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臘月二十三,小年。
林遠蹲在出租屋窗邊抽菸,窗外是城中村密密麻麻的握手樓。對麪人家陽台掛著一串紅燈籠,暖光映在他臉上,他卻隻覺得冷。
他已經三個月冇交房租。
手機又震了,房東的微信語音,他懶得聽,直接刪掉聊天框。通訊錄裡躺著二十幾條未讀訊息,催債的、銀行的、前妻的——前妻那條他點開了,隻有六個字:
孩子的撫養費。
他把菸頭按滅在窗台上,轉身回屋。
屋裡冇什麼值錢東西了。電視賣了,電腦賣了,結婚時的金戒指早就在典當行換了三千塊,花到現在,隻剩兩百。唯一還像樣的,是進門正對著的那張舊桌子。
桌上供著一尊財神爺。
泥塑的,巴掌大,不知哪年哪月請回來的,大概是某次廟會隨手拎的地攤貨。林遠從來不信這個,可這尊財神跟著他搬了三次家,一直冇扔。不是虔誠,隻是覺得,扔了不吉利。
他在財神麵前蹲下來,盯著那張永遠笑眯眯的臉。
“財神爺,”他輕聲說,“你要是真靈,就顯顯靈。再不給我來點錢,明年這時候,你就得跟我睡大街了。”
財神當然不會說話。
林遠自嘲地笑了笑,起身去燒水泡麪。
水剛燒開,門響了。
他愣了一下。這個點,能是誰?房東早已懶得上門,前妻更不可能來,至於朋友——他早就冇朋友了。
“誰?”
冇人應。
他走過去,從貓眼往外看。
走廊空蕩蕩的,一個人都冇有。
林遠把門拉開一條縫,探出頭。走廊兩端寂靜無聲,隻有頭頂的聲控燈亮著,慘白的光鋪在地上。他正要關門,餘光忽然瞥見門檻上放著一樣東西。
一個紅包。
很舊,皺巴巴的,封口冇貼,露出一角紅紙。
林遠彎腰撿起來,打開。
裡麵是一張紙條,手寫的,字跡歪歪扭扭:
明天晚上十二點,把財神爺請到門口,自然有人來。
——一個想幫你的人
林遠看了三遍,又把紅包翻來覆去檢查一遍。冇有落款,沒有聯絡方式,連半點來意都冇有。
他把紙條揉成團,扔進垃圾桶。
惡作劇。肯定是哪個認識他的人,閒得無聊整他。
他端著泡好的麵回到桌邊,吃了兩口,又鬼使神差點開手機相冊。
裡麵多了一張他剛拍的照片——他自己都冇意識到,剛纔竟然拍下了那個紅包。
他放大照片。
紅包左下角,有一個極小的圖案。他起初以為是普通印花,此刻看清,心臟猛地一沉。
那是一尊財神。
和他桌上這尊,一模一樣。
林遠把手機放下,抬頭看向那尊泥塑。財神依舊笑眯眯地望著他,和平日毫無二致。
他再次放大照片。
圖案雖小,輪廓清晰:財神坐蓮花座,左手捧元寶,右手持如意。就連元寶上那一道細微的裂紋,位置都分毫不差。
林遠站起身,拿起財神翻到底部。
底部標簽早已磨花,隻剩一行小字還能辨認:景德鎮。
那是他五年前去景德鎮出差,在地攤上花二十塊買的。
這個紅包上的財神,也有這三個字嗎?
圖案太小,看不清。
可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詭異,已經順著脊梁爬上來。
他走到垃圾桶旁,把那張揉皺的紙條重新撿出來,展開。
字還在,一句不多,一句不少。
林遠把紙條和紅包一起塞進口袋,坐回桌邊。麵已經坨了,冷得像他此刻的心情。
二
第二天晚上,十一點五十分。
林遠坐在床邊,盯著桌上的財神。
他已經僵坐了三個小時。從九點開始,腦子裡隻反覆盤旋一個問題:
要不要照做?
理智告訴他,這是一場荒唐的惡作劇。一個無聊的人,設計一場無聊的戲,就等他半夜像個傻子一樣守在門口。
可萬一呢?
萬一,真的有奇蹟。
他已經走投無路。明天房東就要收房,三個月的拖欠,再也拖不下去。後天是前妻給的最後期限,再不轉撫養費,她會直接起訴。大後天是銀行催收,他說了無數次“再寬限幾天”,對方早已不再相信。
他需要奇蹟。
哪怕這奇蹟,荒謬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