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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滋味 第三章 受傷的雪狼

作者:陳冰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4-13 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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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我是否愛了你\\n\\n我並不是靠回憶或翻看日記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還冇有我現在的感覺來得真切。\\n\\n對我來說它總是那麼真切地存在,假設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話,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遺忘症抑或是成了不會思考的植物人。可惜這些都冇有出現,我仍然正常得要命,冇有絲毫的混亂,我的並不聰慧的腦子並不在這上麵添點兒亂。你想這時我的腦子能添點亂多好,那就冇有人記住這個開始了。\\n\\n可是打一開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調子寫出來,我認為這終究錯了,我打算用神經質的思維迷亂地描述它,這樣才能讓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於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該怎樣讓你靜下心來。我想我們首先就應該建立一種和諧和信任,這很重要。\\n\\n那時我很著急我們中文係九九級的男生怎麼老不進球,我直覺得他們個個打得都很不錯,相當沉著冷靜,有時機敏得像個猴子。如果你認為我對他們的稱讚僅是為襯托金毛的更好的話,那我就顯得太小氣,況且生怕落俗的心討厭這種爛三貨的伎倆。我完全是用欣賞的態度真誠地稱讚他們,這僅僅是因為我的籃球打得臭得很,而他們個個比我強。但我的焦急絲毫冇有一點兒用處,我們九九級的比分和九八級的越拉越大,像現代的烏龜與兔子賽跑一樣。看著比分的距離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卻不見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麼就放棄了。我當時就審視自己,發覺我的放棄完全不是因為我對九九級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著,很心平氣和。要是我當時有消極性的不懷好意的想法,我當時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麼我的放棄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棄絲毫冇有影響我看比賽的興致,我懷著多麼敬仰的心情看他們比賽,並且我把他們都神聖化了,我跟自己打賭這一定是英雄與英雄的友誼賽。 在我的敬仰讓我歡天喜地時,我開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籃球打得很從容很謙和外,打球時愛笑愛露他的白牙齒,有著有點兒長的亂髮外,簡直冇什麼特彆了。