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曆史 > 百年回首(1) > 國際奧委會委員的義務及有關要求

百年回首(1) 國際奧委會委員的義務及有關要求

作者:劉燁/編著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6-15 14:20:01

{

\"code\": 200,

\"title\": \"\",

\"content\": \"委員除出席國際奧委會全會、參與國際奧委會最高決策外,《奧林匹克憲章》規定了下列義務:\\n\\n1.在其所在國代表國際奧委會工作。\\n\\n2.參與其被任命擔任的國際奧委會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n\\n3.協助發展本國的奧林匹克運動。\\n\\n4.在本國落實國際奧委會的各種計劃,包括奧林匹克團結基金計劃。\\n\\n5. 向國際奧委會主席報告本國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情況和需求,每年至少一次。\\n\\n6.向國際奧委會主席及時通報一切可能妨礙《奧林匹克憲章》在本國執行或影響奧林匹克運動的事件,不管是發生在國家奧委會內部或外部。\\n\\n7.完成主席分配給他的其它任務,包括必要時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代表國際奧委會進行工作。國際奧委會委員個人冇有償還國際奧委會債務的責任。\\n\\n《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國際奧委會的正式語言為法語和英語”,所有委員必須至少會說其中的一種,以利於自由地交流思想。\\n\\n委員可以隨時向國際奧委會主席提出書麵辭職,停止他的委員資格。委員如改變國籍或將其定居地或主要利益中心轉至他國,即被認為辭職。希臘的康斯坦丁王1963年被選為委員,1974年在流亡中不得不辭去該職,由於他是奧運會金牌獲得者,後被任命為名譽委員。\\n\\n如果委員或名譽委員違背了他的誓言,國際奧委會全會可以做出決定予以開除。布倫戴奇的入選就是接替了一位被除名的美國委員。\\n\\n\"

}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