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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罪案追兇 第321章 圍捕!

作者:薑煮茶 分類:耽美同人 更新時間:2026-05-08 09:41:13

第321章 圍捕!

「艸你媽的,說,被捂死的這孩子,你們從哪裡綁的?」

二號審訊室裡,姚衛華指著剛子的鼻子,一連噴了好幾句臟話。

最近這兩天,無論是楊錦文、貓子、或是蔡婷和齊斌,隨時隨地都在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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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張晨案過去了快三個月,但這個案子依舊會浮現在他們的腦海裡。

他們還都私下去過德洋的烏江縣城,想要確認張晨的女兒是否遭受了苦難。

並且,每個人都以各種方式關愛著這個孩子。

楊錦文匿名匯了一筆錢。

蔡婷給孩子買了不少新衣服。

姚衛華和貓子買了不少玩具,偷偷放在曲君平的小超市裡。

本來,張晨案是會牽連到曲小欣和其養父母。

但這孩子的命運和她母親截然相反,養父母不僅冇虐待她,並且視為己出,對她好的不行。

在楊錦文的努力下,張晨的女兒和其養父母並冇有牽涉到案子裡來。

當初,案子移交檢察院起訴,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人也都很默契的冇有讓其出庭,也是一種很好的保護。

可曲小欣隻是少數中的少數,大多數被拐賣的孩子,命運極其坎坷,還不說喪儘天良的採生折割。

高小剛嚥下一口唾沫,表情慌亂,被震懾的語無倫次。

「第、第、第一次,是……是在童關,因……因、因為我們……」

他說話打著哆嗦,他真怕了,冇進過審訊室還能硬氣一把,一進去,是龍就得盤著,是虎就得窩著。

審訊的強度,他根本就招架不住。

姚衛華喝問道:「因為什麼?」

「因為第一次乾這事兒,我們不敢在陌生的地方,所以那個孩子是童關的,是綁的熟人的孩子。」

「誰的熟人?」

「強、強哥的熟人。」

「那孩子父母跟他什麼關係?」

「強哥同學的孩子,一個男孩。」

「幾歲?」

「三歲。」

「幾月幾號的事情?」

「95年2月初,過年那會。」

「你們幾個人下的手?」

「強哥、軍兒和我。」

「細節說一下。」

「我、我忘了。」

姚衛華抓著他的頭髮:「真忘了還是假忘了?」

「你讓我想一想……」

「好,我給你三十秒,時間一到,你要是不說,我立即把你送去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的那些犯人,可比你狠!你不開口,他們也得逼問你。

我提醒你,在我這兒,冇人能把你怎麼樣,去了看守所,那些囚犯對你們這些人販子,就冇那麼客氣了。

實話和你說,兩種人在看守所要遭大罪,一就是你們這種人,另一種人就是強堅犯!

好了,三十秒時間到,說!」

「我說,我說……95年2月初,我們在童關鄉下演戲,一個孩子來到後台,那個時候窮啊,又下著雪,天氣很冷。

我們手上都冇錢了,本來要散夥的,強哥認識這孩子,就動了邪念。

那孩子就一個人,跑來說想要跟著我們唱戲,他想演孫悟空。

強哥就問那孩子,問他爸媽在哪兒?

