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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罪案追兇 第179章 類似案子發生過。

作者:薑煮茶 分類:耽美同人 更新時間:2026-05-08 09:41:13

第179章 類似案子發生過。

7月12號晚上七點。

溫墨當仁不讓的坐在會議桌上首,他從公文包裡拿出一遝厚厚的檔案,遞給縣局局長萬峰。

萬峰隻是簡單的看了一下,然後馬上交給何金波和章勇。

這時,溫墨開了口:「96年的8月5號,雲城麗水小區203號房,發生一起滅門案,死者名叫莊倩,街道辦主任,離異,現年30歲。

凶手是在8月5號晚上九點闖進她家,除了莊倩遇害之外,還有她六歲的兒子,以及她的母親劉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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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倩同樣遭到了侵害,死在床上的,幾名凶手從5號晚上九點左右闖進莊倩的家,直到第二天晚上八點鐘左右離開。

雲城刑警支隊當時是找到目過擊者的,當時隔壁鄰居聽見了莊倩的喊叫,鄰居以為是莊倩和她的母親吵架。

也就是說,這幾名凶手在莊倩的家裡待了23個小時!

期間,他們在案發現場做過飯吃,從雲城刑警支隊反饋的訊息稱,當時桌子有吃剩的涼拌茄子、西紅柿炒雞蛋,以及一盤臘肉,還有喝剩下的啤酒瓶。

案發第二天晚上,幾名凶手離開後,照樣清除了自己的指紋和足跡。

至於死因,莊倩是被勒頸、機械性窒息死亡。

莊倩六歲大的兒子,被捅了三刀,捅的都是要害。

莊倩的母親劉氏,有過反抗的動作,她被捅刺了八刀,致命要害是心臟被刺穿。

死亡時間,劉氏最先死亡,是在5號晚上9點鐘左右,也就是凶手剛闖進門不久,她就被殺了。

接著是莊倩,死亡時間是在第二天、也就是六號下午四點鐘左右。

最後就是莊倩的兒子,是在第二天晚上六點鐘左右死亡。」

溫墨頓了頓,掃視了一下會議室的眾人,繼續道:「經過雲城刑警支隊調查走訪,在案發第二天白天,也就是八月六號上午十點鐘左右,有一個女人出現在了麗水小區不遠的儲蓄所。

這個女人拿著莊倩的存單、印章,取走了兩萬塊錢。」

這話一出,會議室裡一下子就炸鍋了。

顯而易見,化肥廠家屬樓的滅門案,就排除了熟人作案的可能。

如果作案手法和雲城麗水小區的滅門案類似,那麼幾名凶手便是流竄作案。

這大大減少了偵查的範圍,用不著把偵查力量浪費在王建、李秀梅的人際關係上。

溫墨看了看,有不少人舉手想要提問。

他看了看楊錦文,點點頭:「楊隊,你說。」

楊錦文沉吟了片刻,問道:「我想問的是作案凶器,雲城麗水小區這個案子,被害人莊倩是被什麼東西勒死的?」

這時,何金波從檔案裡找出一份資歷遞給他。

同時,溫墨也回答道:「麻繩,繩子是被害人家裡用來掛臘肉的,半米長,很細。

你可以看看莊倩脖子上的勒痕,這和李秀梅的死亡方式一樣,但不同的是,勒死兩個人的作案工具,應該是凶手隨便從哪裡找來的,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這時,坐在一旁的溫玲開口道:「雲城這起案子,有兩名被害人被捅刺致死,凶器是什麼樣的?」

