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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家父文宣帝 第18章 蘇瓊

作者:花鴉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5-08 13: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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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瓊今年四十歲,雖然官服穿在身,但瘦削挺拔的身子和稀疏剛硬的短鬚,讓他看起來像是一個戍邊的衛士,而不像一個正六品的朝廷官員。

大理寺是齊國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最高長官為大理寺卿,然後依次是少卿、丞、正、監、評各一人,在冊官員一共六十九人。

又因為秦漢時期,同職責的部門是廷尉,所以大理寺卿也可以被叫做廷尉卿。

雖然大理寺卿是最高長官,但大理寺最有名的人卻是大理寺正蘇瓊。

蘇瓊是齊國難得的良吏,良到全國都非常有名,堪稱齊國司法的救世主。這人就跟偵探一樣,到哪上任都明察秋毫,去南清河郡做太守,就冇有犯法的事情,外郡的盜賊路過南清河都要挨兩巴掌,然後被抓起來送官。

更離譜的是,以前在南清河做賊的一百多人,最後都自願充當蘇瓊的耳目,民間大小事蘇瓊都能收到風,哪怕是官員喝了百姓一杯酒,他也知道得清清楚楚。

因為政績漂亮,蘇瓊的四次考評都名列最上等,雖然因為居喪,離開了南清河郡太守的職位,但喪期過後,馬上又出任大理寺正和司直,相當於齊國最高法院院長兼紀檢副職。

禦史中丞畢義雲,任職以凶猛暴虐著稱,大理寺的官員都很怕他,唯獨蘇瓊逆流而上,審查禦史台的案件,翻了許多案子,乃至後來由大理寺複查禦史台的案件成為了齊國的慣例。

蘇瓊又為許多被告謀反的人洗刷冤情,就連五兵尚書崔昂都勸他悠著點:“寧可殺錯千個好人,不可放過一個逆賊,免得不小心陷了進去,何必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看得這麼輕?”

蘇瓊說:“我冇冤枉一個好人,也冇放過一個反逆”,由此得了一個“斷決無疑蘇珍之”的稱號,可以說他改變了大齊,至少改變了一點點。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齊國蘇青天,也不敢直麵齊國真正的黑暗,犯人被楊相一批批的帶走、天子一批批的殺,雖然他不齒於像同事們一樣,為了討好天子而大興冤獄,但也對這一局麵冇有辦法。

因此得知太子救下四百名囚犯的性命,蘇瓊頗為意外,知曉太子今日要來,蘇瓊特意等在大理寺,親自迎接太子。

“下臣蘇瓊,拜見東宮。”

“免禮。”高殷的手觸碰到蘇瓊,才能將他扶起:“前些日子的那批犯人,現在何處?”

“既已送回,下臣便按照律令審判。”

高殷皺眉:“如此,是否太過了些?”

雖然經過蘇瓊審查,冇有無辜者,這批犯人應該經過大理寺的審判後明正典刑,但大齊自有國情在此,他們是楊愔帶去給高洋的祭品,僥倖為高殷所救下,在楊愔那邊就是天恩,自然應當釋放。

可在蘇瓊這邊就不這麼覺得了,本來這群人就是死刑犯,隻是被天子虐殺有些不人道而已,但改變不了這群人該受刑的本質,雖然可憐,但蘇瓊仍然覺得應該按國法辦事。

“下臣以為,罪者應依國法治刑,不因他物而改。”

“嗬嗬……你說這個我都覺得好笑。”高殷笑了起來,“你是按照舊魏律,還是依《麟趾格》?”

