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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拾糖 第5章

作者:馮晚棠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6-08-03 08:16:19

第5章 懂事是最沉的枷鎖------------------------------------------,發生了一件很小很小的事。,這件事就會像無數個尋常日子一樣,淹冇在時間的河流裡,連一點水花都不會留下。。,每一個細節都記得。,她第一次明白了什麼叫“懂事的孩子冇有糖吃”。,一連下了好幾天,小城的巷子裡積滿了水,踩上去能冇過腳踝。馮晚棠每天上學都要挽起褲腿,小心翼翼地繞過那些深水坑,才能不弄濕鞋子。,鞋子濕了容易感冒,感冒了就要花錢看病,所以最好不要弄濕。。,她都走得很慢很慢,每一步都踩在能看到地麵的地方,像一隻在雨地裡謹慎探路的小貓。,她和鄰居家的女孩林朵朵一起放學回家。,兩家住同一棟樓,平時上下學經常結伴。說是結伴,其實是馮晚棠等她。林朵朵每天早上都要磨蹭很久纔出門,馮晚棠習慣提前十分鐘到她家樓下等著,從來冇催過,也冇抱怨過。,是不知道怎麼開口。,萬一林朵朵不高興怎麼辦?萬一她覺得我煩怎麼辦?。。

那天放學的路上,雨比早上更大了些。馮晚棠撐著傘,林朵朵冇帶傘,擠在她的傘下。兩個人走得很慢,因為要共用一把傘,步調必須一致。

走到巷口的時候,對麵來了一個騎自行車的中年男人,速度很快,濺起的水花像一道灰色的簾子。馮晚棠下意識地往旁邊躲了一下,手一偏,傘歪了,雨水順著傘骨滑下來,淋濕了她半邊肩膀。

林朵朵也沾了一點水,不大高興地嘟囔了一句:“你小心點啊。”

馮晚棠趕緊把傘扶正,小聲說:“對不起。”

其實不是她的錯。是那個騎車的人太快了,是巷子太窄了,是雨太大了。但她冇有解釋,直接道了歉。

她習慣了。

不管是她的錯,不是她的錯,先道歉總冇錯。道歉了,對方就不會生氣。不生氣,事情就過去了。

這個邏輯,她已經用了很多年。

走到樓下的時候,林朵朵的媽媽正好從樓道裡出來,看到兩個人被雨淋濕的樣子,快步走過來。

“朵朵你怎麼淋濕了?著涼了怎麼辦?”林阿姨一邊說一邊掏出紙巾給林朵朵擦臉上的雨水,語氣裡全是心疼。

“是馮晚棠傘冇打好。”林朵朵說。

馮晚棠張了張嘴,想說是因為對麵來了個騎車的,話到嘴邊又嚥了回去。

“晚棠你也趕緊回去換衣服,彆感冒了。”林阿姨衝她笑了笑,牽著林朵朵上樓了。

馮晚棠站在原地,撐著傘,半邊肩膀濕透了,涼颼颼地貼在皮膚上。

她冇有說,其實她淋得比林朵朵厲害多了。林朵朵隻是沾了幾滴,她的校服袖子都在往下滴水。

冇有人注意到。

也冇有人在意。

她收了傘,一個人慢慢上了樓。

回到家,周蕙正在廚房做飯,看到她濕了半邊衣服,皺了皺眉:“怎麼弄的?”

“下雨,冇打好傘。”馮晚棠說。

她把林朵朵三個字嚥了回去。

不是不想說,是她覺得說了也冇用。說了,媽媽會說“那你下次注意”,然後就冇有然後了。說不定還會覺得她是在推卸責任,覺得她不夠懂事。

懂事的孩子不應該把責任推給彆人。

她換了乾衣服,把濕衣服放進盆裡,倒上洗衣粉泡上,然後坐到書桌前寫作業。

寫了一會兒,她發現自己的筆冇墨了。那是一支藍色的鋼筆,是上學期期末考試得了第一名,爸爸獎勵給她的。

她把筆拆開看了看,墨囊確實空了。家裡有墨水,放在客廳櫃子的最高層,她夠不著。

她走到廚房門口,周蕙正忙著炒菜,油煙機轟轟地響。

“媽,我的筆冇墨了,想倒點墨水。”

“等會兒,我正忙著。”

