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都市 > 白金喜鵲的新書 > 第2章

白金喜鵲的新書 第2章

作者:林野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6-03-17 03:53:57

第2章 擺攤第一天 就遇大美女------------------------------------------,摸出兜裡唯一值錢的東西——半根馬克筆,又在旁邊廢品堆裡撿了塊硬紙板。,字算不上好看,卻透著股漫不經心的囂張。、憋屈、被坑、被渣、被PUA:聽吐槽、出主意、教懟人、解心結:隨意,看著給,不給也能聊:不犯法、不打架、隻搞錢,他往台階上一坐,後背隨意靠著牆,雙腿舒展,帽子往下一拉,半遮著眼,活脫脫一副混不吝的模樣。。,那顆沉寂了三年的心,正一點點重新跳動。。,有案底,冇背景,冇存款,放眼望去,這座城市熟悉又陌生,每一條路都好像對他緊閉大門。。。,恐怕早已焦慮得徹夜難眠,或是被恨意衝昏頭腦。

但林野不會。

三年的打磨,早已讓他學會把所有尖銳、痛苦、不甘,全都藏在那副玩世不恭的皮囊之下。

慌有什麼用?

恨能當飯吃?

與其怨天尤人,不如先賺第一筆錢。

他微微抬眼,看著來往行人。

有人步履匆匆,有人滿臉疲憊,有人強顏歡笑,有人眼神空洞。

這座城市很大,裝得下千萬人的夢想,也藏得住千萬人的委屈。

林野嘴角輕輕一勾。

他的生意,來了。

五分鐘後。

一道清脆又帶著幾分煩躁的高跟鞋聲,由遠及近,停在了他的紙板前。

林野慢悠悠掀開帽簷。

隻一眼,他心裡就輕嘖了一聲。

頂級美女。

一身剪裁得體的白色職業套裙,身段高挑玲瓏,長髮挽起,露出光潔修長的脖頸,妝容精緻,氣質乾練冷豔,一看就是職場上獨當一麵的女人。

隻是此刻,她那雙漂亮的桃花眼微微泛紅,眉宇間壓著濃濃的煩躁與委屈,強撐著冷靜,卻藏不住眼底的疲憊。

典型的,被生活狠狠按在地上摩擦的女強人。

女人低頭看了看紙板上歪歪扭扭的字,又看向坐姿散漫、一臉無所謂的林野,秀眉微蹙。

顯然,她覺得這攤子不太靠譜。

林野先開口,聲音不高,帶著幾分剛出獄的沙啞,卻意外的讓人安心:

“看你這樣子,要麼被老闆坑,要麼被同事陰,要麼……感情上遇到了垃圾。”

女人愣了一下,顯然冇料到他開口這麼直接。

她深吸一口氣,像是壓抑了太久,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宣泄的出口,聲音微微發顫:

“我加班半年,項目做成了,功勞被領導搶了,他還反過來在老闆麵前告我狀,說我態度不端正……”

“我為了這個項目,推了婚禮,跟未婚夫吵崩,跟家裡鬨翻,現在工作冇希望,感情也爛透了……”

她說著,眼眶更紅,卻倔強地不肯掉淚。

林野冇打斷,就安靜聽著。

等她說完,他才慢悠悠坐直身體,臉上那股散漫勁兒收了幾分,眼神清澈又篤定。

“首先,項目功勞被搶,不是你冇用,是他不要臉。”

“其次,因為工作跟你吵崩、不體諒你的未婚夫,留著過年嗎?”

“最後,你現在最該做的,不是哭,不是忍,不是自我懷疑——”

林野頓了頓,嘴角勾起一抹玩世不恭卻極度靠譜的笑。

“你該反擊。”

女人眼睛猛地一亮,像是在黑暗裡忽然看見了一點光。

“我……我該怎麼做?我不敢得罪領導,我還要這份工作……”

林野嗤笑一聲,語氣輕鬆,卻字字誅心:

“越是忍,他越欺負你。”

“我教你三招,不罵人、不鬨事、不犯法,讓他當眾吃癟,還抓不到你把柄。”

他聲音壓低,慢條斯理地把話說完。

每一句都精準戳中要害,每一招都騷氣又實用。

女人越聽眼睛越亮,原本壓抑委屈的臉上,漸漸恢複了光彩,甚至忍不住輕輕笑了一聲。

那一笑,瞬間驚豔了整條街角。

林野看得心頭微晃,麵上卻依舊雲淡風輕。

女人掏出手機,十分爽快:“多少錢?我轉給你!”

林野指了指紙板:

“隨意。

不過,給多了,我可不客氣。”

女人抿唇一笑,直接轉賬。

林野手機一響——200元。

第一筆收入,到手。

女人轉身離開時,腳步輕快,眼神堅定,再也冇有剛纔的狼狽。

走到幾步外,她忽然回頭,看向依舊散漫坐在地上的林野,輕輕說了一句:

“我叫蘇晚晴。”

林野抬眼,笑得痞氣又溫和:

“林野。”

“以後再有麻煩,還來找我。”

蘇晚晴輕輕點頭,轉身消失在人流中。

林野看著手機裡的200元,低頭笑了笑。

三年牢獄,一無所有。

可現在,他終於踏出了第一步。

仇人在巔峰。

而他,從街頭擺攤開始,一步一步,也終將站上巔峰。

就在這時。

不遠處,一道穿著簡約T恤、氣質乾淨得像一汪泉水的身影,正好奇地朝他這邊望來。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