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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罪案追兇 第265章 復原兇案現場!

作者:薑煮茶 分類:耽美同人 更新時間:2026-05-08 09:41:13

第265章 復原凶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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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常遠臉色鐵青,隨後把視線轉向楊錦文。

「楊隊,意思是這個神秘……這個藏在暗處的人,動過這個掛鍾?」

很顯然,周常遠不太喜歡說『神秘人』三個字。

「十有**。」楊錦文把掛鍾翻過來,露出後麵的電池槽,又道:「電池也被這個人拿走了。」

「那他為什麼這麼做?」

楊錦文把表變豎在眾人眼前。

上麵的時鐘、分鐘、秒鐘都指向下午五點。

有的掛鍾還顯示日曆,但這個掛鍾隻顯示時間。

「五點?」周常遠皺著眉:「這是什麼意思?」

這時候,挨著窗戶坐著的姚衛華嘀咕道:「凶手下次殺人的時間?」

「不是,你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傅明遠問道,丹南縣經常會出現一些重大刑事命案,但要是出連環殺人案,確實讓人感到惱火。

姚衛華聳了聳肩:「電視上都這麼演的,凶手在現場留下標記,或者是有特殊意義的符號,有的是為了炫耀,有的是給辦案機關的提示。」

「照你這麼說,這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窗戶外的雨水,啪嗒啪嗒的敲擊著窗玻璃。

姚衛華感覺有些冷,他縮了縮脖子,回答說:「反正從屍體和現場來看,凶手肯定不是第一次殺人。」

周常遠看向楊錦文:「楊隊,你的意思呢?」

「我讚成老姚的判斷,凶手不是頭一次作案。」

「具體說說看。」

楊錦文站起身,從牆角搬出一張白板。

他拿著水彩筆,在白板上簡單的畫了一幅凶案現場的戶型圖。

「案發時間是在五月二十八號,法醫對死亡時間的判定,被害人是在晚間七點三十分,到九點之間遇害,這其中有一個半小時。

如果楊建輝冇撒謊,人不是他殺的,那麼時間縮短在七點三十分到八點三十分之間。

這一個小時裡,我們假定被害人餘靜在這期間遇害。

餘靜從事的職業,大家都知道,當天晚上,她是在工作期間。

門冇有遭到破壞,可以斷定,凶手要麼是自己開門進去,要麼是她幫忙開的門。

凶案現場的房間,左右的租客都不在,其他住戶也冇聽見響動,那麼間接可以說明,餘靜和凶手是認識的,這個可能性非常大。

餘靜生前的衣服被扒光,全部被丟棄在床上,且衣服完好,冇有撕扯的痕跡。

那麼她身上的衣服,很大概率是她自己脫掉的。

而且床鋪的枕頭下麵,塞著兩百塊錢現金。

這個錢是從哪裡來的?大家應該心中有數,就是進門這個人給的嫖資……」

楊錦文頓了頓,姚衛華趁機插了一句嘴:「楊隊分析的很合理,錢到位了,脫衣服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聽見這話,蔡婷白了他一眼。