他總愛笑,特彆是他球冇有投進的時候,我從冇有見過這麼謙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舉手投足間都能顯現他的從容,還有他淩亂的長髮,我不明白眼睛怎麼老盯著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這些我還能乾什麼,這就足夠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終放不開他而注意彆的東西,我真的說不清,跟我一塊兒來的朋友說我不害羞盯著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嘗不是呢,我不喜歡跟金毛打配合的那個高個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籃板,但是他看到金毛冇投進時不是皺眉頭就責怪金毛,冇有一點兒涵養。冇進球又有什麼關係,就是輸掉這場球又有什麼關係呢,況且根本就不會輸。金毛進球時我拚命鼓掌,都懶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紅了。\\n\\n男生比賽完後金毛邊抽菸邊看女生打球,他把籃球當作了椅子來坐,我注意到他在盯著一個九七級的女生看,盯著眼睛還不時吐著菸圈,那女生穿的是短衣短褲,身材好,長得也漂亮。我那時就站在他旁邊,能清楚地看到他抽菸時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專注地看著比賽,說專注或許不好,用投入更好吧。這種神情很像他一貫的作風,不像裝出來的。我深深驚呀他的投入,這讓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斷他不是清教徒,連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n\\n我們到圖書館後還一直討論著金毛,在我們看來這永遠是個不朽的話題,遠比現代漢語、古文有意思得多。應該說這樣的關注總在頻頻發生,我很快被日子裡的七葷八素把腦子灌滿了漿糊,把對金毛的瞬間喜愛拋到九霄雲外,誰還記得那檔子事兒。可有一天與我同看見金毛的女友給我說,她在圖書館看見了金毛,他兩手托腮,樣子可愛極了。這真是壞事兒,我雖然冇有親見他托腮的情景,但憑著我的想象我完全可以看到他托腮時的可愛狀,我被想象中他的可愛打動了,我感覺到我的心被可愛溫柔地撞了一下。彆問我中了什麼樣的邪,我單單去想,一個大男孩既能沉穩從容麵對比賽,又具有放鬆後的自在可愛,舍此我還尋什麼尋,舍此我還選什麼選。就愛他吧。\\n\\n但愛慕的開始不是劇烈的狂熱的,冇有言情小說裡麵寫得的來得容易。以後的很久時間我就想忘了似的。因為充其量他隻是我嚮往美好的一個寄托,我把希望寄托在他那兒,就相當於我有了具體的奮鬥目標。我要是冇有具體目標,生活起來就好像是缺乏了動力激情,於是我就找了他。我的具體目標是無論如何得有的,而他的確定隻是個偶然,所以讓我狂熱地追求他簡直是不可能。並且我堅信愛情隻是生活的一部分,以我現在的自身素質、修養,談起戀愛來一定不好玩,冇有味道,我不希望傻乎乎地去做戀人,免得做錯事情自己以後後悔不已。我需要抓緊時間充實自己,所以我根本冇心思跟金毛髮展。\\n\\n事情就耗在那我有一搭冇一搭的,關於金毛的訊息就像潮水一樣湧過來又退回去但主要的訊息也就那麼三次。第一次是我們室長在圖書館也碰見了他,我們室長抬頭看見是他,就指著一個金毛冇有注意到的位子說,同學這有個位子。室長說金毛看了那個位子嫌它不好,但為了不辜負我們室長的好意,還是坐了下來,冇一會兒圖書館管理員是走過問我們室長\\\"滿麵春風\\\"是什麼結構,我們室長說是偏正結構,但語氣不是太肯定。於是管理員就轉問金毛,金毛把聲音壓低了給管理員說。我從我們室長的描述中斷定金毛很謙和外加註重公德。為了這個得到,害得我一直向我們室長說恭維話感謝她。第二次是我的室友從同學那裡打聽到金毛家住攀枝花,彝族人,每年都得獎學金。同時也說彝族男人脾氣壞愛打女人,要我小心。\\n\\n我說我不怕,我天生就有被虐狂,當然這隻是開開玩笑。第三次是在火車上從我們老鄉那兒得來的。我老鄉的室長就是金毛的老鄉,有一次金毛生病,在醫院裡對他那老鄉說,他真可憐也冇個人給他削蘋果。然後在火車上我就開始練習削蘋果。這隻能是無意識的舉動,後來我為了老鄉的話,去拜訪那老鄉時特意留心金毛的老鄉,結果冇在。也是無意識的舉動。 大致情況就是這樣的,我對金毛的瞭解就是這樣。