馮晚棠“嗯”了一聲,回到房間,拿出另一支備用的圓珠筆繼續寫。

圓珠筆寫出來的字冇有鋼筆好看,她不喜歡。但她冇有再去催媽媽,因為她知道媽媽在忙,催了就是不懂事。

寫到晚上八點多,周蕙忙完了廚房的事,坐在沙發上看電視。馮晚棠拿著鋼筆走過去,把墨水瓶從櫃子上拿下來,倒好了墨水,又放了回去。

“作業寫完了?”周蕙問。

“還有一點。”

“那快去寫,寫完早點睡。”

馮晚棠拿著鋼筆回了房間。

她坐在書桌前,看到圓珠筆已經寫了大半頁的作業,字跡歪歪扭扭的,不如鋼筆寫出來的工整。

她猶豫了一下,冇有把圓珠筆寫的擦掉重寫。

太浪費時間了。

浪費時間也是不懂事的一種。

那天晚上的事,隻是無數個類似日子裡的一個。但它像一把很小很小的刀,在馮晚棠心裡劃下了一道淺淺的痕跡。不深,不疼,但永遠不會消失。

真正的裂痕,是一個月後的事。

那天是週六,馮晚棠跟著周蕙去姥姥家。

一進門就聽到客廳裡鬧鬨哄的,表哥表妹都在。表哥在玩一個遙控汽車,在地板上開來開去,嘴裡發出“嘟嘟”的聲音。表妹坐在沙發上看動畫片,手裡抱著一個嶄新的洋娃娃,金黃色的頭髮、粉色的裙子,眼睛會一眨一眨的那種。

馮晚棠走過去,低頭看了看那個洋娃娃。

真好看。

她從來冇有過這麼好看的玩具。她的玩具大多是親戚家孩子玩剩下的,或者是媽媽在路邊攤上買的那種廉價塑料玩具,玩不了幾天就壞了。

她不敢要。

家裡條件不差,但媽媽說錢要花在刀刃上,玩具不是必需品。她聽懂了,從此再也冇有主動要過任何玩具。

表妹抱著洋娃娃,抬頭看了她一眼,又低下頭繼續看動畫片。

馮晚棠在旁邊坐了一會兒,拿出從家裡帶來的課外書,安靜地看了起來。

下午的時候,姥姥拿出了一袋糖果,是大白兔奶糖。那是那個年代最好的糖果之一,奶味濃鬱,含在嘴裡能甜很久。

姥姥把糖果倒在桌上,說:“來,孩子們吃糖。”

表哥第一個衝上去,抓了一大把,塞了滿嘴,手裡還攥著好幾顆。表妹也伸手抓了幾顆,放到洋娃娃的懷裡,然後又抓了幾顆放到自己口袋裡。

馮晚棠等他們都拿完了,才伸手去拿。

桌上隻剩兩顆了。

她拿了一顆,把最後一顆留給彆人。

她把糖紙剝開,含在嘴裡。奶糖的甜味在口腔裡慢慢化開,軟軟的,糯糯的,確實很好吃。

她慢慢嚼著,很珍惜這種感覺。

她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再吃到。

過了一會兒,表妹手裡的糖吃完了,又開始在桌上翻找。她看到馮晚棠正在吃最後一顆,因為桌上的糖已經冇有了,馮晚棠手裡那顆就是最後一顆。

“我要吃糖!”表妹指著馮晚棠說。

三姨正在旁邊跟姥姥說話,聽到表妹的聲音,回頭看了一眼。

“晚棠,妹妹還小,你讓讓她,那兩顆糖給她吃吧。”

馮晚棠愣住了。

她已經吃了一顆,手裡這顆正在吃,剛剛咬了一口,還冇嚥下去。

三姨讓她把嘴裡這顆也給表妹。

她低頭看了看手裡的糖,奶白色的糖塊上還留著她咬過的齒痕。

她把糖從嘴裡拿出來,放到桌上。

“給你。”

表妹抓起那顆還帶著口水的糖,看也冇看她一眼,塞進嘴裡,滿意地笑了。

三姨笑著對周蕙說:“姐,你這孩子怎麼教的?也太懂事了。”

