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正好。我突然想起一句話: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回家路上,小芸說:“明遠的事估計很快就會判了。按照現在掌握的證據,至少要坐三年牢。”
“挺好的。”我看著窗外,“讓他好好反省。”
“蘇夢那邊也收到報應了。”她說,“她訂婚的事情吹了。那個富商知道她做過的事後,立刻取消了婚約。現在她在公司的位置也不太穩。”
我笑了笑:“這就是報應。”
晚上,我收到明遠母親的電話。
“小北啊,你就原諒明遠這一次吧。他知道錯了...”
“阿姨,”我打斷她,“如果當初是您的丈夫這樣對您,您會原諒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
“我失去了一個孩子。”我繼續說,“這一輩子,我都不會原諒他。”
掛了電話,我站在陽台上,看著夜空。心裡前所未有的平靜。
第二天,我收到了一份快遞。是明遠的親筆信:
“小北: 等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可能已經在監獄裡了。這是我應得的懲罰。 這些年,你給了我那麼多愛,而我卻辜負了一切。現在想想,真是可笑又可悲。 我不求你原諒,因為我自己都無法原諒自己。我隻希望你以後能過得好,找到值得你托付終身的人。 對不起。 明遠”
我把信摺好,扔進了碎紙機。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新的人生纔剛剛開始。
我打開電腦,開始寫一份企劃案。小芸說得對,工作是最好的療傷良藥。
窗外的陽光照進來,溫暖而明亮。
這一次,我要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