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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是蛇蠍美人,我爸是純惡反派。
他們和男女主作對,瘋狂作死。
比如我爸,打算在男主祖墳上建酒吧,24 小時輪班製找人蹦迪。
不違法,但有病。
不道德,也不禮貌。
於是。
在我爸試圖挖下男主祖墳第一盆土時,接到了老師的電話。
「霍總,您女兒帶著全校所有同學一起大鬨食堂,警察都來了,你快想想辦法啊?」
「您女兒要是再這樣,就算您捐了三個億給學校,我們也不敢再收她了,這簡直就是魔童降世。」
我爸黑著臉趕來救場。
夜晚。
宴會上,我媽帶頭誣陷女主。
眾目睽睽之下,我拿著自己考了第一名的試卷讓她簽字,她崩潰大喊。
「天殺的,你才考了 18 分,是倒數第一吧,你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嗎?」
「對啊媽媽,就是倒數第一,倒數第一也是第一,你不高興嗎?」
「對了媽媽,記得在上麵簽字。」
我媽倒吸了一口涼氣。
我媽是惡毒女配,我爸是純惡反派。
他們冇領證,也並不相愛。
與其說愛,倒不如說臭味相投。
一個常年欺負女主,一個常年針對男主。
天生一對,一拍即合。
一次醉酒,兩人交纏在一塊,我媽意外懷孕。
剛開始,兩人都冇在意。
我爸抽菸。
我媽喝酒。
各種極限運動輪番上陣,直到生下了我。
天生體弱。
但過分可愛。
他們對我心懷愧疚,所以毫無底線地縱容、溺愛我。
6 歲那年,我覺醒了。
意識到自己成了劇情中,兩大反派捧在手心裡的寶貝女兒。
反派的愛總是華而不實的。
媽媽熱衷於送我各種珠寶首飾,卻不讓我吃辣條。
爸爸財大氣粗,大手一揮,各種豪宅遊艇數不勝數。
無論他們在這個世界上有多麼惡毒,多年令人髮指,卻把所有的溫柔都儘數給了我。
我愛他們。
但反派註定要失敗的。
根據劇情,我媽最後被關進瘋人院裡,我爸被扔進海裡,屍骨無存。
而我,年紀輕輕死於心臟病。
我想要改變他們命定的結局。
所以。
哪怕拚儘全力。
我也要拯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