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總會無疾而終。
那年,我遇見一個男孩子,但很可惜,他才十八,我二十三,他父母不同意。
強迫我們分了手。
幾年後,我結婚了,男孩抑鬱了,她母親來找我,求我跟她兒子在一起,可是阿姨,我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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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漁,我們去買板栗,我知道一家,很好吃。]閨蜜拉著我去買板栗,逛了一下午,真的很累,頭髮油糟,被拽著跑的唉聲歎氣。
來到鋪子前,上一秒還萎靡不振,下一秒眼睛都直了,閨蜜買了板栗,錢都付完了,戳了戳我胳膊,我這纔回神。
心臟都漏了半拍。
閨蜜拉著我走。
到了晚上,輾轉反側,就是睡不著,手伸進枕頭下,把手機拿出來,想起他。
搜尋[週記板栗]發現他家抖音號。
不僅評論,我還私信,問了兩天,老闆大概讓我問煩了,他說有,我很難過,隻能把我前幾天的‘戰果’一條條刪了。
不想當三,事就過去了。
冇想到,第二天晚上,有人抖音後台戳我。
發了一個很抽象的表情,對我來說甚至有點無語。
我以為是哪個想聊騷的賤人,回關,我先開罵,罵完他該老實了,跟著取關,不到五分鐘,對麵彈出訊息,我臉一瞬煞白,跟著爆紅,他說:[板栗店。]
壞了,這該不會是我的crush吧?
心臟怦跳。
緊張打字,試探性問道:[你是,週記板栗那個黑衣帥哥?]
對方回我:[都穿黑衣服,不知道你說的是誰。]
我鬆口氣,祈求他千萬彆是crush,剛纔自己罵了他,可惡,還過了撤回時間。
不對。
[老闆不是說你有對象嗎?]
如果真是他,未免有點渣吧,有女朋友,還拐著彎過來,對帥哥的濾鏡碎了一層。
[嗯,除了我都有。]
啥?
所以他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