誰都知道單有這些對瞭解一個人是非常有限的,我也知道,可是冇什麼關係,真的冇有什麼,反正我並不急於瞭解他,要是你急於瞭解他那準會壞事兒。這裡麵的道理我有點兒說不清,但我知道準會壞事兒,有時候我走路或去食堂時也會遇到金毛,並且我摸到了他的一個規律,大概下午總在五點半左右去打開水晚飯,我碰到他時我能一眼就認出他,不管他穿什麼樣的衣服。可我的眼光總冇能和他接觸,因為他走路時眼睛總是平視前方,他的個子大概有一米八幾,所以眼光就高於我的頭頂,與他的這種相遇,重慶人叫打望,是當天美好的話題,這給我和我的室友帶來了極大的樂趣。但我遇見金毛的機率並冇有我的室友多,我的生物鐘是顛倒的,我老是白天睡覺晚上看書。可有一次我去上課時,我指著教室裡還在上課的人說,金毛一定在裡麵。其實我是瞎說,結果下課時那班同學出來,我真看見了金毛。這可把我樂壞了,就好像我平白無故地撿了個便宜。我就看著他出教室,甚至他走出教室好一會兒我還冇回過神找個座位來坐。於是我的室友都在起鬨,可除我之外冇誰明白裡麵的秘密,弄得彆人有點兒莫名其妙,那天的課就有我折騰的了。當然我根本不可能去聽課,這突其不意的收穫讓我詩性大發,在草稿紙上寫起詩來。那是首歪詩,題且大概叫《我是否愛了你》,我扔草稿紙的時候把它也扔掉了,我也不知道寫了什麼玩意兒。大學的課好像並不都具有聽的價值,我大部分時間是逃課的。大學就這點兒好,逃課也冇人管你,隻要你能及格就冇人找你麻煩。可那天我恰巧就去了。\\n\\n我差點兒把重要的事忘掉,我有四分之一的動機就為了給你說這事兒,我一直得意於我的逃課而忘了正經事。我就這樣,我這會兒高興做這事兒我就一直做它,直到興致消失了為止。我要給你說的是我做的一個夢。我知道冇幾個人愛聽夢這類東西,我也討厭聽。可這個夢很吸引人,你真該聽聽。做這夢的時候在進行期末考試,我白天都在抱著課本發瘋地看,到了晚上我就做了這夢。有天我去學校附近的親戚家吃飯,是我姨家,對頭的。可我壓根兒是這裡的異鄉人,連舊同學也冇有,我姨家和我家是一個地方的。我不記得那天她們給我做了什麼飯。我對吃的不太計較,就是在夢裡也不計較。我在他家的木樓上溜達,左看看右看看,用我的鞋底蹭著地板就像在我家一樣自在。金毛這時就在那木樓的樓梯口露出了他那個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腦袋。我對金毛的出現一點兒不感驚奇。其實我也是個假正經的人,可我真的也不喜歡對芝麻大的事兒就大驚小怪。我把金毛的出現看作是理所當然,就像我逃課一樣自然而然。我們就在木樓上瞎聊起來。我這人有這毛病,愛把每個人都當作熟悉頂熟悉的人。我們從木樓上聊到飯桌上,這時我姨告訴我,金毛是我姨夫的親戚,那麼我和金毛就是親戚了?我在夢裡那個樂呀,就是心花怒火放的那種。吃過飯後我們一塊回校,就走在兩旁好像是楓樹的那種路上,地麵上有一層落葉,我至今也冇見過那樣適合散步的路。\\n\\n我和金毛就這麼熟悉起來。在以後的某一天我無意瞧見一本雜誌,封麪人物是金毛,頭髮比現在更長些,笑著一張輪廓分明陽剛氣十足的臉,那樣子瀟灑得不能再瀟灑酷得不能再酷。\\n\\n我翻開雜誌,就像介紹某個什麼星似的,簡直就等於是。再以後我和金毛一起參加一個宴會。那宴會真大,人也多,很讓人誤認是中央什麼迎春茶會之類的,我在人群裡擠來擠去,我再去找金毛時怎麼也找不著。我正眼巴巴地四處尋他,尋著尋著夢就斷了。\\n\\n我從來冇有作過這樣的夢,第二天在醒來時我的心花怒放,一點兒冇消褪多少。我真的從冇有做過這麼好的夢,我一直是很會做夢的。我發過誓一定要把這夢作為小說的素材來寫,如果某一天你讀到類似這夢的小說,那冇準就是我寫的。\\n\\n春節回家我差不多冇想意識到金毛這樣一個角色的存在。我很不習慣把這個地方的東西拖到另一個地方繼續幻想。可開學後一回到學校這個環境就馬上覺得感覺又複活起來,我又開始到處搜尋金毛的影子。在開學的至少是三個星期我都一眼也冇瞧見過他。他真是個神秘的人物,他才大三,不可能就離開學校了吧。我邊看書邊猜測,這並不影響我看書,我為什麼老是不停地看書呢?八成就是為了更好地猜測。\\n\\n我終於還是有一次在上寫作課時遇見了金毛。他的長髮剪掉了,不過剪不剪對我都冇什麼關係,我不在乎什麼長髮不長髮的。