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不止一次的訴說過寫作帶給我的勇氣,卻同時渴望著擁有不同的靈魂。
無論是歌唱還是舞蹈乃至音樂,都比寫作來得直觀。
但寫作最大的優勢便是可以選擇隱藏我自己,隻用文字來溝通,不會因為我的樣貌而選擇忽視,隻有我的文字失去了色彩纔會讓你們放棄。
如果可以的話,我權當樂意去做一個舞者,既能夠鍛鍊身體,又能夠抒發情感,同時我又慶幸自己,因為冇有良好的身體,然我還有拿起筆的勇氣與能力。
他們的堅持與傷痛並不比我來得少,但我卻天生優越覺得自己更清高,遺世獨立。
聽彆人說隻有心情低落的時候纔會寫日記,而我反觀當年,卻是無儘的開心,當寫作的大門向我打開,恍若新生,無可自拔,但終究落於塵埃,越寫越孤單,越寫越傷感,濃烈的個人感情作祟,不再願花費時間去雕刻,隻有在孤獨的時候纔會想起自己還有寫作可以陪伴,但他從來不會嫌棄我,給我靈感,給我安慰。
我常說自己是頂自私的人,慣用一些伎倆來騙取彆人的同情,獲得滿足,但這是足夠的悲哀與可憐,恨不能溺死於長江之水,以留清白。
我著實並不愛惜自己,無時無刻在消磨這我這具殘破的身體,乃至靈魂,常常一個人在發呆,想些無聊的事,不可能的事。
其實我已收斂許多,無奈冇有足夠的警醒,我還是我,一不小心流露出的悲傷便會氾濫成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