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
穿到古代第三個月,我餓得隻能啃樹皮。冇辦法,我寫了一本小說拿去賣。結果這本書火了,全城的公子小姐都在追更。我靠著稿費買了個小院子,日子剛舒坦點,突然來了一群官兵。“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召《霸道王爺愛上我》作者入宮覲見!”我傻了。原來我寫的男主,和當朝攝政王重名了。我把攝政王墨厭笙寫成了戀愛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