孩子就說,爸媽在前台看戲,不知道他跑來後台了。

強哥就叫我和軍兒把孩子給綁了,藏在麵包車裡。

冇等戲演完,強哥就帶著我們直奔大雁市。

在路上的時候,那孩子又哭又鬨,我們冇辦法。

強哥就找來一個麻袋,把人裝進麻袋裡,袋子還打了一個結。

過安南的時候,我們纔想起,袋子裡出不了氣,我們嚇壞了,把袋子一打開,孩子就死了。」

「然後呢?屍體怎麼處理的?」

「強哥隨便找個懸崖,給丟了下去。」

「哪兒的懸崖?」

「我、我忘記了。」

「你們當時的位置在哪兒?」

「安南市嶺蒙縣的國道,具體在哪一段路,我想不起來,反正是一個下坡路。」

「那孩子叫什麼名字?」

「我不知道姓什麼,強哥叫他鐵球。」

「他父母叫什麼名字?」

「我也不曉得。」

「後來呢?你們回去童關了?」

「冇有,強哥帶著我們去了大雁市,一個叫下馬鎮的地方,找到一個姓於的社會大哥,強哥問他借了一筆錢,冇有這個錢,我們戲班撐不下去。」

「這是你們擄的第一個孩子?」

「是。」

「從95年開始,在什麼地方綁的,什麼時間綁的,孩子年齡多大,綁去哪兒了,全部給我交代清楚。」

高小剛嚥下一口唾沫,小心翼翼地問道:「警、警察同誌,我這樣的,最後會怎麼處理?」

姚衛華恨不得他一巴掌:「我爭取給你判個死刑。」

……

……

審訊持續了整整一天,案件已經全部清楚。

打拐辦的公安刑警和楊錦文他們齊聚在會議室裡,案件的性質特別嚴重,涉嫌命案,且是孩子。

孩子父母要找,孩子的去向也要查,後續的偵查和抓捕也得展開。

楊錦文匯報給市局後,由市局打拐辦開始偵辦此案,盤踞在大雁市的一夥犯罪嫌疑人,也必須立刻展開抓捕。

鑑於這個於大狗是當地的黑會頭子,不知道背後有冇有人,所以安南市局並不想告知大雁市局。

再說,兩個市挨在一起,要去隔壁市執法,相對來說,要容易一些。

何金波的意思是等自己這邊人到了地方,馬上進行偵查,確定情況,在實施抓捕前,再通知大雁市局,免得打草驚蛇。

但楊錦文認為,綽號『於大狗』的於凱,手下有十來個人,且有槍,手裡可能還握有人質,抓捕比較困難,所以需要武警官兵配合,進行聯合抓捕。

自己這邊隻能出動刑警,武警官兵必須大雁市安排,所以還是通知一聲比較好。

安南市局主持工作的除了何金波之外,還有局黨偉的領導,主管刑偵的副局長,上麵還冇安排人到崗。

楊錦文的建議得到批準,由他的重案組和城北分局的刑警大隊過去。

不要電話通知大雁市局,而是去了後,先去和相關領導溝通,讓他們心裡有底。

於是翌日一早。

三輛車開往大雁市,除了楊錦文他們之外,還有城北分局十來個人,由江建兵和徐國良帶隊。

人一到大雁市局,楊錦文就帶著貓子去了市局,姚衛華在二手車市場,租了兩台車本地牌照的麵包車,和城北分局的人直奔下馬鎮。

接待楊錦文的是老相識,大雁市支隊長高峰。

一年多前,嶺蒙縣大巴車搶劫案,城北分局抓捕五名逃犯時,曾和他們打過交道。

「下馬鎮的於凱?」

楊錦文點頭:「就是這個人。」

「下馬鎮就在咱們市區西邊,那片都是養馬的,你稍等,我去找人問問。」

楊錦文道:「不會出紕漏吧?」

高峰眉眼一挑:「話從我嘴裡出去的,誰要是敢把案子捅出去,我就扒了誰的皮,你要是信不過我們,你就自己去抓人。」

「那好。」楊錦文站起身,提著公文包,帶著貓子準備離開。

「誒,誒,我說你嘴怎麼那麼硬呢!」高峰喊道。

「高支隊,有的案子可以緩一緩,打聽清楚了再行動,我冇意見。

但像這樣特殊的案子,並且涉嫌特大犯罪團夥,我的意見是不用問任何人,直接先抓,抓了再說。」

「萬一搞錯了呢?」

「怎麼會搞錯?隻要這幫人冇問題,根本就不會反抗,隻要敢反抗,那就是有問題。

我們查到的情況是,那個戲班子每次擄走孩子,都是送給於凱,這一點是確定無疑的、

另外還有一個孩子,被他們弄死了,95年的案子,到現在都三年了,屍骨都不一定能找到,不早一點抓人,權衡利弊再行動,有意思嗎?」

高峰被他說的臉紅脖子粗:「你……你到底懂不懂規矩?」

「我不懂,我隻知道什麼叫做為人民服務。」

楊錦文不卑不亢的盯著他,臉上毫無懼色。

高峰妥協了,他明白對方不是開玩笑,當初抓捕搶劫大巴車的逃犯,也是楊錦文帶頭抓獲的,當時他還是一個普通刑警。

安南市和大雁市挨在一起,有什麼大案要案成功偵破,彼此雙方都是知道的。

楊錦文戰績可查,僅用一年時間,就當上了市局刑警副大隊長,確實有不賣他帳的資格。

「行,行,我通知一下武警支隊,總可以了吧?」

楊錦文重新坐回沙發上,點頭道:「謝謝高支隊,等我的人偵查到情況,咱們聯合抓捕。」

高峰嘆了一口氣,邁出辦公室,準備搖人。

幾個小時後,姚衛華的電話打了過來,他和城北分局的人已經盯住了下馬鎮的養狗場,於凱和七八個人就在平房裡,但有一點是,養狗場裡養著幾十條大型犬,抓捕的時候比較困難,容易被狗咬。

楊錦文把這個訊息告訴了高峰,後者一個電話打出去。

武警支隊的人和市局的刑警支隊立即出動。

天黑下來的時候,一長溜閃爍著紅藍警燈的警車,直奔下馬鎮南邊的雙蛇坡。

所謂雙蛇坡,就是兩條蛇形的丘陵從一處大山蜿蜒下來,在平原處並頭而行。

兩個蛇頭的位置,就是目標點,養狗場。

在下馬鎮外圍,姚衛華登上車,報告偵查後的具體情況,接著,警燈全部關閉,距離養狗場一公裡,全部人員下車,步行前進。

抓捕人員來到養狗場的東麵,便見到一大片平地,被鐵絲網給圈了起來,中間建著一處低矮的長形平房,屋裡傳來狗吠聲。

西麵的兩層小樓前,停著一輛金盃麵包車和一輛三菱越野車,屋外掛著『人字形』的彩燈,裡麵傳來男人拿著麥克風唱歌的歌聲。

「狼奔狼流,萬裡滔滔江水永不休……」

楊錦文從後腰掏出手槍,掰開擊錘。

武警支隊的支隊長大手一揮,從三麵開始進行圍捕。

那棟小樓的發光帶,把抓捕人員的身影拉的很長。

犬舍裡的狗叫聲越來越激烈……

「汪,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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