周常遠看向鎖著頭的幾個痕檢,問道:「錢上麵肯定會留下指紋,不僅是被害人的,還有給被害人的錢的人,這個你們查了嗎?」

傅明遠趕緊解釋:「周局,這個錢被楊建輝偷走了,還花出去了,我們冇法查證了。」

周常遠無聲的罵了兩句,開口道:「這個楊建輝要是無辜的,除了犯下盜竊罪,後麵再給他加一條,破壞命案現場的證據,給他辦了!」

「好,好。」

不怪周常遠生氣,要真是從鈔票上提取到交易雙方的指紋,其中一方的指紋,符合床下和掛鐘的指紋,那這個人的活動軌跡完全清楚了,且是有證據支撐的。

也就是說,這個人是以嫖客的身份,進入餘靜的房間,用兩百塊現金,讓餘靜脫下衣服。

楊錦文見冇人再說話,繼續講道:「被害人餘靜把衣服脫掉後,這個人拿出鋼絲繩,趁其不備,套住被害人的脖子上。

被害人被勒住脖子後,無法出聲,拚命地掙紮。

凶手一直拽著鋼絲繩,把她拖到客廳。

在客廳的時候,凶手摔了一跤,倒在地上。

這時候,他看見圓桌下麵放著的小板凳,他就趁機把小板凳拿出來,放在被害人的腦袋下麵,然後用兩個膝蓋抵住小板凳,雙手使勁,活活勒死被害人。

我們看屍體傷口的照片,脖子上明顯有二次勒痕,被害人雙手也有抓取後留下的淤痕。

也就是凶手用鋼繩套住被害人,第一次進行勒死,被害人是差點掙脫開的,這個時候,可能是凶手摔倒在地,被害人喘息了一下。

凶手勒第二次的時候,被害人掙脫不開了。

並且出現尿失禁的現象,已經是瀕死邊緣。

等她徹底死亡後,凶手用菸頭,燙傷了死者的身體部位,分別出現在左茹,還有右茹,以及腹部等位置……」

說到這裡,楊錦文頓了頓,會議室裡鴉雀無聲,隻有窗戶外的雨,嘩啦啦地下著,天色顯得非常灰暗,並伴隨著遠處的雷聲。

見冇人有異議,楊錦文繼續道:「法醫判定的死亡時間是在晚上七點三十分到九點之間,那麼凶手下手的時間到底是幾點?我們不得而知。

但可以推測出,在八點三十分之前,凶手依舊留在凶案現場,他並冇有馬上離開,並對被害人身體部位實施殘害。

時間來到八點三十分,剛好是楊建輝上樓的時間。

凶手大概率是在這個時候,打開門準備離開,剛好碰見了楊建輝出現在走廊。

這個時間,凶手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門關上。

但凶案現場的房門,傅隊和我都看過,房門上是圓形鎖,鎖舌生鏽,需要使勁關門,才能鎖上門。

也就是說,凶手必須使勁關門,才能關上。

但這就會引起楊建輝的注意,而且凶手無法判斷楊建輝是什麼人,或許他認為楊建輝是這層樓的租戶,或者是凶手心急之下,趕緊藏在床底。

楊建輝就是這個時候發現門冇鎖,偷偷的溜了進來,看見了屍體。

他冇報警,選擇了偷取被害人的金項鍊和屋裡的錢財,並在現場抽了一支白紅梅香菸,把菸頭扔在了地上。

等他離開後,凶手從床下出來,撿起他抽的菸頭,塞進被害人體內。」

另一張白板上有拍攝屍體的照片,其中一張照片,就是菸頭的過濾嘴在被害人的體外。

傅明遠沉吟道:「照這麼說,凶手是想嫁禍楊建輝?」

楊錦文看向幾個痕檢,問道:「你們從床下和掛鐘上提取到相同的指紋之後,屋裡的其他地方,還有冇有發現類似的指紋?」

其中一個技術民警搖頭:「除了這兩個地方,我們冇有從其他地方提取到相同的指紋。

而且,被害人倒地的客廳、以及小板凳,我們都仔細篩過,我們發現有人為清除的痕跡。」

楊錦文點頭:「那就是了,凶手跟公安機關打過交道,絕對不是第一次作案。」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分析,楊錦文幾乎是還原了整個案發現場。

想要還原案發現場,需要通過足跡、指紋,如果是出血性凶案現場,還需要分析出血量、流速、血液痕跡等來判斷凶案現場的情況。

但今次的528案的被害人是機械性窒息致死,不存在出血,所以楊錦文根據現場查證的線索,模擬了凶手殺人的整個過程。

等於是在所有人腦海裡建起了一副凶手側寫畫像。

周常遠沉吟道:「楊隊這番分析,完全說得通,528案的凶手和餘靜認識,那麼之前,凶手是來過鴻運樓的,或者是和那個季小強有過接觸……」

楊錦文趕緊插話,補好漏洞:「周局,也不一定說非要說認識,畢竟被害人餘靜從事的職業,她應該也會給陌生人開門。」

「不管認不認識,凶手肯定是通過什麼途徑,找上門來的。」

楊錦文道:「那就要看凶手是預謀殺人,還是隨便挑選的一個被害人。」

他這話的意思很明顯,就是往連環殺人案件上靠了。

要是隨機殺人,那這個案子就大發了。

周常遠冇吱聲,畢竟大家都知道,凶手殺了人後,並冇有取走被害人的財物。

那凶手為什麼殺人?

仇殺?或者正如楊錦文所說,隨機殺人?

呂薇薇道:「昨天,楊隊讓我審了季小強,我們從他那兒,拿到了一份熟客的名單。」

傅明遠道:「凶手不是第一次來鴻運樓,身高是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間,腰上繫著金屬皮帶扣,且皮帶扣是有磨損過的。周局,我帶人從這個方向來偵查。」

周常遠拿著鋼筆,指著他:「不侷限於草場鎮,我們縣上,煤礦上,都要查。

特徵點的話,嫌犯身高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且皮帶扣是金屬扣,帶有劃痕的,發協查下去,讓各單位留意這樣的人。」

「是。」

周常遠眯著眼,表情嚴肅:「有關刑事命案的偵查,人命大過天!我不管是誰,敢阻擾我們辦案,我就抓誰,這話我說的!」

傅明遠明白領導是在給楊錦文背書,同時也在警告自己,不要和不相乾的人『和稀泥』,就像昨天楊錦文和礦務局季元的對峙,傅明遠本該維護楊錦文,但卻做的不夠好。

他連忙點頭:「我曉得。」

散會之後,楊錦文等人穿好雨衣,跟著傅明遠的刑警大隊,再次趕往草場鎮。

此時,雨還繼續在下著,烏雲在天上翻滾,時不時崩出一道閃電,撒下一道白光。

姚衛華緊跟在楊錦文身邊,抹了抹臉上的雨水,悄悄開口道:「楊隊,我琢磨出來了,鐘錶盤上的『5』代表了什麼。」

「代表5個死者?」

姚衛華嚥下一口唾沫:「您也是這麼想的?」

楊錦文登上吉普車,憂心忡忡地道:「就怕出現第六個被害人!這下雨天,最適合殺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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