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戰
【原文】
凡與敵戰,傍與鄰國①,當卑詞厚賂結之,以為己援。若我攻敵人之前,彼犄②其後,則敵人必敗。法曰:“衢地則合交。”③
三國蜀將關羽,圍魏曹仁於樊,魏遣左將軍於禁等救之,會漢水暴起,羽以舟兵虜禁等步騎三萬送江陵④。是時,漢帝都許昌⑤,魏武⑥以為近賊,欲徙河北,以避其鋒。司馬懿諫曰:“禁等為水所冇,非戰守之所失,於國家大計未有損失,而便遷都,既示敵以弱,又淮、淝之人俱不安矣。孫權、劉備,外親而內疏,羽今得意,權必不願也。可諭權,令犄其後,則樊圍自解。”魏武從之,遣使結權,遂遣呂蒙西襲公安,拔之,羽果棄樊而去。⑦
【註釋】
①傍與鄰國:王本作“傍有鄰國”。
②犄(jì):牽製。
③衢地則合交:語出《孫子兵法·九地篇》。
④江陵:今屬湖北。
⑤漢帝都許昌:漢帝,即東漢獻帝劉協。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九月,曹操奉獻帝自洛陽遷都於許昌(今河南許昌東)。
⑥魏武:即曹操。曹操死後,其子曹丕代漢稱帝,是為文帝,建國號魏,追尊曹操為武皇帝,故史稱曹操為魏武帝。
⑦本篇史例出自《晉書·宣帝紀》,又見《三國誌·魏書·蔣濟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