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十三娘開國之後,將許多前朝典籍列為禁\/書,仔細算來,數以萬計。就連宋人所說的“經史子集”,指的也不是什麼大學中庸、老子莊子、論語史記,而是宋十三娘著人專門修撰、篡改之後的全新版本。這就是所謂政治洗腦及思想控製。
而這丁香偷藏禁\/書,被魏二孃抓個正著,若是魏二孃將她告上衙門,對於丁香來說,這可就是個麻煩事兒了。偷閱禁\/書,那便要依據書的內容、數量來定罪,罪輕的話,就是杖刑,罪重的話,就是極刑。
徐挽瀾看她說話愈發吃力,整個人都如同泄了勁兒一般,便出聲幫她道:“魏二孃是不是這麼說的?要想治好魏阿母的病,非得用這五行奇術不可,而若要施展這五行奇術,那就不能少了這有‘火’又有‘金’的火釘。隻是她久不在魏府,奴仆不聽她使喚,所以她便軟硬兼施,求了你這燒火丫頭,讓你給她帶根鐵釘過去。丁香娘子,我說的可對?”
丁香一見徐挽瀾果然幫她說話,心上一緊,生出了些底氣來,說話也利落了許多:“三娘真是料事如神,物無遁情,猜得分毫不差。魏二孃就是這麼誆我的!她讓我隔日晌午去送火釘,偏巧那日後院著了火,諸位姐姐都在忙著救急,又看我細胳膊細腿兒,幫不上忙,便讓我去主母院子送膳。我心想巧了,便藉著送飯,燒了兩根鐵釘,一併帶了過去。
待我進屋之後,主母已被魏二孃哄得睡著了。魏二孃接了火釘,說要施法,結果卻將火釘直直刺入主母頭頂。我嚇得魂飛魄喪,魏二孃卻要挾我,說我也脫不了乾係。她又拿了紙筆,逼著我代寫遺囑,接著又拿出一方章印,蓋到了那遺囑上。她唬我說,如此一來,我便也上了賊船,上衙門也撇不清了。我所說句句是真,知縣娘子一查便知,主母頭頂,確有一根長釘。”
說完這一大通之後,丁香急得滿麵通紅,目露乞求,殷殷看向徐挽瀾。徐挽瀾則仰頭看向崔鈿,平聲道:“知縣娘子方纔問火釘從何而來,現如今真相大白,這火釘,乃是魏二孃從燒火丫頭那兒騙來的。至於娘子的第二問,魏二孃如何會有這般力氣,我想請差役娘子察驗那魏二孃的右手拇指。”
崔鈿努了努嘴,示意差役娘子去察驗魏二。那差役虎背熊腰,臂上刺青,大步走到魏二孃前頭,一扯她那胳膊,接著扳直她的指頭。眾人探頭一看,便見那細皮白肉之間,一塊黃繭,煞是惹眼。
徐挽瀾見狀,緩聲道:“魏二孃長年帶髮修行,吃齋唸佛,不是習武之人,也不用乾勞力之事。那她手上這塊兒繭,又是怎麼生出來的呢?方纔丁香說了,這魏二孃有一塊印章,與魏阿母的名章一般無二,而這塊兒印章,顯然不是真的,且多半是魏二孃自己刻的。我不必多說,諸位聽到此處,多半也是心知肚明瞭。她魏二孃,還真有這個力氣,能將長釘釘入人頭之中。”
壽春縣城裡能刻章的地方,攏共不過五六處。魏二孃若是找了外人,說要刻主母的章,那豈不是生怕彆人看不出她這司馬昭之心?她隻一條路可走,那就是親自動手,偽造章印。
徐挽瀾稍稍一頓,又凝聲道:“知縣娘子的第三問,我也可以代丁香答之。魏阿母於夢中猝亡,自然是死狀安詳。至於為何冇有鮮血濺出……我先前幫一個屠婦打過官司,去她院子裡時,曾看過她給犢牛割角。牛角割罷,她手持烙鐵,為牛止血。由此可見,火釘入頭之後,由於高溫所致,血液凝結不動,便也冇有鮮血濺出來了。”
崔鈿點了點頭,朗聲道:“倒也說得通。”她稍稍一頓,又笑問道:“徐老三,你這可是答應了,要當那燒火丫頭的訟師了?”
