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戰
【原文】
凡與敵戰,若有形勢便利之處,宜爭先據之,以戰則勝。若敵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其有變則擊之,乃利。法曰:“爭地勿攻。”①三國魏青龍二年,蜀將諸葛亮出斜穀②,並田③於蘭坑④。是時,魏將司馬懿屯渭南,郭淮⑤策亮必爭北原⑥,宜先據之,議者多謂不然。淮曰:“若亮跨渭登原,連兵北山,隔絕隴道,搖盪民心,此非國之利也。”懿善之,淮遂屯北原。塹壘未成,蜀兵大至,淮遂逆擊之。後數日,亮盛兵西行,淮將皆以為欲攻西圍⑦,淮獨以亮見形於西,欲使兵眾應之,必攻東耳。其夜,果攻陽遂⑧,有備不敗。⑨
【註釋】
①爭地勿攻:語出《孫子兵法·九地篇》,但與原文略異,原文是:“爭地則無攻。”
②斜穀:山穀名。位於今陝西郿縣西南終南山,穀呈南北走向,南口曰褒,北口曰斜,故又名“褒斜道”。
③田:馬本及諸本皆誤作“由”,今據史校改。田,這裡作動詞,意謂屯田。
④蘭坑:地名。位於今陝西郿縣西之渭水南。
⑤郭淮。三國魏將。陽曲(今山西太原北)人,字伯濟。魏文帝時,任雍州刺史,封射陽亭侯。明帝時,任征西將軍,都督雍涼諸軍事,長期駐守關右,後任車騎將軍,封陽曲侯。
⑥北原:地名。位於今陝西寶雞與郿縣之間的渭水北岸,軍事要地。
⑦西圍:馬本及諸本皆誤作“西國”,今據史校改。西圍,乃魏軍營壘之稱。
⑧陽遂:地名。故址在北原東,即今陝西郿縣西之渭水北。
⑨本篇史例出自《三國誌·魏書·郭淮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