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
我父母走得早。十二歲那年冬天,我在橋洞底下撿到一個比我小的姑娘。她叫許雨,發著高燒,手裡攥著一張她親媽留下的字條:養不起,彆找了。從那天起,我一個半大的孩子拉著她長大。為了供她唸書,我十六歲輟學去工地搬磚,手指斷過兩根,接回來的骨頭到現在陰天還疼。她爭氣,考上名校,畢業後進了有名的設計院。昨晚她加班到十一點,我騎摩托車去接她。設計院大樓燈火通明,我看見她跟著一個西裝男從裡麵走出來。我喊了一聲她的名字。她回頭看見我的一瞬間,臉上的笑一下子僵住了。西裝男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