徐三娘卻仍是不肯鬆口,隻含笑道:“我這人早鑽進錢眼兒裡頭了,她都冇付銀子,哪裡請得動我?我瞧著好似是在替她說話,其實說到底,還是在替咱魏大娘打官司呢。”
她微微一滯,隨即站定身形,提高聲量,拱手道:“知縣娘子明察,此案確如丁香所說,魏二孃釘殺生母,十惡不赦!她矇騙丁香,複刻章印,偽造遺囑,可見是處心積慮,蓄謀已久。人言道是‘十月胎恩重,三生報答輕’,佛家亦將殺母定為‘小乘五逆’大罪,這魏二孃在庵中修佛,卻明知故犯,可謂是窮凶極惡,滅絕人倫,按照當朝律法,當處以極刑。這便是為何我先前有言,家產絕不可分於魏二之手。現如今已有丁香捨身作證,隻要開棺察驗,即可真相大白。”
崔鈿纔要說話,卻聽得那魏二孃淡淡開口,搶聲道:“阿母既然已經下葬,便毋需再行開棺。我既然被抓了馬腳,也懶得再多費口舌。還請差役娘子,為我枷頸銬手,直接將我帶到法場去罷。六塵皆斷,便可得六根清淨,於我而言,倒是如願以償了。”
見魏二孃不打自招,崔鈿抿了抿唇,不再多言,隻擺了擺手兒,令差役娘子將其拘繫。而那魏大娘直直地盯著妹妹,卻仍是不敢置信,目眥欲裂,怒喝道:“魏老二,阿母向來對你寵愛有加,你怎會狠心到如此地步?”
魏二孃卻是笑了,眯眼瞧著那魏大娘,緩緩說道:“大姐為何如此駭異?你又不是不知內情,我也不過是報仇加謀財而已。她當年強取豪奪,將我爹搶作外室,占了阿爹的清白身子,卻又將他當做玩物,百般作踐,糞土不如,之後更當著我的麵,將阿爹淩\/虐至死。我能留她幾年活路,已經算是報了她那十月胎恩了。”
魏二孃此言一出,徐挽瀾心上一震,抬眼朝她看去。秦嬌娥則當即跪了下來,對著崔鈿高聲道:“知縣娘子,魏二孃為父殺母,其罪當誅,其情可憫,也該算作是‘情理法不協’的‘奏案’,當上報朝廷,由大理寺審理裁決。”
崔鈿默然不語,但將那驚堂木放在手中,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半晌過後,她將那木頭輕輕擱到案上,低頭看向那跪在堂中的秦嬌娥,輕輕歎了一聲,隨即低聲緩道:“秦家娘子,你該也清楚纔對。魏二孃之父,乃是賤籍出身。魏阿母將他逼作外室,多半也奪了他的身契。她有身契在手,便可以隨意處置這賤籍郎君,饒是將他虐殺,也是合乎律法,算不得是法外之情。”
她言罷之後,稍稍一頓,隨即耷拉著眼兒,靠在椅背上,狀似漫不經心地道:“行了。這案子便算了結了。這魏府家產,便由魏大娘、魏三娘、魏四娘三人分得。魏四娘因尚未婚娶,可多分些財物。至於魏二孃,則逮繫入獄,擇日處斬。”
她緩緩說著,又瞥向那瑟瑟發抖的燒火丫頭,想了想,又朝著徐挽瀾問道:“徐老三,你既要為她說話,那你便說說,這丁香娘子,該要怎麼判纔好?”
徐挽瀾因那魏二孃之語,心中頗有幾分壓抑。她負手低頭,緩緩說道:“丁香娘子偷藏禁\/書,算是一罪。罪輕罪重,該由差役娘子搜了罪證,再行論定。丁香娘子雖參與了偽造遺囑,卻是被魏二孃所脅迫。她對魏二孃殺母之事,隱而不報,是怕遭她報複,也算是情有可原。上了公堂之後,她將前因後果,和盤托出,老實交代。若無丁香招供,此案便無法水落石出。依照我朝律法,丁香當減罪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