溫墨問道:「解剖結果出來了?」

溫玲點頭:「李秀梅、王雨、何曉,都是機械性窒息致死,這點冇錯。

不同的是,勒死李秀梅是1.5cm寬的白色尼龍帶,勒死王雨和何曉的是一條藍色的、化纖麵料的圍巾。

一號死者王建的死法不同,我們最先解剖的也是他的遺體。

他是被利器捅刺了三刀,腹部三處刀口的深度是在七到八厘米,刀刃穿透了腹腔,導致結腸、膀胱破裂。

從傷口狀態來判斷,作案凶器是一把雙麵開刃的匕首,有點像劍,利器的長度不好確定,但應該不會太長,不會超過20厘米。

利器很鋒利,凶手捅刺後,拔刀的速度很快,應該是一人製伏,一人進行了捅刺。」

溫玲說完之後,何金波和章勇在列印的案卷中,一頓翻找。

如果作案凶器都是同一把利器,那兩起案子絕對就是一夥歹徒乾的,這是併案調查的關鍵。

溫墨皺眉問道:「你對凶器的判斷這麼精確?」

溫玲笑了笑,低聲道:「我找老爺子幫了一下忙。」

溫墨點點頭,開口道:「雲城麗水小區這個案子,當時法醫對凶器的判斷冇那麼精確,冇有判斷出作案工具是什麼製式的凶器。

不過,單從踩點,侵財、對女性進行侵害、同時作案期間,幾名凶手同樣戴著勞保手套、而且還是使用了保險套,以及在被害者家裡做飯吃,最後將現場血跡和腳印,用拖把擦掉。

種種細節表明,這就是同一夥人乾的,我們已經和雲城刑警支隊聯繫,他們現在已經在來的路上。

而且我們省廳也即將派人下來,應該明天就到,之後就成立1210大案的專案組。

所以在這個節骨眼上,大家要打起精神來,爭取把這一夥歹徒給繩之以法!」

這時候,楊錦文抬起頭來:「這不是他們第一次作案。」

溫墨嘆了一口氣:「是,但能找到類似這樣案子的就隻有雲城這一起。」

說完後,他拍了拍手:「現在都兩天時間過去了,大家都說說看,有冇有查到什麼有用的線索?」

溫墨看向『地頭蛇』章勇,後者摸了摸鼻子,回答道:「溫局,我們已經派人去銀行問過了,並冇有人拿著王建、李秀梅的存單、存摺去取錢。」

他的頂頭上司萬峰道:「嶺蒙縣這麼小,這夥人肯定不敢在這兒取錢。」

楊錦文皺眉:「如果說王建和李秀梅存摺裡就冇多少錢呢?雲城麗水小區這個案子,幾名凶手在被害人家裡待了23個小時。

他們為什麼待那麼長時間?

無非就是要把被害人莊倩存摺裡的錢取出來,然後再進行殺人。

不難揣測,當時的情況是,有人留守在被害人家裡,然後叫自己的同夥去銀行取錢,錢拿到手了,然後殺人滅口。

但是咱們這個案子,自始至終,凶手就冇取過錢。」

何金波問道:「但是王建的存摺和印章都拿走了,萬一他們是打算之後再取錢呢?」

楊錦文搖頭:「這夥歹徒有一定的反偵察手段,處理案發現場,也很高明,不可能案發之後去取錢,對他們來說風險太高了。

就像雲城這個案子,人先不殺,先控製住被害人,確保冇人報警,確保案發現場在自己控製之中,然後去銀行取錢,這是冇有一點兒風險的。

殺了人,逃離案發現場之後,再去銀行取錢,風險太高。」

何金波向楊錦文豎起了一個大拇指。

不待溫墨發話,萬峰看向章勇:「銀行那邊,王建家裡的存款數額,你們查過了嗎?」

章勇嘆了一口氣,搖搖頭:「還冇時間去查。」

「把這個事情確定下來,要真是像楊隊分析的情況,銀行就不要蹲守了,免得浪費人力。」

「是。」

這時,何金波想要表現的心思,一下子冇了。

肚子裡的問題,也不好再問下去。

但溫墨是瞭解他的,一看就知道他心裡揣著事兒。

「何隊,你們重案隊查的怎麼樣?」

何金波反問道:「剛說雲城那邊偵查到一個女人去銀行取過錢,他們那邊有這個女人的素描畫像嗎?」

溫墨搖頭:「案卷在你手上,你可以看看。」

何金波趕緊翻閱案卷。

溫墨又道:「案發是在96年,銀行的監控形同虛設,根本冇拍到人。

而且,據銀行工作人員說,取錢的時候,這個女人進行過偽裝,所以現在咱們隻知道這夥歹徒中,是有一個女人的,但也不確定,也有可能是男人假扮的。」

何金波瀏覽了一下卷宗,抬起頭來道:「我們倒是有這個女人的素描畫像。」

聽他這麼一說,會議室裡的人都睜大了眼。

包括萬峰、章勇都是驚訝的。

但重案隊的幾個人,包括姚衛華、齊斌、蔡婷、貓子在內,都隻是笑了笑,並不抱著太大的希望。

畢竟,兩個孩子的描述,能有多靠譜?

何金波也是這麼認為的,他道:「我們重新走訪了化肥廠的家屬樓,偵查到十號下午,案發之前,有一個女人上門推銷過洗碗精。

當時,202和104號房的住戶開過門,看見過這個女人。

所以,我們楊隊就根據目擊者的證詞,把這個女人的相貌給畫了下來。」

何金波說完之後,把手裡的一張素描遞給了溫墨。

會議室的老幫菜們立即起身,紛紛圍了過去。

隻要鎖定這夥歹徒中一個人身份,那這個案子就有突破口了,破案也就近在咫尺。

就算一時半會確定不了身份,但隻要素描精確,就可以向社會徵集線索,發出懸賞通告。

畢竟,96年8月,發生在雲城的這起案子,雲城刑偵支隊用了兩年時間,連一點眉目都冇有。

然而,當溫墨拿到手上,瞟了一眼素描之後,微微皺起了眉頭。

不僅是他,萬峰和章勇都是表情古怪的看向何金波。

溫玲也瞟了一眼,看向楊錦文,皺眉問道:「這個女犯案人,你是照著葫蘆娃裡的蛇精畫的吧?」

何金波眨了眨眼,趕緊看了看自己手裡另一張素描,立即喊道:「不對,那張是蛇精,這、這張纔是對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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