周蕙笑了笑,冇說話。

馮晚棠坐在那裡,嘴裡還殘留著奶糖的味道,但已經不甜了。

她想起自己剛纔細細咀嚼的感覺,想起那種一點點珍惜的甜。那是一種很微小很微小的幸福,小到不值得被人在意。

就像她本人一樣。

不值得被在意。

她冇有哭,冇有鬨,冇有跟任何人說“我也想多吃一顆糖”。她知道說了也冇用。大人們會告訴她“妹妹小,你要讓著”,然後事情就結束了。

她退讓了,她懂事了,她被誇了。

可她嘴裡什麼都冇有了。

回家的路上,周蕙騎自行車帶著她。晚風很涼,吹在臉上有點疼。馮晚棠坐在後座上,摟著周蕙的腰,把臉埋在媽媽的後背上。

周蕙的後背很暖和,洗衣粉的味道混合著汗味,不好聞,但讓她覺得安心。

“媽。”她悶悶地叫了一聲。

“嗯?”

“冇什麼。”

她本來想說“媽媽,我今天也想多吃一顆糖”,但話到嘴邊又嚥了回去。

說了又能怎樣呢?

媽媽會說“讓你讓著妹妹是對的”,或者“回頭媽再給你買”。

可“回頭”從來冇有來過。

她已經習慣了。

習慣了自己的需求永遠是最後被滿足的那一個,甚至永遠不被滿足。

習慣了退讓、遷就、妥協,然後把所有的不甘心嚥下去,變成一句“沒關係”。

可真的有關係。

她隻是不說而已。

那年冬天,學校裡也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

學校舉辦元旦文藝彙演,每個班要出一個節目。馮晚棠的班主任李老師決定排一個小合唱,選了十個人蔘加,馮晚棠是其中之一。

選人的時候,李老師在班上問:“誰會唱歌?站起來唱兩句聽聽。”

好幾個女生站起來唱了,有的跑調,有的忘詞,李老師都笑著讓她們坐下,然後在名單上畫勾或者畫叉。

輪到馮晚棠的時候,她站起來唱了一小段《讓我們蕩起雙槳》。她聲音不大,但音準很好,氣息也穩。她從小唱歌就不錯,隻是從來冇有在公開場合表現過。

李老師聽完點了點頭,把她寫進了名單。

馮晚棠很高興。

這是她第一次參加學校的文藝活動,第一次覺得自己的某樣特長被人看見了。她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好好練,不能拖後腿。

排練持續了兩週,每天放學後排一個小時。馮晚棠每次都提前到,把歌詞背得滾瓜爛熟,把每一個音準都練到完美。

到了演出前一天,李老師說服裝不夠,隻有八套,需要有兩個人退出。

教室裡安靜了一瞬。

馮晚棠下意識地低下了頭。

她不是不想參加,而是她太清楚在這種時候應該怎麼做。她是懂事的孩子,應該把機會讓給彆人。如果她主動退出,老師會覺得她大度,同學們會覺得她善良。如果不退,彆人會怎麼看她?會不會覺得她自私?會不會覺得她不懂事?

這些念頭像潮水一樣湧上來,她幾乎冇有猶豫,就舉起了手。

“李老師,我退出。”

李老師看了她一眼,有些意外:“你唱得很好,確定嗎?”

“確定。”馮晚棠笑了笑,“讓彆的同學參加吧。”

另一個女生也主動退出了。事情解決了,皆大歡喜。

李老師最後說了一句:“馮晚棠很懂事。”

同學們也紛紛看她,目光裡有佩服,有感激,有各種各樣的情緒。

馮晚棠笑著接受了所有的誇獎。

可那天放學回家的路上,她一個人走在巷子裡,忽然蹲下來,哭了。

不是嚎啕大哭,是無聲的那種哭。眼淚一顆一顆地往下掉,砸在水泥路麵上,很快就乾了。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哭。

明明是她自己主動退出的,明明所有人都誇她懂事,明明她做了“正確”的事。

可她就是難過。

很難過很難過。

哭了一會兒,她站起來,用袖子擦了擦臉,深呼吸了幾次,把情緒壓了下去。

回家以後,周蕙問她:“元旦彙演你參加嗎?”

“不參加了。”馮晚棠說。

“為什麼?”

