,原本你就不會飛的。
那天,我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