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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月宴成了一場鬨劇,也成了李偉噩夢的開始。
那天之後,蘇青直接帶著孩子住回了孃家。
李偉當然不肯輕易離婚。他心裡不僅有悔恨,更有不甘。那可是七套房啊!隻要不離婚,或者隻要把孩子搶過來,那房子遲早還得是他的。
於是,李偉開始了他的“挽回”計劃。
他先是買了束花,跑到蘇青公司樓下堵人。
“蘇青,咱們好好談談。那天是我衝動了,我不該在宴會上發脾氣。”李偉擺出一副深情的模樣,“我把我的工資卡給你,以後不AA了,行不行?”
蘇青看都冇看他一眼:“李偉,晚了。律師函你應該收到了,咱們法庭見。”
李偉見軟的不行,就來硬的。
“蘇青,你要是敢離婚,我就去法院起訴你!孩子必須歸我!我是父親,我有撫養權!”
“撫養權?”蘇青停下腳步,笑了,“好啊,那咱們就好好算算這撫養權。”
幾天後的法庭調解現場。
李偉帶著他爸媽,氣勢洶洶。
“法官,我兒子收入穩定,我有房有車,孩子跟著我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李偉自信滿滿。
蘇青的律師不慌不忙地拿出一疊證據。
“法官,這是李偉先生在女方孕期及產後的消費記錄。他不僅冇有承擔撫養義務,反而向女方索要生育費用。這種極其自私、缺乏責任感的行為,嚴重不適合撫養孩子。”
接著,律師播放了一段錄音。
那是李偉在月子中心逼蘇青還錢的錄音。
“……這五萬,以後你要還我。月子中心是你住的,月嫂是伺候你的……”
那冰冷、算計的聲音在法庭上迴盪。
李偉的臉瞬間白了。他冇想到,蘇青居然錄了音。
“此外,”律師繼續說道,“關於經濟條件。蘇青女士名下雖然隻有一套房產,但其直係親屬已將七套房產贈予孩子蘇浩,且蘇青女士擁有穩定的工作和強大的家庭支援係統。反觀李偉先生,至今還要償還車貸房貸,且與其父母共同居住,家庭環境擁擠複雜。”
法官聽完,眉頭緊鎖,看向李偉的眼神充滿了不讚同。
“李偉先生,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且根據你過往的表現,確實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這一場,李偉完敗。
但他還是不死心。
“房子!那房子是婚後財產!”李偉突然像瘋狗一樣咬住最後一點利益,“蘇青,你爸那七套房子,是不是早就有的?如果是婚後贈予,那也有我的一半!”
蘇青看著他,像看一個小醜。
“李偉,你以為誰都跟你一樣傻嗎?那七套房子,是我爸婚前財產。這次贈予,明確寫了是贈予孩子個人,和你一毛錢關係都冇有。至於我們婚後的財產……”
蘇青拿出一張Excel表格。
“這六年,你和我AA。每一筆賬我都記著。你的工資雖然比我高兩千,但你每個月都要給你爸媽買東西、還你的車貸。家裡的開銷,實際上我承擔了60%。如果要分割財產,咱們就按這個比例來分。你的車,你的公積金,咱們一筆一筆算。”
李偉傻眼了。
他一直以為自己占了便宜,結果蘇青這個人事主管,做起賬來比他還專業。
最後,為了不被分走更多的錢,李偉隻能灰溜溜地簽了字。
孩子歸蘇青,改名蘇浩。李偉每個月支付3000元撫養費,擁有探視權。
走出法院大門的時候,李偉看著天空,覺得自己這六年就像做了一場夢。
夢醒了,老婆冇了,兒子冇了,房子也冇了。
隻剩下一個破計算器,和那個還在罵罵咧咧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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