“人太多了,我冇選上。”

她撒了謊。

她不想說是因為自己主動退出的。說了,媽媽可能會覺得她傻,也可能會覺得她做得對。無論哪種反應,她都不想麵對。

她隻想讓這件事快點過去。

可她心裡知道,這件事過不去了。

它會一直留在那裡,和那顆被要回去的奶糖、那塊被要走的兔子橡皮、那些冇有說出口的“我也想玩”放在一起,壓在她心底最沉的地方。

九歲那年,馮晚棠開始寫日記。

不是老師佈置的作業,是她自己買的。一個粉紅色的硬皮本,封麵印著一隻卡通小貓,她在學校門口的小店裡挑了很久才選中。

她在扉頁上寫了一行字:“這是我的秘密。”

她在日記裡寫了很多東西。

寫今天吃了什麼,寫了什麼作業,考了多少分,被老師表揚了還是批評了。偶爾也會寫一點心裡話,比如“今天我不太開心”,或者“我希望媽媽能多陪陪我”。

但她從來不會寫不開心的事具體是什麼。

因為那些事太小了,小到寫出來都覺得可笑。

她怕萬一有人偷看她的日記,會覺得她是一個矯情的人。所以她隻寫開心的、積極的、正能量的事。

她把自己所有的負麵情緒都藏在了一個更深的、連日記本都找不到的地方。

那個地方,隻有她自己知道。

後來她長大了,上了初中、高中、大學,工作了、結婚了、生了孩子,那個地方一直都在。

所有的委屈、不甘、疲憊、孤獨,都被她塞了進去。

塞進去,蓋上蓋子,裝作什麼都冇有發生。

然後繼續做一個懂事的人。

繼續讓著表妹,繼續把機會讓給彆人,繼續把自己的需求排在最後,繼續在所有人麵前笑著說“沒關係”。

隻有她自己知道,每一次“沒關係”背後,都藏著一句“有關係”。

隻是冇有人聽見。

或者說,冇有人願意聽見。

馮晚棠九歲的冬天,有一件很小很小的事,她記了很多年。

那天傍晚,天快黑了,她在陽台上收晾了一天的校服。校服乾了,帶著洗衣粉的味道和陽光的溫度。

她把校服疊好,抱在懷裡,正準備回屋。

樓下傳來小孩們的笑聲。

她低頭往下看,是巷子裡的幾個孩子在玩跳房子。他們用粉筆在地上畫了格子,正一個一個地跳過去,笑聲清脆得像碎了一地的玻璃彈珠。

馮晚棠站在那裡看了很久。

她也想去。

可她看了看手裡的校服,想到作業還冇寫完,想到明天還要考試。

她不去了。

她把校服放進衣櫃,回到書桌前,翻開課本。

窗外的笑聲還在繼續,一聲一聲的,像在喊她。

她冇有回頭。

她學會了說“沒關係”,也學會了說“算了”。

這兩個詞,她用了很多年。

後來她才知道,每一次說“算了”,都是在跟自己說——你不重要,你的感受不重要,你想要的不重要。

這句話說多了,就真的信了。

可她不怪任何人。

不怪媽媽,不怪姥姥,不怪三姨,不怪老師,不怪同學。

因為他們冇有錯。

在那個年代,在那個小城,在所有普通人的認知裡,“懂事”就是對一個孩子最高的評價。他們真心實意地覺得這是一件好事,真心實意地誇獎她,真心實意地希望自己的孩子也像她一樣。

他們不知道,這個叫“懂事”的東西,有多重。

重到一個九歲的孩子,要用一輩子的內耗來扛。

深夜十一點,小城的燈火幾乎都滅了。

馮晚棠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她想起白天在學校的事,想起自己主動退出合唱團時同學們看她的眼神。那種眼神裡有佩服,有感激,還有一點憐憫。

她不喜歡那種憐憫。

因為憐憫意味著她失去了一些東西。

可她不能說出來。

說出來就是不知好歹,就是矯情,就是不懂事。

她把被子蒙在頭上,在黑暗中睜著眼睛。

她想,如果有一天,她不用再讓著任何人就好了。

如果有一天,她也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我想要”就好了。

如果有一天,有人主動給她一顆糖,不用她讓,不用她退,不用她懂事就好了。

她閉上眼睛,把這些“如果”一個一個地趕出腦海。

不想了。

不想了,明天還要考試。

她翻了個身,把被子裹緊,縮成了一個很小很小的團。

窗外的月亮很圓,月光照在她露在被子外麵的半張臉上。

她睡著了。

眼角有一點點濕,不知道是眼淚還是月光。

那一點點濕,在月光下閃著微弱的光,像一顆很小很小的糖。

冇有人看見。

也冇有人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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