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年的,我和女兒貝貝從老家坐火車三十個小時,來投奔老公。
下火車後,吃的第一頓飯,竟然是他的婚宴。
他的朋友打趣道,“表姐,怎麼來的這麼晚,差點就趕不上你弟弟的婚宴了。”
他的新娘,滿臉幸福,攙著他的手,“表姐,我和趙淩謝謝你遠道而來參加我們的婚禮。”
我和他結婚七年,到頭來,隻換來一個表姐的身份。
1.
其實,我原本不打算到省城裡來找趙淩的,如果不是他母親忽然去世的話。
我在場裡打過好幾次電話了,趙淩都不在。
冇辦法,我才順著他給的工作地址到省城來找他。
趙淩的母親去世,還是場裡的鄉親們幫忙出的錢處理的後事。
這些年,因為趙淩的母親身體不好,他寄回來的錢也好,票也好,我們都用得差不多了。
為了順利的到省城,我們買了一張綠皮火車硬座票,硬是坐了三十個小時纔到省城。
本以為,不用很久久可以找到他,結果出了火車站,我帶著貝貝硬是繞了好幾圈,到了太陽快下山的時候才找到了地方。
到了趙淩上班的廠子,問過他同事才知道,他今天結婚。
那同事很熱情,一聽說我是從老家來的,立馬帶著我往廠裡的操場走。
“你找趙淩啊,他今天結婚呐。”
“走走走,我剛好要過去,一起去。”
聽到這兩句話,我才知道,趙淩居然要結婚了。
我心中一痛,他今天結婚,那我算什麼。
我手上牽著的是誰的女兒,我剛剛送走的是又是誰的母親,我在老家這六年,到底算什麼?
我心中憤怒,但轉念一想,冇準,是我弄錯人了呢?
畢竟,當初,趙淩對我的感情怎麼看都不像假的。
趙淩是城裡下鄉的知青,當年他剛下鄉,就被安排到我爸負責的林場那邊工作。
他長得白白淨淨的,一看就冇吃過什麼苦,所以剛開始到林場的時候,他一點都不能適應。
我爸怕他耽誤大家的效率,就安排我去幫他了,一來二去的,我倆就看對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