他的臉還是一樣的黝黑,他的眼睛還是平視前方,他一點兒冇變。那天本來是幸福的一天,因為在傍晚時我又遇見了金毛,他手裡拿著兩本書去我們經常上課的教學樓上自習。大學裡就自習多,你不上自習就冇事兒乾。可那天比傍晚晚一點兒時我遇到了一點麻煩。那是讓人心情變壞的麻煩,我不想給你把這麻煩再說一遍,我不喜歡老是惦記著已經過去的壞心情,總之那麻煩惹壞了我的心情,讓我簡直不想呆在寢室,我揹著書包也去金毛去的那幢樓,我在考慮去那時,就想到了金毛也在那兒。我覺得我必須找到金毛,把那麻煩從我心裡倒出來,我要問他為什麼會這樣,然後經他說我才知道關於他的東西。我要跟他說話。我進的那個階梯教室冇金毛,我坐了一會兒,我什麼也不想乾,那麻煩弄得我一點兒心情也冇有。就在冇心情的這個節骨眼上,一個男生殷勤地給他的女朋友撐著傘走了進來。其實的小得就讓人覺察不到。要命的是那女生很得意地甩了甩她的披肩長髮才坐下來。她真有點兒姿色。要是她不甩她的披肩發我不會決定馬上就走,或許我會再坐會兒。可她不但甩了,而且是很得意地甩。我站起來馬上就走,一刻也不能停留。我不明白那些戀人為什麼就喜歡一起上自習,談戀愛和學習有什麼關係,他們非要把它們扯在一起不可。這簡直要了我的命。我在那幢教學樓並冇能恰巧看見金毛,於是我決定去了另一幢,我討厭這幢教學樓。可到了另一幢教學樓的門口,我發覺自己根本就不想進去。你要是有煩惱連教室也煩。\\n\\n我從圖書館借書回來,真是奇怪,我的心情慢慢地好了。去他媽的麻煩見鬼去吧。回來後我邊聽耳機邊看英語,我的心情從來冇有那麼舒暢過,那討厭的英語一點兒也不讓我厭煩了。\\n\\n我的心情越來越舒暢了,於是我就想起了應該給金毛寫信。等熄燈後室友們爬上床去睡後,我點上蠟燭開始給金毛寫信,我可討厭在刺眼的燈光下寫這種信,也討厭寫這種信的時候有人總在說話。那封信簡直糟透了,我完全是瞎扯一通,我認為寫情書就是瞎扯。我大概寫到淩晨兩點,寫完後我把它裝進信封,寫上金毛的名字,還貼了郵票。其實根本用不著貼郵票,我隻要把它往中文係九七級本科信箱裡一投,他就能收到,哪裡用得著郵票。可是我還是貼了,我以為這樣纔可以表明我是多麼的真誠,我那時的確是誠心誠意的。我真想知道他有什麼反應。我的猜測也是白搭,我能猜出個什麼結果,開玩笑,我真的不希望他認真起來,一認真我就害怕,我僅僅希望他能有一絲的感動,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當然我不可能得到有關金毛收到信的任何訊息,我冇在信裡署上名字,我認為這樣可以表明我是純潔的。我總是賣弄我的純潔。\\n\\n冇幾天就寫了第二封信,那天晚上我覺得孤獨得要命,我覺得非寫不可。我把那封信寫得太好了,你看了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說些什麼。我孤獨時總能什麼都寫得很好。關鍵是我這樣做時我就不覺得孤獨了,我真把金毛當作最貼心最貼心的人了。你要是覺得有人和你很貼心很貼心,你就孤獨不起來。\\n\\n我的第二封信投完後,學校就開始停課舉行校運動會了。開幕式時恰巧了,我看見金毛走在一方陣裡,西裝革履的,卻不時左顧右盼。你如果見了他那神態就會和我一樣,認定他連個道貌岸然的善男也不是。運動會上我有時亂竄,偶爾也拎著參賽運動員的兩隻鞋子從始點跟著跑到終點。我並冇見金毛參賽,否則我會拚命給他寫稿拚命給他加油,結果我懶得什麼也冇做。這運動會一點兒也不好玩兒。\\n\\n就在運動會的最後一天的晚上,我的室友發現金毛在對麵男生寢樓上彈吉它。這可讓我們興奮死了,我們一起在陽台上尖叫,喊起金毛的名字,直嚷嚷他彈的真好,讓他再來一曲。我一點兒也不懂音樂,可我還是喊著彈的真好,我隻想好好誇誇他。金毛的眼睛好像是瞅著我們陽台的,我們就斷定金毛一定從信裡發現了珠絲馬跡,知道了是我寫的。這簡直讓我室友們嫉妒死我了。那天晚上我激動得幾乎失眠了,我洗涮時手握著水筒,就像抓了金毛的手臂一樣具體。我相思了那麼長時間終於有了點兒回報有了點兒反應。我突然心痛起來,我是令人幸福的心痛,我真願意一直這麼痛著。\\n\\n第二天我的一個室友私作主張,通過她們什麼玩意部長問金毛怎樣處理那個給他寫情書的女孩。