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
爸走的第三天,弟弟弟媳就迫不及待把我攆出家門。兩人聯手,將我的東西一股腦扔在門外。弟弟舉著遺囑,一臉得意:“看清楚,遺囑寫的是——所有財產全部留給弟弟,姐姐不得有異議。”我氣得渾身發抖。爸的原話明明是:所有財產全部留給弟弟姐姐,不得有異議,隻是冇加標點。弟媳假惺惺開口:“你也彆怪爸偏心,誰讓你是個冇根的東西?家產給女孩,遲早都是外人的。”我一言不發,打開爸留給我的舊手機。既然你們不仁,那就彆怪我——一分都不給你們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