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儀式性滅口。
他們不是怕人發現屍體,是怕魂回來。
我調出福興裡三年內的工程車進出記錄,翻到“302維修”那幾條:每次都是深夜,車牌遮擋,登記簿上一片空白。
而對應的,宏遠建設的皮卡,總在那幾天夜間進出後巷。
我蹲守兩夜。
第三夜,淩晨一點十七分,一輛黑色皮卡緩緩駛入後巷,車牌被布條纏住。
車上下來兩個人,抬著個長條木箱,往302方向去。
我冇攔。
我跟著。
他們進了廢棄廠房,我藏在集裝箱後。
雨剛停,地麵濕滑,我屏住呼吸,打開錄音筆。
裡麵的聲音,我一輩子忘不掉:“陳局說了,再封一次,這次加生石灰,骨頭都彆留。”
“上次水泥冇壓牢,陰氣往上竄,隔壁王婆都說半夜聽見哭聲。”
“那就深埋,加炭,再澆三遍糯米漿。
要乾淨。”
我錄下了。
可就在後退時,腳下一滑,踩斷了枯枝。
“誰?!”
手電光猛地掃來。
我滾入排水溝,順著臭水爬出去,渾身濕透,臉蹭破了皮。
但我活著回來了。
不是掩蓋。
是徹底抹除。
而我還活著,是因為我還冇碰到底層的那張網。
但我已經摸到了它的邊。
我坐在燈下,把照片、化驗單、合同、監控視頻、李默日記的掃描件,一頁頁攤開。
它們像拚圖,正慢慢圍成一個名字。
一個不屬於福興裡,卻掌控著這裡生死的名字。
我點燃一支菸,看著菸頭在黑暗裡明滅。
父親當年寫下的最後一句話,此刻在我耳邊炸響:“……他們不是一個人。
是一個網。
我動不了。”
但現在——我動了。
我把所有證據整理成冊:李默的日記原件、302地板下拍到的暗格照片、趙文娟偷偷交給我的燒焦維修單殘片、陳小兵用手機拍下的暗格影像、市局朋友幫忙出的化驗報告、後巷監控裡那輛皮卡的截圖、張偉那段錄音的文字稿,還有工程合同上偽造簽名的比對錶。
整整七份,環環相扣。
我冇交給派出所。
我影印三份。
第一份,藏進王奶奶家米缸最底下。
她一輩子冇嫁人,守著這棟樓守了五十年,她說:“鑰匙在我這兒,誰也拿不走。”
第二份,塞進陳小兵修車鋪工具櫃的夾層。
他冇問,隻點點頭,把扳手往桌上一放:“我這鋪子,二十年冇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