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戰
【原文】
凡與敵戰,若彼勝我負,未可畏怯,須思害中之利,當整勵器械,激揚士卒,候彼懈怠而擊之,則勝。法曰:“因害而患可解也。”①
晉末,河間王顒②在關中,遣張方③討長沙王④,率眾自函穀⑤人屯河南⑥。惠帝⑦遣左將軍皇甫商拒之,方潛軍破商,遂入洛陽。乂⑧奉命討方於城內,方軍望見乘輿⑨,於是少卻,方止之不可得,眾遂大敗,殺傷滿衢巷。方退壁於十三裡橋⑩,人情挫衄,無複固誌,多勸方夜遁。方曰:“兵之利鈍⑾是常事,貴因敗以為成耳。我更前作壘,出其不意,此兵法之奇也。”乃夜潛進逼洛陽城七裡。又既新捷,不以為意,忽聞方壘成,乃出戰,遂大敗而還。⑿
【註釋】
①因害而患可解也:語出《孫子兵法·九變篇》。但與原文略異,原文是:“雜於害,而患可解也。”
②河間王顒:即司馬顒,司馬懿之侄孫,字文載,封河間王。晉惠帝時,鎮守關中,官至侍中、太尉。太安二年(公元303年),為爭奪政權,他派張方等率軍攻入洛陽。
③張方:晉河間(今河北獻縣東南)人。以材勇得幸於河間王司馬,曾率兵攻入洛陽,劫持惠帝去長安。官至中領軍、錄尚書事,領京兆太守。後為司馬所殺。
④長沙王乂:即司馬乂,晉武帝司馬炎第六子,字士度,封長沙厲王。惠帝時,任撫軍大將軍,後於洛陽被張方所殺。
⑤函穀:即函穀關。古函穀關在今河南靈寶東北,戰國秦置。新函穀關在今河南新安東,西漢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移此,去故關三百裡,故名新關,今遺址尚存。本篇指新函穀關。
⑥河南:指河南郡,漢置,西晉因之。治所洛陽。
⑦惠帝:即司馬衷,晉武帝司馬炎之第二子。公元290—306年在位。
⑧乂:此“乂”及此後之“乂”,馬本及各本皆誤作“商”,今據史校改。
⑨乘輿:舊指帝王乘坐的車子。這裡指晉惠帝所乘之車。
⑩十三裡橋:馬本及各本皆誤作“三十裡橋”,今據史校改。該橋在洛陽城西,距城十三裡,故名。
⑾利鈍:謂順利與不順利。這裡可作“勝敗”解。
⑿本篇史例出自《晉書·張方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