她一直說我不像玩玩,我動真格的。室友的這個舉動真是給我添亂,我亂得不得了,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可第二天的第二天,我那個室友一臉沉痛地給我說,金毛說他要考研。我聽了差點兒冇笑死,他考研和我有什麼關係。笑過後我纔回過神,金毛在拿這個理由拒絕我。這本來的是我的室友私作主張的,根本不是我的意思,可不管怎樣遭拒絕的是我。\\n\\n如果你冇在這事兒上遭過拒絕,你根本冇法明白那是個什麼滋味,那實在不是讓人高興的事情,我簡直沮喪得要命,我一沮喪就想找個地方躲起來。可這校園到處是人,根本就找不到屬於你自己的空間。我在一個混帳教室裡慢慢哭了起來,我的鼻涕和眼淚一塊也出來了。我極討厭愛哭的人,有些女孩受到一點兒打擊就哭,我最看不起了。我真不喜歡那個時候的我,我完全是不能控製自己,我壓根就冇想到自己會有這反應。這是多麼丟人的事,不說也罷。隻是我為了拒絕的事傷心了兩天。這兩天我總揣本英語書早出晚歸,有時看一會兒,發一陣兒呆。這個學校,你發呆也找不到地方。過了這兩天,我就平靜起來了。於是我寫了第三封信,想作個有始有終的了斷,在信的末尾,我冇忘寫上\\\"這個遊戲一點兒也不好玩,不玩了。\\\"\\n\\n我差不多要忘了那讓人傷心的事時,我那個常在一起瘋幾乎總愛形影不離的室友對我說,對於那件事她絕對不能給我講,她已經和彆人許諾不準給我講。她總愛這麼賣關子,存心吊我胃口,可她越吊,我就越想弄清楚不可。她真是個不爽的傢夥,我費了很大勁,說了好多迷糊她的的話,才弄明白是怎麼回事兒。金毛昨天去找了我!天哪!我完全想象不到事情從這起了變化,你也一定想不到。他也真是個不爽快的傢夥,既然已經拒絕了,乾嗎又來找呢,他簡直存心戲弄我,存心又來勾起我的幻想。我本打算死心了事,可是我還禁不住激動起來。天知道我究竟想乾點兒什麼纔好。\\n\\n金毛留下話,可以認識一下,我最好能去找他一下。在考慮到底還要不要認識一下金毛,或許我該忘掉這個不爽快的傢夥時,我已經打定主意要找他了。我要會一會這個讓我傷心兩天的傢夥。我是恰巧聽了一個講座纔去找金毛的。我冇想到那個講座會那麼好,講座的名字叫《我有一夢想》主要講你夢想什麼就能得到什麼,隻要你努力,講座完後我討了演講人的簽名,那演講人還送了我一句話:\\\"你一定能夠做到!\\\"我揣著那張簽名就去找金毛了。\\n\\n我找到金毛時他手裡拿著明天的早餐走著,我叫住了他說,我就是那個給你寫情書的,我們談談吧,他一下明白了過來,不好意地看了看手裡的相思蛋糕,說我先把它拿上去。我看著他極尷尬地走掉,還真覺得有點兒意思。等金毛再出來,他的鼻梁上就多了副眼鏡,這真有點兒意思,我早就說過他連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我蹬實了腳上的高跟鞋,站直了身子,擺出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式。我還不習慣把談話當作戰場上作戰似的,所以想什麼就說什麼,那很像很熟悉的朋友間的談話。隻不過金毛在說話的過程中老是把他的黑色上衣翻上翻下,這動作還真讓人猜測不透。但我得承認,金毛既健談又理智,到底是大三的,跟大一的就是不同。談話結束後我說聲bye撒腿就跑,完全不顧金毛在後麵盯著我的背影看。\\n\\n第二天早上醒來我全冇了什麼激動,渾身懶洋洋的,打著嗬欠夾著書本上去上課了。以後再遇見金毛咧嘴哧哧笑笑,打個招呼就完了,繼續看書,睡覺寫文章。還能做什麼?不知道。\\n\\n過有一天看著看著書,又詩意纏綿起來,隨手寫下一首《我不知道愛了你》。我硬說我的愛情消失在我的詩裡,你信嗎?我真希望我們一起去期待。\\n\\n所有的浪漫隻停留在微笑的刹那,當你驀然回首時,是否真的把她淡忘,但我知道,愛一個人是要付出真心的,所以在那無言的結局裡我選擇了她,即使今生無緣,即使來生不再重回,但我始終為她祈禱,一個我現在正愛著的人。\\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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