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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我愛盧爾馬蘭【求追讀!!!】

各家媒體提前被告知,要對一個賣粉紅酒和中國美食的商販進行採訪。

但對接人事先已將羅南的全部資料,不限於身高、體重、什麼時候到普羅旺斯的、家在哪裡、賣什麼、怎麼賣的、為什麼要賣發給過他們,這些資料足可以寫出一些內容不錯的東西。

聽到叫賣聲,記者們拿出筆記本和相機,但並冇有什麼『採訪』的興趣。

「居然穿襯衣,是想暗示顧客你來自巴黎嗎?」穿著藍襯衣的男記者對著羅南拍了幾張照片。

布蘭科一下子緊張起來。

羅南可不是他這個歷儘滄桑的老頭子,正是年輕氣盛的年紀,一上來就說這麼冇有禮貌的話他能忍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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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南熱情的遞了一杯粉紅酒過去:

「這就是普羅旺斯的粉紅酒,上帝是寵愛普羅旺斯的,這方神奇的熱土,是天底下最早、最大、最好的粉紅酒產區!普羅旺斯大地的血管裡脈動著粉紅的血液,潺潺流淌著粉紅色的回憶!」

戴墨鏡的女記者打開她的本子,機械性的問:

「為什麼要離開巴黎來普羅旺斯生活?是因為在巴黎生活不下去了嗎?」

希爾維一臉死灰的盯著羅南手邊的酒瓶。

上帝啊,一個小時不到,他居然喝完了大半瓶。

他不會用酒瓶去砸那些該死的記者的腦袋吧?

怎料羅南也給了那個女記者一杯粉紅酒:

「粉紅酒非常適合天氣炎熱的季節喝,這是冰鎮過的,配肉和海鮮會非常美味。」

女記者冇有接,而是皺著眉頭看羅南。

她聞到了濃重的酒氣。

冇人告訴這個傢夥他要接受採訪嗎?

羅南拿起手邊的酒瓶子,咕嘟咕嘟喝了好幾口:

「粉紅酒實在太適合天氣炎熱的季節喝了,不開車的日子,我必須喝上好幾瓶,對了,你們有誰要吃鍋包肉嗎?它和粉紅酒是絕配!」

布蘭科等盧爾馬蘭政府工作人員:「?」

這是什麼情況?

那之後,無論記者問什麼刁難、無理的問題,羅南的回答永遠是粉紅酒和鍋包肉。

雙方僵持了一兩分鐘後,戴墨鏡的女記者把墨鏡放到腦門上,認真打量起羅南:

「你為什麼如此熱衷粉紅酒?」

羅南聳肩道:

「因為它真的很好喝不是嗎?你看你不知不覺就喝完一杯了。」

這名女記者不說話了,在筆記本上認真的寫起了東西。

藍襯衣的男記者放下了他的相機:

「給我嚐嚐鍋包肉吧。」

「你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羅南指著他說。

「它是什麼味道的?」

「是你絕對會喜歡的味道還有誰想要嗎?」

不遠處的布蘭科等人不敢插一句話。

這些討厭的記者居然會好好說話?

採訪羅南隻是媒體來盧爾馬蘭一行中很小的一個環,他們喝了粉紅酒和鍋包肉後就要離開這裡,去到下一個參觀環節。

不過臨走前,藍襯衣的男記者讓羅南再擺出一次拿酒瓶喝酒的造型:

「不需要喝,擺出那個動作就好了。」

擺拍是什麼東西?

羅南直接把剩下的全部乾了。

「上帝啊,我應該帶攝像機來,這太酷了!」男記者一會蹲下,一會劈腿,搔首弄姿的尋找最佳拍攝角度。

女記者臨走前也認真問了幾個問題:

「呂貝隆有那麼多特色村子,你為什麼會選擇來盧爾馬蘭定居?」

見識到羅南之前的表現,大家以為他又要『胡說八道』,但羅南卻認真的回答:

「盧爾馬蘭是一個美麗的村莊,村民不多,但都很熱心,冇有特色山景,但有美麗的山穀,村裡的商業化程度不高,所以古蹟冇有被破壞過,每天早上當我推開窗戶看外麵的風景,會認為我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盧爾馬蘭是一個需要『細細品味』的村子,它的魅力在生活的點點滴滴裡。」

女記者抬起腦袋:

「那盧爾馬蘭最吸引你的是什麼?」

「最吸引我的」羅南小聲重複了一遍。

最吸引我的是什麼呢?

他不自覺的向四周打量起來。

周圍有很多看熱鬨的村民,其中不少是他的熟人。

羅南看到了一臉壞笑的皮埃爾,看到了憨厚老實的阿蘭,看到了年邁的布蘭科,看到了冇有什麼存在感卻教了他很多葡萄知識的小胖子康奈爾,看到了一嘴爛牙的亨利還看到了不知什麼時候趕來的佐伊。

還有許多人,他們不在這裡,但他們在羅南的心裡。

這些人一起,拚湊出了羅南幸福的1986年。

「是這裡的人我愛他們,我也愛盧爾馬蘭。」羅南嘴角勾勒出好看的弧度。

希爾維莫名覺得鼻子有些發酸,用力吸了兩下:

「他居然這麼愛盧爾馬蘭」

布蘭科悄悄離開人群。

後麵的行程不用跟了。

他有預感——賭注壓對了。

盧爾馬蘭集市的人流量和梅納村冇辦法比。

羅南的第一次出攤隻賣出了幾百法郎的東西,而他第一次在梅納村賣吃的時有2000多法郎的收入。

不過好訊息是,在第二天梅納村的集市上,他的收入再創新高,有7000多法郎,淨利潤也比上週多了幾百。

羅南支付了莉亞和維埃裡應有的報酬,還在集市上給維埃裡買了一條新的足球比賽褲。

維埃裡差點在兩天內第二次哭出來他向羅南保證,一定會在比賽上拚儘全力,還邀請羅南去看他的比賽。

記者的到來似乎冇有給羅南的生活帶來任何改變。

他的注意力開始放到即將到來的勞動節假期上,高中同學托爾即將到訪他的房子,要稍微做些準備了。

但勞動節的前一週,一切突然不一樣了。

這還要從一個電話說起。

某天早上,羅南正準備開車去路易家,帶莉亞和佐伊去買普羅旺斯非常出名的甜瓜,弗雷迪說這種吃一口能讓人記一輩子的美味水果已經上市。

出發前電話先一步響了,打電話的人是路易。

「你今天又在家了?」羅南心驚膽戰的說,「你就別跟著一起去了聽說那些甜瓜挺貴的。」

路易把他工作上的那一套技巧用在羅南身上,劈頭蓋臉的說:

「你出名了!最新一期的《海岸》上有滿滿兩頁寫的都是你,這上麵說盧爾馬蘭出了一個『瘋子』,一個癡迷粉紅酒到發狂的『瘋子』!」

電話那邊繼續傳出紙張快速翻動的聲音,顯然路易剛一發現這件事就打來電話。

緊接著是更加震驚的聲音:

「我的上帝!底封居然是你在喝酒的照片,好大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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