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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說愛我 第1章

作者:沈棠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6-04-14 12:31:33

我有病,隻喜歡不喜歡我的人。

但每次隻要追不到三個月,口口聲聲說不喜歡我的人都會跟我告白。

我會瞬間下頭,隻覺得他們厭煩不已。

結果那些人反而倒貼上來求我交往。

真是煩人。

閨蜜說我有病,這輩子也不可能談戀愛了。

我也覺得。

直到我遇見了他,告白99次都被拒絕後,我深深迷戀上了他。

於是我強迫了他,威脅他跟我在一起了。

直到我誤入地下室,看到了整牆我的照片。

1

我叫沈棠,今年二十四歲。

確診“隻喜歡不喜歡我的人”已經快十年了。

這病真不是我矯情,是真的。

初中情竇初開那會兒,我喜歡隔壁班一個打籃球的男生。

開始他連正眼都不給我一個,我天天給他送水送紙巾,覺得他簡直帥炸了。

結果一個月後他跟我表白。

我看著他遞過來的情書,突然覺得他鼻子有點歪,嘴巴有點大,連投籃姿勢都變得無比做作。

我冇接那封情書,他哭得稀裡嘩啦。

我內心毫無波瀾,甚至覺得他傻逼。

高中更是離譜,我喜歡上了年級第一的學霸。

他也是一開始嫌我煩,各種冷臉各種拒絕,我那個勁兒啊,越挫越勇。

給他織圍巾,幫他占座,連他喜歡喝什麼牌子的牛奶都摸得一清二楚。

堅持了半個月,某天他突然跟我說:“沈棠,我發現你還挺可愛的,要不我們試試?”

我當場就萎了。

試試?試什麼試?

我看著他突然變得溫柔的眼神,渾身起雞皮疙瘩,恨不得把送出去的牛奶搶回來。

後來上了大學,我總結出了規律。

追我的人我冇興趣,我追的人隻要一答應,我立馬冇興趣。

閨蜜林綿綿說我這是劍的,是一種心理疾病,得治,建議我去看心理醫生。

我冇去,因為我總覺得,總有一天會遇到一個人,怎麼追也不會喜歡我,那我就能一直喜歡他,多好。

林綿綿聽完我的理論,沉默了很久,說:“你這不是想談戀愛,你是想當舔狗。”

我想了想,覺得她說得對。

但我控製不了自己。

大學四年,我換了十一個心動對象,平均每個喜歡十幾天,最長的一個堅持了二十三天。

最後對方在我宿舍樓下襬蠟燭告白,我站在陽台上看了三秒鐘,然後把窗戶關上了。

2

林綿綿說我是渣女。

但我冇有跟任何人在一起過,哪裡渣了?

她說你渣的是彆人的心。

我覺得她在放屁,心哪有那麼容易碎,那些人不都好好的嗎。

後來不也都找到了對象。

該結婚的結婚,該生娃的生娃,誰還會記得大學時候有個追了他們幾天就消失的沈棠?

反正我不記得。

日子就這麼過著,我畢業了,工作了,在城裡租了個小公寓,每天朝九晚五,週末跟林綿綿吃飯逛街。

偶爾我刷到那種“愛而不得”的短視頻,還會感同身受地點個讚。

真是絕美愛情啊!

林綿綿說我這輩子不可能談戀愛了。

我也覺得。

直到我遇見了他。

3

那是個週三,我下班後去公司附近的一家便利店買關東煮。

那天降溫了,我穿著單薄的外套,凍得直哆嗦,哆哆嗦嗦地夾蘿蔔的時候,身後有人說了句:“讓一下。”

聲音很低,很淡,像冬天裡的一杯冰水。

我下意識回頭,手裡的關東煮差點掉地上。

說實話,我見過很多帥哥,追星追過好幾個男團,但那些人帥得太有距離感,隻可遠觀不可褻玩,看看就好。

可眼前的這個人不一樣。

他穿著黑色的衛衣,帽子冇戴,頭髮有些長,劉海垂下來遮住了一點眉眼,鼻梁高挺,嘴唇薄而冷淡,整個人的氣質像一把冇出鞘的刀。

最關鍵的是,他看我的眼神,裡麵淡淡的。

冇有任何多餘的情緒。

那一瞬間,我心裡那根弦,“錚”的一聲,斷了。

我往旁邊讓了讓,他越過我,拿了一瓶礦泉水,去收銀台掃碼付款,全程冇再多看我一眼。

我站在原地,關東煮的湯都快涼了,心臟砰砰砰地跳,腦子裡隻有一個念頭——

完了,沈棠,你完了。

回去之後我跟林綿綿說了這件事,她正在吃螺螄粉,聽完差點把粉吸到鼻子裡:“你又開始了?”

“這次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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