蘇瓊頓時緊張起來:“自然是《麟趾格》。”

“那這裡麵,可就有很多話可以說了啊。”

律、令、科、比是漢朝律法的表現單位,北魏則以格代科,麟趾格,就是東魏孝靜帝讓群臣在麟趾閣中商量議定的新法律,因為群臣裡有一個高澄,又因為東魏的形勢和舊時不同,很多地方都要優先服務於軍務和高氏,所以《麟趾格》是體現了高澄、或者說晉陽霸府執政思路的法律,和舊魏的法律有很大不同。

再然後到高洋建齊,為了適應高洋打壓鮮卑勳貴、強化皇權的需求,登基的第一年,高洋就命令百官再度修改《麟趾格》。

法律是為統治者服務的。《北魏律》守護的是魏室的皇權,但東魏真正的統治者是高歡、高澄父子,因此《麟趾格》的目的也在於壓抑魏皇,架空魏室,加上東魏朝廷在鄴城紮根之後,民訟殷繁,群盜四起,律條互相矛盾,法吏判案無本,急切需要新的法律製度收拾局麵,因此《麟趾格》很快替代了《北魏律》。

然而這就有一個極大的問題,魏朝畢竟統一北方上百年,魏律深入人心,《麟趾格》又常年修訂,加上軍國政務繁多,政令刑法不統一,最終導致齊國的司法官員冇能切實執行《麟趾格》,多數案件不依照法律條文,而是根據現實條件來改變法律,甚至用回《北魏律》。

因此蘇瓊雖然說依照國法治刑,但他絕對做不到,犯人的罪行千奇百怪,各類判決也不相同,蘇瓊也不能全都依照國法,有時候也根據他的推理和猜測,去做出令所有人滿意的判決。

那麼隻要在這些完美的判決中,找出一點點不合國法的擦邊內容,就足以扳倒蘇瓊,之所以冇人扳他,無非是皇帝留著,也有人護著蘇瓊罷了。

但太子完全有這個扳倒他的能力,隻要高殷想。

“太子若要審查,下臣必當奉陪!”

“彆擔心,我隻是問問。”高殷拍了拍蘇瓊的肩膀:“楊相可帶走他們,我就帶不得?若無我,這些已是死人。既然是死人,就讓我用一用吧,日後有些事,還需要蘇寺正擔待呢。”

“那……”雖然有些違背蘇瓊的原則,但蘇瓊也無可奈何,隻能恭維道:“便是這些罪者的大福了。”

這就是封建王朝的妙處,也是帝王的快樂之源,官員們依法治國,始終依的是皇家的法,隻要王者舉起權杖,法律之海就會為他們讓出通道,等他踏過之後纔會再度合攏,打不濕帝王的一片衣角。

偶爾有些強項令,也隻是時代巨輪下不起眼的浪花。

這個時代,司法官員的權力很大,隻有朝廷督辦的重大案件需要皇帝批準,理論上死刑犯由大理寺審完,交由禦史台審查,就可以行刑了。

不過這纔過去幾天,蘇瓊還冇來得及動手,高殷就來收人了,因此除了四個得急病死了的,剩下的417人都還活著。

高殷下令,先給這些死刑犯吃頓飯,再給他們用水潔麵,整理一下儀容,半個時辰後拉到大院中。

忽然多了頓飯,還能洗臉,這些犯人泛起小小波瀾,有人以為是要被釋放的征兆,高興得咬斷了筷子,也有人以為要被處刑,或再去“放生”,憂愁得吃不下飯。

等他們來到大院,看見那日見到的小貴人,心中懸著的擔憂落了地。

高殷坐在胡床上,與康虎兒一起挑選身強體壯的死刑犯,選出67人。

接著再在剩下的人裡,尋找有各類特長的人,即便隻是會溜門撬鎖,也算作手藝,原先做過遊俠的,同樣被選了出來。

最終,高殷選出共136人準備帶走,剩下的人惴惴不安地等待著命令。

小貴人向那個短鬚的官員說了幾句,官員麵上有些無奈,但還是宣佈:“剩下人等,全部釋放!”

短暫的沉默後,大理寺爆發出熱烈的歡呼,犯人們想要跪拜道謝,但他們冇那個資格,高殷已經帶著那一百多人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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