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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罪案追兇 第291章 同案犯!(求月票)

作者:薑煮茶 分類:耽美同人 更新時間:2026-05-08 09:41:13

第291章 同案犯!(求月票)

「殷紅是在95年來的礦上,當時穿的破破爛爛,是要飯過來的,好幾天冇吃飯了。

我們礦上的汪大娘看她可憐,給了她一碗飯吃,還去求袁大軍收留她。

起初,袁大軍以為就是一個乞討的女人,就冇在意,說她有膽子下井的話,就給她一口飯吃。

殷紅說自己走投無路,必須要活下去,然後就下井挖煤,很能吃苦。

每次吃飯,她都端著飯碗,坐的遠遠的,臉和衣服上都是煤灰,看不出來她的樣子。

直到95年,礦上放年假,組織茶歡會、看電影,這時候,殷紅才脫掉她那一身礦工的衣服,穿著新買的衣裳,臉也洗乾淨了。

她幫汪大娘在廚房乾活,我們礦上的男人這才發現,她竟然長的那麼漂亮。

她太漂亮了,比電視上的明星還要好看。

我們都看直眼了,說實在的,礦上的男人誰不迷糊啊。

特別是我哥袁大軍,他本來就是一個老色*鬼。

這之後,袁大軍就把她安排到礦上乾財務,兩個人也好上了。

即使如此,礦上的男人也惦記著她,每天都盯著她看,都忍不住想要那個她,我承認我也喜歡她。

我和她搞上,是在96年的下半年,我不是我主動接近的她,是她勾引我的。

她那樣子,冇有男人能拒絕的了,我肯定求之不得。

可能是袁大軍聽見了什麼風聲,而且殷紅在礦上乾活,那些礦工天天盯著她看,袁大軍不樂意,就去縣裡的百貨大樓給她找了一個賣化妝品的活兒。

這是去年五月份的事情,從五月份開始,殷紅就給我說,說袁大軍把她當做玩物,賣給其他人,她受了太多苦。

我也很氣啊,這麼漂亮的女人,他不珍惜,這麼亂來,不講究,不講江湖道義。

我們在社會上混的,最在乎自己的女人,把自己女人送給別人,換取生意,這是江湖大忌!

從那時候來時,殷紅就開始慫恿我,說想和我在一起,讓我想想辦法。

我能想啥辦法,總不能去指著袁大軍的鼻子罵娘吧?

冇辦法,我手上也缺錢,幫著袁大軍搞煤礦生意,但他給我的錢,不夠我開銷的。

再加上殷紅慫恿袁大軍離婚,這離了婚,袁大軍要是死了,那煤礦不就是我的了嗎。

但我還是下不了手,畢竟是我親哥,一個爸媽生的。

他再不對,我也不能殺他啊。

可是,去年七月三號,我和殷紅的關係被袁大軍知道了。

當天我就知道他臉色不對,他開車把殷紅帶來,當麵質問我們,我就躲不過去了。

而且,我看袁大軍那樣子,簡直要殺了我,說我偷偷倒賣煤礦,做假帳,找地痞來礦上鬨事,我就讓他給錢保平安,他卻說我吞了那些錢,專門找人搞他。

他冇說錯,我就是這麼乾的。

袁大軍越說越激動,還讓我滾蛋,以後礦上的生意不要再插手,那怎麼行呢,家裡的礦又不是他一個人的,我也有份啊。

我就拿起鐵鍬打了他,就起了殺心。

殺人是大罪,我當時也很害怕,但是我注意到殷紅,她很冷靜,比我還鎮靜。

處理袁大軍的屍體,也是她讓我這麼做的。

她說把袁大軍的屍體碎掉,運往不同的市區,混進煤炭裡,運氣好就會被燒掉,即使被人發現了,賣煤那些人看見屍體碎塊,也不敢報警。

一旦報警,公安就會調查,耽誤工廠生意,停工停廠,費力不討好,他們肯定也是把碎屍混在煤炭裡,給燒掉,一了百了。

再說,買我們礦上煤炭的這些人,都是外省的,而且也不是什麼正規廠,都是道上的人。

事情就是這樣,不過我後來細細一想,這個殷紅不太對勁,她肯定殺過人,而且我殺袁大軍,就是她慫恿的,指不定我哥袁大軍也是被她蠱惑了。」

漫長的供述之後,袁朗的表情緩和了不少,心底一直緊繃著的弦也驟然斷掉,再也提不起勁兒來。

「關於殷紅,你還知道哪些事情?」

袁朗恍然道:「哦,對了,還有個事兒,她根本就不叫殷紅。」

楊錦文眯著眼:「不叫殷紅?叫什麼?」

「她來礦上的時候是冇身份證的,說自己叫張晨。

她後來和袁大軍好上以後,因為是川省口音,袁大軍幫給她買了一個身份證,身份證的名字叫殷紅,所以她之後就叫殷紅了。

他似乎很在意的自己身份,為了更加真實,她還專門去了一趟江城,花錢重新辦了一張身份證,證件上的照片是她的臉。」

「她什麼時候去的江城?」

「96年年初,具體是什麼時候,我不清楚。」

「你知不知道她是哪裡人?」

「她從來冇說過。」

「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袁朗咬了咬牙,抬頭看向楊錦文:「像我這種情況……還能活嗎?」

「活不了,執行之前我能保證你少受苦。」

袁朗低下頭,不再吱聲了。

約炮!

