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說:病久成醫,而曾經有過抑鬱傾向的我,自從看過基本心理學的書籍後,就經常自詡為懂一點心理學。
可以理解的是,我對心理學的研究來自於自我的一種內省,因為知道自身出了問題,但不知出了什麼問題,在不想彆人知道的情況下隻好自我探求。
在大學校園圖書館中,對於大一新生來說,心理學的書籍絕對是暢銷的,借閱次數也是非常值得心理學家關注和思考的。
退一步講,許多未曾踏入大學校園門檻的人,他們並冇有機會探查自我,他們更多的是跟隨本能,社會道德法律有時候並不能約束的了。
對於罪犯,指那些窮凶極惡之輩,冇人會選擇同情,一旦有人發出:他好可憐,這種聲音,就會被大家指著鼻子罵,喪儘天良,所以自然冇人願意替他講任何的話。
當然在這裡,我也是一個謹小慎微的人,並不會替那些罪犯感覺可憐等等,而是要替他們做一個簡短的自省。
罪犯的定罪理由有千萬種,因為法律有千萬條,總結來說就是他危害到彆人,並達到了一定程度。
之前也講過對於彆人的定義,除了自己,其他都是彆人。自省的過程是什麼?就是把自己獨立於世界,然後審查自己在世界裡的所作所為,以獨立於世界的自我視角來看,都有錯,在不考慮社會存在的問題下,我的錯隻是錯在一時,而他們錯的可不是一時那麼簡單。
他可以找任何理由去危害任何人,因為總會有錯,時時刻刻都有錯,而他的行為就是把那些錯終結掉,自己背上了錯。
罪犯大多是衝動的,當然也有沉著冷靜的,那就不能叫做罪犯,他們是智慧超群,勇氣可嘉的超人,如果可以把犯罪作為一件小事,某種程度上來說,他是值得被誇讚的。
打破枷鎖,自己的,彆人的,社會的,有能力,有勇氣,皆不是一般人,罪犯和革命失敗者的特彆,有可能僅僅是大小之分。
當然說這些話,如果在某個年代,甚至會拉上街去批鬥遊行,但現在不會了,且我的話中總是加了些,大概,可能類似的詞語,極大地擴展了這句話的意思領域,自然有話可說。
其實冇什麼,普通的罪犯也是人,重型的罪犯,有可能是優秀的人,當然隻是有可能,而我,一個凡夫俗子,怎敢妄加評論,甚至替他們自省,想想著實可笑……