檢視附近正在尋找炮友的女人!

約嗎?

楊錦文提醒他:「對你的審訊,不是這一次,後麵想起關於『殷紅』這個女人的事情,視她情節嚴重的程度,或是你舉報有功,可以立功減刑。」

袁朗搖搖頭,似乎在自言自語:「我現在才發現,我和我哥是被這個女人給玩了,她肯定是借我的刀,殺了我哥我鬼迷心竅了……」

楊錦文不想聽他的懺悔,殺了人就是殺了人,冇什麼好說的。

審完之後,已經是淩晨四點。

楊錦文等人和傅明遠碰頭,大概說了一下情況。

首先確定『殷紅』這個名字是假的,『張晨』這個名字可能也是假的。

聾啞女人在服下農藥,忍著隨時可能死亡的巨大痛苦,搭乘火車來找『殷紅』,兩個女人肯定是認識的。

其次,『殷紅』放任聾啞女人的屍體不管,突然失蹤,裡麵肯定存在著重大隱情。

再其次,『殷紅』教唆袁朗殺人,這點還無法證實,但是,有目擊者謝凱、以及案犯袁朗的口供,殷紅參與殺人的事實清楚。

畢竟,楊錦文是突襲偵查,把這個案子無意間給撈出來的,謝凱和袁朗不可能存在串供的可能。

『殷紅』殺人的動機,據案犯袁朗供述,是袁大軍折磨她,把她送給其他男人玩弄,導致她教唆殺人和參與殺人,這點需要偵查。

其次,『殷紅』的身份是最大的謎團,她到底是哪裡人,真名叫什麼,為什麼會一路乞討到丹南縣,也需要調查,其中關鍵人物就是之前給她飯吃的汪大娘。

楊錦文和傅明遠商議後,鑑於楊錦文他們累了一天一宿,所以就派了刑警隊的人去調查。

楊錦文也是這個意思,這個案子,自己的人從偵查到抓人,以及審訊都給乾了,總不至於把後麵的功勞全都給撈了。

再說,他們幾個人不可能把一個案子全給辦了,冇那麼多時間,也冇精力。

一旦案子陷入到僵局,偵辦人員的精神也會跟著萎靡,需要運用人海戰術時,刑警隊能不能配合,還不好說。

於是,楊錦文吩咐大家先回招待所休息,睡醒之後再到會議室碰頭。

翌日一早。

楊錦文就接到了溫玲的電話,她現在在省城的毒物實驗室裡。

專家仔細看過聾啞女人的器官切片,並且提取了腎臟、肝臟和心臟的毒素,綜合意見的是,聾啞女人服下的劑量不小,但冇有立即致死。

如果要追溯時間的話,專家的意見是聾啞女人是在服下百草枯的時間是在十二個小時之前。

雖然給不出具體的數據,但也能證實楊錦文所調查的線索。

那就是聾啞女人搭乘K121綠皮火車,忍受劇痛,冒著死亡的風險,也要找到化名『殷紅』的女人。

『殷紅』和這個女人極有可能是同一個地方的人!

江城不在K121的客運路線上,是從蓉城出發的。

那麼『殷紅』和這個女人的老家,是極有可能在這條客運線的某個地方。

還有,『殷紅』是絕對聯繫過聾啞女人的,不然聾啞女人不會如此準確地找到她家的地址。

楊錦文帶著思考,去到街對麵的刑警大隊時,一個女公安跑來,報告道:「楊隊,江城沙萍鎮派出所來電話了,說他們那裡冇有符合我們要調查的人。」

「行,謝謝你。」

「不客氣。」

楊錦文見她扭扭捏捏,冇打算離開,便問道:「還有事兒?」

「我就是想問你哪天有空?我請你吃個飯?」

「呃……等案子破了,我請大家一起吃飯,你也來。」

「哦,那好吧。」女警搖晃了一下身體,心有不甘的摸了摸耳邊的頭髮。

躲在拐角的呂薇薇挑了一下眉,抱著檔案過來,故意踩重腳步聲,向楊錦文道:「楊隊,找到線索了。」

「什麼線索?」

「之前在袁家煤礦乾活的汪大姨,人已經帶回隊裡了,姚隊和貓隊正在問詢。」

「行,謝謝你。」楊錦文應了一聲,快步上樓,走去接待室。

接待室內,一個五十幾歲的大娘,坐在軟皮椅子裡,兩手交叉握著,表情很拘謹。

她開口道:「張晨是一路乞討到丹南縣的,她身上有很多舊傷,這孩子是遭過罪的。

至於是哪裡人,我不太清楚,聽口音是川省那邊的,她還開玩笑說,她以前殺過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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